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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九


  「聽起來他們兩人好像還在一起,是不是?」

  「確實是。那他們要你做些什麼呢?」

  「這個嘛,倒從來沒有具體談過。但聽口氣,他們好像是要我們幫他們取回這筆錢。」

  「我們?」

  「是的。」

  「你和我?」

  「對。」

  「有多少錢?」

  「從來沒說過。不過,你想也想得出,一定是一大筆。否則,他們是不會為它操心的。」

  「那麼,錢在哪兒?」

  「他沒有說清楚。只告訴我是現鈔,鎖在什麼地方的箱子裡。」

  「他想叫我們去取?」

  「對。我猜想,這筆錢藏在城裡某一個地方,說不定就在我們現在坐的地方附近。聯邦調查局到現在還沒有找到這筆錢,所以他們很可能一輩子也找不著。布魯索和普林斯相信你和我。再說,我們現在已經是半合法了,真的,是一個貨真價實的法律事務所,而不是兩個街上的混子,一看到錢馬上就會偷走。他們覺得我們可以把錢裝上一部卡車,開到他們跟前,結果人人都會皆大歡喜。」

  這一切究竟有多少是戴克的揣測?又有多少確確實實是布魯索親口所言?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但我依然十分好奇。「費了這麼大的周折,我們又能得到什麼呢?」

  「這倒從來沒有談過。可是,肯定少不了。而且,我們還可以把應得的一份在事前就取出來。」

  戴克已經把一切都統統考慮過啦。

  「絕對不成,戴克。你別再說啦。」

  「是的,我知道,」他悶悶不樂地說,一聽見槍響就乖乖地繳械投降。

  「風險太大啦。」

  「是的。」

  「現在聽起來倒是挺棒,那可是要蹲大牢的!」

  「對,對。只是因為事關重大,非告訴你不可,真的。」他揮了揮手,仿佛是說這件事他連想都不敢想似的。一盤炸玉米片和鷹嘴豆泥放到了我們面前。我們盯著招待,一直盯到他轉身離開。

  我確實是為兩個逃犯打過工的唯一律師。這件事我曾經想到過,但怎麼也沒有料到聯邦調查局會牢牢地盯上了我。我的胃口一下子全沒了,嘴巴裡卻依然又幹又渴。一點點輕微的響聲,都會把我嚇得從座位上跳起來。

  我們雙雙陷入了沉思,默默地瞪著桌上放著的食物,直到招待送來了比薩,才又重新開口。我們一聲不響地吃著。布魯索是為什麼與戴克聯繫的?他去拉斯維加斯,是誰出的錢?在兩個逃犯消失之後,這是他們第一次通電話?這次通話會是最後一次嗎?布魯索幹嗎還在關心我?我多麼想瞭解這一切的詳情細節!

  我終於從團團迷霧中理出了兩條清晰的想法。第一,假如布魯索有足夠的辦法跟蹤戴克,能知道在他去拉斯維加斯的途中身後一直有人盯梢,那麼他肯定有辦法雇人從孟菲斯取走那一筆錢。他幹嗎還要纏著我們?我們是否會被人逮住,他是不會在乎的;他纏著我們,這就是真正的原因。

  其次,聯邦調查局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找我問過話,那是因為他們不想驚動我。正因為我一直不防備他們,他們監視我才方便得多。

  我又想到一件事。坐在對面的我這位五短身材的朋友,剛才很想敞開心扉,跟我認認真真地討論討論這筆錢。他知道的事情,肯定要比已經告訴我的多得多。他開始剛才的那場談話,是周密盤算的結果。

  我還沒有那麼笨。我不會相信他會輕易放棄這件事。

  我對每天的郵件,已經開始產生了一種恐懼感。今天戴克像往常一樣,在午飯後把郵件拿到辦公室,裡面有一封廷利·布裡特事務所寄來的沉甸甸的信。我屏住呼吸,心情緊張地拆開這個標準信封。是德拉蒙德寫的書面質詢。他提出了一大堆問題,要求獲得原告或其律師所知道的所有文件,並且希望我們對一連串事實做出澄清;無論答案是肯定還是否定,答覆都必須在30天之內用書面做出。假如這些事實沒有被我們否定,那麼今後將永遠被看做已得到我們肯定。信封裡還有一份通知:兩周內在我們辦公室對多特和巴迪·布萊克取證。我聽人說過,在一般情況下,對取證的日期、時間和地點,雙方的律師都要在電話上談一談,取得一致的意見。這叫做職業禮貌,化上不到5分鐘的時間,事情的進展卻會更為順利。很顯然,德拉蒙德要麼是忘記了常規的禮節,要麼就是打定主意採取強硬的政策。無論他是屬￿何種情況,我都要改變他定下的時間和地點。這倒不是我喜歡和他對抗,而只是為了捍衛原則。

  德拉蒙德在信裡居然沒有提出新的申請,這真是非同尋常!我明天將拭目以待。

  書面取證必須在30日之內答覆,而且雙方可以同時向對方索取書面證詞和材料。我要求對方提供書面證詞的準備工作已基本完成,德拉蒙德的這封信更促使我立即投入行動。我下定決心,要給這位大腕一點顏色,讓他明白我也能打一場紙上的惡戰。他會留下深刻印象的。他會再一次意識到:他與之競爭的對手,是一位除了這樁案子,別無其他事情可幹的律師。

  我把車悄悄駛上車道時,天色幾乎已經全黑。在包娣小姐的凱迪拉克旁邊,停著兩輛陌生的汽車。這是兩輛擦得鋥亮的彭蒂亞克,後面的保險杠上貼著艾維斯標簽。我不希望被人看見,便踮起腳尖,繞過屋子向我的房間走去。我聽見有人在談話。

  我在事務所呆到很晚才回來,主要是想避開德爾伯特和薇拉。我的運氣真好!他們正在後院裡和包娣小姐一起飲茶哩。而且,在座的還有別的幾個人。

  「他來了!」德爾伯特一看見我就大聲說。我原地站住,應聲望去。「到這兒來,魯迪。」那口吻與其說是邀請,倒不如說是命令。

  我向他們走去。他慢慢站了起來,另一個男人也站了起來。德爾伯特指著那張生面孔說:「魯迪,這是我哥朗道夫。」

  朗道夫和我握了握手。「我太太瓊,」他指著另一個上了年紀皮膚粗糙的蕩婦說。那女人和薇拉一樣俗不可耐,只是頭髮的顏色很淡。我朝她點了點頭。她瞟了我一眼,那眼神熱得可以煮熟雞蛋。

  「包娣小姐,」我彬彬有禮地點頭招呼我的房東。

  「你好,魯迪。」她聲音悅耳。她和德爾伯特一起,坐在柳條沙發上。

  「來坐一會兒吧。」朗道夫指著一張椅子說。

  「謝謝。不了,」我說。「我得回房間去,看看有沒有人偷偷進去過。」說這話的當兒,我一直瞟著薇拉。她坐在沙發後面,遠遠地離開別人,她或許是想盡可能離瓊遠一點兒。

  瓊的年紀在40與45歲之問。我記得,她的丈夫已年近花甲。我突然想起,她就是包娣小姐稱為婊子的那個女人。朗道夫的第三個老婆。開口閉口總是不離錢。

  「我們根本沒有去過你房問。」德爾伯特惱火地說。

  跟他這位徒有其表的弟弟相比,朗道夫隨著年齡的增長,倒是增添了幾分尊嚴。他身體不胖,頭髮沒燙沒染,身上也沒穿金戴銀。上身穿一件高爾夫襯衫,下著百慕大短褲,白色長統襪,白色休閒鞋。跟在場的另外幾位一樣,皮膚也曬成了棕紅色。他很容易會被人當做一個退休的公司經理;如果身邊再有一位體態嬌美的紀念品似的妻子,這一形象就會完美無缺。「你打算在這兒再住多久,魯迪?」他問。

  「我不知道我要搬走嘛。」

  「我不是說你要搬走。不過是出於好奇,問一聲罷了。我母親說並沒有訂合同,我這才問問你。」

  「幹嗎要你來問?」事情正在迅速發生變化。就在昨天晚上,包娣小姐也沒有提過合同的事。

  「因為從今以後,我協助母親處理她的事務。租金太低啦。」

  「就是嘛。」瓊幫腔道。

  「你可是從來沒有埋怨過,對嗎,包娣小姐?」我朝她問道。

  「嗯,沒,」她含糊其辭地說,似乎她也許曾經想埋怨,可就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時間。

  我本可以提出搬運覆蓋土、粉刷、拔草等等諸如此類的事,但轉念一想,何必跟這幾個白癡爭來爭去。「你們都聽見啦,」我說。「房東都沒有意見,你們操什麼心?」

  「我們不想讓老娘被人利用。」德爾伯特說。

  「喂,德爾伯特。」朗道夫制止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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