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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普林斯咧嘴一笑,向兩邊伸開雙臂。「我叫他幹啥他就會幹啥,不是嗎?」

  「那是。」我順著他的意思說。他拿起話筒,按了號碼。我聽著他用低沉的閃雷似的嗓音,打發掉一兩個人,然後接通了布魯索。像所有知道自己的電話遭到竊聽的人一樣,他的話說得既快又高度濃縮。「布魯索,我普林斯。對,對。需要儘快見你……一件小事,和我一個雇員有關……對,對。不,在你那裡。30分鐘。一定。」他掛上電話。

  對聯邦調查局那些想從這種談話裡搜集起訴資料的可憐的技術人員,我深表同情。

  費爾斯通把凱迪拉克開到後門口,普林斯和我鑽進後座。這是一輛黑色的汽車,車窗也著了很深的顏色。他生活在黑暗之中。在過去3年當中,我從未聽說他有過任何的戶外活動。即使在拉斯維加斯度假,他也從不離開賭場一步。

  我們在車上的談話,很快就變成普林斯枯燥無味的獨白。他像背書一樣敘述著布魯索從事律師業務所取得的一個又一個輝煌戰績,而且幾乎每一次戰鬥都和他普林斯有關。奇怪的是,聽著聽著我那緊張的神經開始鬆弛了。我有強人撐腰。

  布魯索在法學院讀的是夜校,而且畢業時年僅22歲。普林斯認為這是創了一個新記錄。他們倆在童年時就是最要好的朋友。進入高中後,便在一起小賭狂飲,向女孩子進攻,跟男孩子打仗。在孟菲斯南部那麼一個粗野的地區長大成人,他們的經歷可以寫成一本書。後來布魯索進了大學,普林斯則開一輛送啤酒的貨車。這就是前因與後果。

  布魯索的事務所設在一座紅磚砌成的購物中心裡。這家購物中心像一根又短又狹的帶子,一頭是家洗衣店,另一頭是爿錄像帶出租店。布魯索投資投得很精明,普林斯說,整個購物中心都是他的財產。街對面是家通宵營業的煎餅店。它的隔壁是琥拍俱樂部,一家裝著拉斯維加斯式霓虹燈的下流脫衣舞廳。這是孟菲斯的一個工業區,離機場很近。

  除了在這條又短又狹的帶子中間一扇玻璃門上用黑顏料寫的「法律事務所」幾個字以外,沒有任何標誌表明這兒的主人幹的是什麼行業。一位穿著緊身牛仔褲、嘴唇塗得過紅的女秘書,齜著牙齒招呼我們,但我們沒有放慢腳步。我跟著普林斯走過前屋。「她以前在街對面幹活。」他咕嚕道。我希望他指的是那家煎餅店,不過事實恐非如此。

  布魯索的辦公室與普林斯的有著驚人的相似。一樣的沒有窗戶,沒有陽光,又大又方又亂,牆上掛滿了照片,照片上那些不為人知的重要人物正握著布魯索的手齜牙咧嘴望著我們笑。有一面牆留給了火器,上面掛著各式各樣的步槍、毛瑟槍和獎給神槍手的獎品。在布魯索那張巨大的真皮轉椅後面,是一個很大的架得高高的魚缸,混濁的水中幾條微型鯊魚在游來遊去。

  他正在接電話,因而只是揮揮手,讓我們在他那張又長又大的辦公桌對面坐下。我們剛一坐下,普林斯便迫不及待地告訴我:「那些鯊魚可都是真的呀。」他指著布魯索上方的牆壁。律師的辦公室裡有活的鯊魚!明白嗎?這是個玩笑。普林斯在竊笑。

  我望著布魯索,但儘量避開他的目光。在他那顆碩大的頭顱旁邊,電話話筒顯得很小。他那長長的花白頭髮,亂蓬蓬地一直拖到肩膀。那綹山羊鬍子已經全白,但又長又密,他講話時你簡直看不見電話話筒。他雙目烏黑,目光炯炯,眼睛周圍是一圈一圈黝黑的皮膚。我常常覺得,他身上一定有地中海沿岸居民的血統。

  雖然我在吧臺上已為他效勞過千百次,卻從未正正經經地和他交談,而且從來就不想。即使現在,仍舊不想。但事到如今,我別無選擇。

  他短促地吼叫了幾聲,隨即放下電話。普林斯簡短地介紹之後,布魯索說他對我瞭解得很。「對,我認識魯迪很久了,」他說。「是什麼問題?」

  普林斯向我示意,我便把事情說了一遍。

  「今兒早上在報上看到了,」布魯索在我說到大火那一部分時,打斷了我。「這件事我已經接到5個電話啦。不需要發生多大的事,就能叫律師們傳得滿城風雨。」

  我微微一笑,點了點頭。這只是因為我覺得此刻我應該笑一笑點點頭。我接著又談了警察光顧的事。此後一直到講完我的故事,他再也沒有插嘴。我等著我的這位律師向我提出忠告和建議。

  「律師幫辦?」他問,顯然感到有點莫名其妙。

  「我當時別無他法呀。」

  「那你現在在哪兒幹?」

  「我不知道。我現在最擔心的是,他們要抓我。」

  這話讓布魯索笑起來。「有我呐,」他得意洋洋地說。普林斯曾反反復複地讓我相信,布魯索比市長本人認識的警察還多。「我打幾個電話就成囉。」

  「他要不要避避風頭?」普林斯問,好像我是個越獄的逃犯。

  「對,避一避。」由於某種原因,我突然想到,這樣的建議在這個辦公室裡肯定已經向人提過許多次了。「你對縱火懂得多少?」他問我。

  「一竅不通。法學院沒有教過。」

  「呃,我辦過幾起縱火案。要幾天的時間,警方才能斷定是不是故意縱火。像萊克事務所那樣的老房子,什麼事都可能發生。要真是有人故意放的火,警察在最近幾天內,是不會抓人的。」

  「我實在不願被他們逮捕,你知道。這特別是因為,我是清白無辜的。我也不想上報紙。」我說話的當兒,瞧了一下牆上貼著的與他有關的新聞報道。

  「可以理解,」他拉長臉說。「什麼時候參加資格考試?」

  「7月。」

  「考過以後幹什麼?」

  「不知道。到時候再看吧。」

  我的朋友普林斯突然加入了我們的談話。「你這裡就不能雇他嗎,布魯索?媽的,你有一大堆律師,再加一個有什麼要緊?他學得很好,很用功,很聰明。我可以為他擔保。這孩子確實需要有份工作呀。」

  我緩緩轉過頭,望著普林斯,他也滿面笑容地望著我,活像一個聖誕老人。「你要能在這兒幹,那可是太棒啦。」他樂呵呵地捧場。「你會學到律師的真本領。」他哈哈大笑,拍拍我的膝頭。

  我們兩個望著布魯索。他眨巴著眼睛,腦子在飛快地轉動,尋找搪塞的藉口。「呃,當然。我是一直看重有才能的好律師的。」

  「你瞧啊。」普林斯說。

  「實際上,我手下的兩個律師剛離開這兒,打算自己成立事務所,所以我有兩個辦公室,現在還空著呢。」

  「你瞧啊,」普林斯又說了一遍。「我跟你說過,問題會解決的嘛。」

  「但是嚴格地說,幹這個工作並沒有薪水。」布魯索話說到此,不由得興奮起來。「不,先生們,我的事務所可不是那樣運行。我要我手下的律師為自己開工資,去產出自己的費用。」

  我大為震驚,開不了口。普林斯和我並沒有談過工作的問題。我也沒想請他幫忙。我真不想讓布魯索·斯通當我的老闆,但我也決不能得罪這個人。警察正像豬犬一樣在我身邊轉呢,而且他們還相當明白地提到了死刑。我無法鼓起勇氣直截了當地告訴布魯索:他很卑劣,足以做我的代理;但又太卑劣了,不能做我的老闆。

  「那你們是怎麼運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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