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戰爭論 | 上頁 下頁


  我們把鬥爭中可以相互區別的每一個這樣的單位叫做一個戰鬥。

  既然軍隊的使用是以鬥爭這一概念為基礎的,那麼軍隊的使用就無非是若干次戰鬥的決定和部署。

  因此,一切軍事活動都必然直接地或間接地同戰鬥有關。士兵應徵入伍,穿上軍裝,拿起武器,接受訓練,以及睡眠、吃飯、喝水、行軍,這- 切都只是為了在適當的地點和適當的時間進行戰鬥。

  既然軍事活動的一切線索最後都落在戰鬥上,那麼我們確定了戰鬥的部署,也就掌握了軍事活動的一切線索。軍事活動的效果只能從部署和實施戰鬥中產生,決不能從部署和實施戰鬥以前存在的條件中直接產生。在戰鬥中,一切活動都是為了消滅敵人,或者更確切地說,是為了使敵人失去戰鬥能力,這一點是戰鬥這個概念所固有的。所以說,消滅敵人軍隊始終是達到戰鬥目的的手段。

  戰鬥的目的可能就是消滅敵人軍隊,但這並不是必然的,戰鬥的目的也可能完全是別的東西。正象我們曾經指出的那樣,既然打垮敵人不是達到政治目的的唯一手段,既然還有其他對象可以作為戰爭中追求的目標,那麼不言而喻,這些對象就可以成為某些軍事行動所追求的目的,從而也可以成為戰鬥的目的。

  有些作為從屬部分的戰鬥,即使它們最終是為了打垮敵人軍隊,也並不一定必須把消滅敵人軍隊作為自己的直接目的。

  當我們想到一支龐大的軍隊的組織極為複雜,對使用軍隊有影響的情況極為繁多的時候,我們就會知道,這樣的軍隊所進行的鬥爭必然是複雜的,必然是由上下從屬和相互聯繫的若干部分組成的。各個部分所追求的目的自然可以是而且必然是很多的,儘管這些目的本身可能不是消滅敵人軍隊,但它們對消滅敵人軍隊能起很大的作用,只不過是間接的而已。當一個步兵營奉命驅逐某一高地、橋樑或其他地方的敵人時,通常佔領這些地方是這個營的真正目的,而在這些地方消滅敵人軍隊只是一種手段或次耍的事情。

  如果僅僅用佯動就驅逐了敵人,那麼目的也就達到了。不過,佔領這個高地或橋樑,通常只是為了更有效地消滅敵人軍隊。既然在戰場上是這樣,那麼在整個戰區就更是這樣了,因為在整個戰區不僅是一支軍隊和另一支軍隊在對抗,而且是一個國家和另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和另一個民族在對抗。在這裡,可能出現的各種關係必然會增多,因而行動方式就必然會增加,戰鬥的部署就更多種多樣,而且由於目的層層從屬,最初的手段離開最後的目的就更遠了。

  因此,由於種種原因,消滅敵人軍隊,即消滅同我們對峙的那一部分敵軍司可能不是某一次戰鬥的目的,而只是一種手段。但是在所有這些情況下,問題已不再是消滅敵人軍隊了,因為戰鬥在這裡不過是衡量力量的一種尺度,它本身並沒有什麼價值,只有它的結果(即它的結局)才有價值。

  但在力量懸殊的情況下,只要估計- 下就能衡量出力量的強弱。這時戰鬥也就不會發生了,力量較弱的一方會立即讓步。

  既然戰鬥的目的並不始終都是消滅參加戰鬥的軍隊,既然不必經過實際的戰鬥,只要部署了戰鬥並通過,由此形成的態勢,就往往可以達到戰鬥的目的,那麼這就可以說明,為什麼在整個戰爭中活動很頻繁,而實際的戰鬥卻沒有起顯著的作用。

  戰史中有數以百計的戰例可以證明這一點。至於說在這些戰例中有多少是採用這種不流血的方法而作對了,也就是說並不自相矛盾,以及因此而贏得的聲譽有哪些是經得起批判的,我們在這裡暫且不談,因為我們只想指出這樣的戰爭過程是可能存在的。

  在戰爭中手段只有一種,那就是戰鬥。但是,這種手段的用法是多種多樣的,我們可以根據不同的目的採取不同的用法,這樣一來,我們的研究好象就毫無結果了。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因為從這個唯一的手段中可以為研究找出一條線索,這條線索貫穿在整個軍事活動中,可以把整個軍事活動聯繫在一起。

  我們曾把消滅敵人軍隊看作是戰爭中可以追求的目的之一,但是還沒有談到這一目的同其他目的比較起來有多大的重要性。它在每一個具體場合的重要性是具體情況決定的。而從總的方面來看它有多大價值,我們還沒有確定。現在我們回到這個問題上來,探討一下這個目的究竟有多大的價值。

  戰鬥是戰爭中唯一有效的活動。在戰鬥中,消滅同我們對峙的敵人是達到目的的手段,即使戰鬥實際上沒有進行也是這樣,因為在任何情況下,結局都是以消滅敵人軍隊已毫無疑問為前提的。因此消滅敵人軍隊是一切軍事行動的基礎,是一切行動最基本的支柱,一切行動建立在消滅敵人軍隊這個基礎上,就好象拱門建立在石柱上一樣。因此,一切行動的前提是,如果作為行動基礎的戰鬥真正發生的話,它必須是對我方有利的。戰鬥同一切大小軍事行動的關係,就象現金支付同期票交易的關係一樣,不管兌現的期限多麼遠,不管兌現的機會多麼少,但最後總還是要兌現的。

  既然戰鬥是一切行動的基礎,那麼就可以得出結論: 敵人通過一次勝利的戰鬥就可以使這些行動中的任何一個失去作用,敵人不僅可以通過一次對我們這些行動有直接影響的戰鬥,而且可以通過任何一次有足夠重要意義的戰鬥來做到這一點。因為任何一次重要的戰鬥,即消滅對方的軍隊,都會影響以前的其他一切戰鬥,因為這些戰鬥郎結果象液體一樣,總是要保持在一個水平面上的。

  因此,消滅敵人軍隊始終是一種比其他一切手段更為優越、更為有效的手段。

  當然,只有在其他一切條件都相同的情況下,我們才能認為消滅敵人軍隊具有更大的效果。如果從這裡得出結論說,盲目的硬幹總是比謹慎的巧謀為好,那是很大的誤解。有勇無謀的硬幹,也許不僅消滅不了敵人的軍隊,而且會使自己的軍隊反而被敵人消滅,因此這不是我們所說的意思。我們所說的具有更大的效果,不是就方法說的,而是就目標說的,我們這裡只是把達到這一目標產生的效果同達到那一目標產生的效果加以比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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