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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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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仁點點頭。「割斷喉嚨,神出內臟。看上去好像是用罐頭啟子之類的東西。該死的蒼蠅到處都是。」 「是,這兒也是。」克雷坐在最高的臺階上,他俯視著遠處六隻羊被殺的地方,從這兒他看不到死羊,它們被掩在高高的雜草中,但他似乎聽得到蒼蠅的嗡嗡聲,這聲音在耳邊縈繞不休。「我正打算給韋爾登打個電話」,他說,「看看他有什麼辦法?」 洛仁看著他,用帽子將臉上的一隻蒼蠅趕走,「這兒還沒人打過電話嗎?」 克雷搖搖頭,茫然地說,「他們也可能打過了,我整個上午都不在家。還有什麼情況嗎?」 「上帝」,洛仁感歎著,「你真的沒聽說發生的事情嗎?」 克雷搖搖頭。 洛仁沉默了一會兒。「你知道主教派教堂嗎?」他最後問,「醫院那邊的那個?」 克雷又搖搖頭,「你知道我從來不去教堂。」 「那,那也沒關係,就是沃娜去的教堂,很新,很氣派。發生的情況是有人在教堂外正面牆上寫了『你們這些該死的』之類的鬼話。而且是用山羊血寫的。」 「山羊血?」 「是的,卡爾·庫木拉一上午都在給周圍的牧民打電話,可能也給你打了,但你不在家。」 「我去地裡了」,克雷重複道。他站起來,感到腿腳一陣鑽心地病,臉上的肌肉不覺抽搐起來。「我最好給他們打個電話。」他抓著欄杆,艱難地挪到最高的臺階上,吱啞啞打開鏽跡斑斑的鐵門,口頭問洛仁,「進來還是站在那兒?」 洛仁緊跨幾級臺階來到屋裡,問,「有沒有咖啡或別的喝的?」 克雷沖廚房指了指,「今天早晨沒時間做飯」,他喊道,「你去給咱倆弄點吃的,你反正知道東西在哪兒。」 洛仁走進廚房,從架上取下半罐麥氏速溶咖啡,量了兩塑料杯咖啡,倒入壺中,他正要往裡加水,猛聽到屋後咋地一聲巨響,他慌忙扔下手裡的杯杯罐罐,跑到廳裡來,「克雷」,他大聲喊著,「克雷」。 他大步流星地走向房子的另一頭,靴子聲在寂靜的農舍中回蕩著,各個房間都毫無聲響,他掃了一眼格琳達舊日的裁縫室,什麼也沒有,克雷的臥室,還是什麼也沒有。 克雷的書房。 牧民倒在跌落的書籍和撞翻的家具中間,兩眼圓睜,眼珠奇怪地有些挪移,幾縷細細的血線垂在兩頰上。他的嘴看上去仿佛是被什麼強行撬開的,舌頭從牙齒間向外探著。兩手的中指有血汩汩流出。 洛仁看到書房裡的景象不禁倒退兩步,立時感到陣陣作嘔,那血腥的氣味在這沒有窗子的房間裡顯得尤為濃重。他抓住門框,靠著走廊的牆,閉上眼睛深吸了幾口氣。書齋的牆上濺了許多的血,已有蒼蠅飛進來。 這些血是從哪兒來的呢?他只看見克雷手指上有血,再就是臉上有淡淡的血痕,而其它部位看上去並沒受到傷害。他屏住呼吸,再次向書房內看去。 一個小小的,吃吃地笑著,紅乎乎粉嘟嘟的東西從克雷身邊竄到床底下。 洛仁感到一陣恐慌,心臟仿佛都停止了跳動。「嘿!」他大喊一聲。 說時遲那時快,那東西又突然從床底竄出,向他腿上猛地撞去,正好撞在膝蓋之下,他應聲倒下。慌亂之間,他已趴在地板上,從克雷·亨利那了無生機的眼仁裡看到了自己驚恐的表情,他感到後腦勺一陣疼痛,仿佛有什麼又小又尖的東西刺人,接著便失去了知覺。 第4章 準備進城 戈登坐在敞開的窗前打字,桌上的小塑料風扇對著他的臉猛吹著,儘管如此,他依然汗流夾背。汗水像咸澀的小溪順雙頰向下淌著,偶爾會滴落在雪白的打字紙上。布蘭德說得不錯,炎熱可真是件苦事。他用手捋了捋濕漉漉的頭髮,心中升騰起對夏天的憎恨,一種銘心刻骨的恨。這種念頭不是美國人該有的,他明白。他是理應熱愛夏季裡這漫長的白日的,他可以去打排球或做其它戶外運動,也可以去野餐,去聽「沙灘男孩」音樂組的演唱。但是,天天晚上要到九點鐘夜色才真正降臨,而且天又是那麼濕熱難挨。他知道他可以不裝卸百事可樂了;那是預料之中的。可眼下,即使脫光了膀子、穿著短褲還是汗流如注。打字時,光光的後背常痛苦地粘在木條椅上。 當然,自從季鳳吹來,傍晚和夜間涼爽多了,但早晨卻變本加厲地熱起來。瑪麗娜,相反地,倒極其熱愛夏天。她過去一直、將來恐怕也將永遠會喜歡下去。他見她正躺在她那床錫箔樣的太空毯上,頭上沒有一絲蔭涼,仿佛要使她已曬成淡褐色的皮膚更上一層樓。他從打字機邊的高腳杯中呷了一口冰茶,重讀一遍剛打好的句子,想了一會兒,把紙撕下來扔進已滿滿當當的廢紙簍裡。草坪上的瑪麗娜翻了個身,手搭涼棚向窗戶邊張望。「我聽說……」 他微笑著瞅了瞅她,「熱得沒法幹活。」 「你一上午都在說這話。」 「一上午都是這麼熱。」 她站起來,轉過頭去,彎腰撿起地上的太陽鏡。看著她豐滿的臀部,他高聲打個呼哨。她轉過身來,依舊手搭涼棚遮擋正午的陽光,「如果你不打算幹活兒就陪我進趟城,有些要緊事要做。」 「什麼事?」 「重要的事。」她沖他伸伸舌頭。 戈登見她將毯子疊成小方形,夾在腋下,光腳朝側門走去。他注意到今年夏天她胖了,不是太明顯——即使穿著緊巴巴的比基尼,她依然顯得很苗條——但她原來平平的肚子是稍稍大了一點。當然在這一點上他更不甘示弱。他低頭瞅著自己漸漸發福的肚子,儘管夏季裡越來越多地喝著軟飲料,還不得不常常加班,但還是顯露出了啤酒肚的雛形。裝卸工作強健了他的臂膀,卻於肚子一事無補。他笑了。或許他們兩個都應該開始鍛煉;找盤簡·方達的帶子或其它什麼,做做健美。 瑪麗娜經過書房去浴室時向屋裡瞥了一眼,「我去沖個澡!你也準備一下!」她喊道。 戈登向前探探身,皺著眉頭將與椅子粘在一起的後背慢慢揭開,並將完成的幾頁稿子蓋好。他走到隔壁的臥房,邁過地板上堆著的幾件瑪麗娜的衣服,繞過屋子中央的黃銅床。他們是幾年前在一次教會舉行的義賣活動中買到這張床的,瑪麗娜曾花了整個週末的時間清除污漬,使其光彩重現。床邊那個古色古香的大櫥是瑪麗娜的媽媽的禮物。戈登拉開櫥底的抽屜,拽出一雙帆布旅遊鞋來。他又搜尋著櫥子,想找件合適的襯衫。在匆匆看過自己的衣櫃隔間後,他從衣架上取下一件五彩的夏威夷襯衫。他穿上襯衫,坐下來系鞋帶。 儘管他們已經在蘭多生活了四年多,戈登卻從未適應過亞利桑那北部這種四季分明的氣候。可能是出於某種心理上的原因,每年他總是對自己說這氣候不夠正常,夏天通常不會這麼熱,冬天通常也不會這麼冷。因此,他的衣櫥裡還滿是在加利福尼亞時穿過的一色的四季皆宜的衣服。這就意味著他在這兒夏天要受熱,冬天要挨凍,很少會有合適的衣服穿。 他們當初是通過傑妮·約翰遜,瑪麗娜教中學時的同事瞭解蘭多的。一個週末,傑尼偶遇她的大學老同學,那位室友對她講,她在亞利桑那的蘭多找到了一個專職教職——不過她又不打算去了。「那是個美麗的小鎮,」她說,「我真喜歡生活在那裡,只是薪水太低。」 「聽起來正象你要找的,」傑尼對瑪麗娜說,「那個學校正在找一個能教英語兼打字的人。那裡地皮很便宜,四季分明,鎮上人口只有三千。你不是總說你跟戈登想離開加利福尼亞南部嗎?」 「亞利桑那?」當瑪麗娜轉述這些情況時,戈登不禁問道。 「它靠近弗拉格斯塔夫,」她解釋說。戈登開始做各種鬼臉,她輕輕揭了他的臉一下。「嚴肅點,那兒可有不少好地方。」 「在亞利桑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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