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小偷日記 | 上頁 下頁


  「皮羅傑和太陽天使是乾淨利索的化身,」我想,「作案之前一定得三思而行。」要完成犯罪(用詞嚴酷),需要許多機緣巧合:臉蛋漂亮,身強力壯,風度翩翩,犯罪有癮,環境允許,具有承受這種命運的精神強度,能經得起命運的嚴懲和酷刑,具有不以為恥反引以為榮的內在氣質,除此之外,特別要有在陰暗地區行事的心理。英雄一旦與黑夜搏鬥並戰而勝之,其他都是破衣爛衫、雞毛蒜皮的小事了。即使是一名地道的警察,若要取得成功,同樣需要三思而後行,同樣需要種種機緣巧合。罪犯和警察,我都去親近。不過,若說我喜歡罪犯們的罪行,是因為罪行裡包含著懲罰和「徒刑」一類東西(我無法想像罪犯們事先對此一無所聞)。拳擊手勒杜笑著回答警察說:「我的罪行嘛,我在犯罪之前早就知道會後悔的。」在服刑期間,我希望與他們廝守,千方百計滿足我的愛欲。

  在這部日記裡,我不想掩飾我淪為小偷的其他種種原因,而最簡單的動機就是要吃飯。不過,在我人生選擇過程中,未曾摻進任何反抗、痛苦、憤怒或諸如此類的感情。我精心準備我的冒險,生怕考慮不周,惟恐有個「萬一」,猶如為了歡愛,少不了安排臥房,鋪床疊被。為了犯罪,我早已雄姿勃勃,箭在弦上。

  我把好冒險的靜態膽量稱為暴烈。人們可以從對方的一個眼神、一個動作、一絲微笑中分辨出來,它讓你渾身顫動不安。它叫你不知所措。這種暴烈在你心中無風掀大浪。有時會聽到這樣的話:「多俊的一個小夥子。」皮羅傑細皮嫩臉,眉目傳情,暴烈之極。嫵媚嬌嫩猶顯暴烈。史蒂利達諾把唯一的一隻手漫不經心地擱在桌子上,一動不動,暴烈入畫,寧靜的畫面被攪得焦躁不安,險象環生。我曾與小偷和皮條客聯手作案,他們說一不二,我則言聽計從,但他們並沒有表現出多少真正的勇氣,即使膽大妄為的居伊,也無暴烈可言。史蒂利達諾、皮羅傑、米沙裡斯都不過是膽小鬼。還有紮瓦也是。他們在無所事事的時候,總是一動不動,面帶微笑,但從他們的眼睛、鼻孔、嘴角、手心裡,從他們鼓鼓的褲襠裡,在毛毯或被單遮蓋下小腿肌肉猛然隆起的時候,往往流露出一股陰光四射的怒氣,雖然雲遮霧障,但隱約可見。

  其實,幾乎總是其貌不揚方顯暴烈本色。勒內的臉蛋煞是可愛。他的鼻樑下榻的曲線賦予他一副頑皮的神色,只是灰白如鉛、忐忑不安的臉色著實令人不安。他的雙眼僵硬,舉止冷靜平穩。在公共廁所裡,他經常不露聲色地揍同性戀者一通,然後對他們搜身,洗劫,有時踢他們一腳,以表賞光。我不喜歡他,但他的冷靜征服了我。他總是在撩魂勾魄的夜晚作案,在公共便池、綠地和樹叢旁邊,在香榭麗舍大街的樹陰下,在火車站附近,馬約門周圍,在布洛涅森林裡(非在夜裡不可),一本正經的樣子不容絲毫浪漫的情調,直到淩晨兩三點他才回來,我聞到他渾身都散發著飽經風險的氣味。他身體的每一個部位都參加了黑夜作案:雙手、雙臂、雙腿、脖子。可他呢,對自己身上的奇跡毫不意會,卻用量化的話語對我一一道來。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枚枚戒指、項鍊、手錶等贓物。他把它們放進一個大杯子裡,頓時裝得滿滿的。同性戀者並沒有使他驚慌失措,他們的惡習也無奈他何,反倒為他大打出手提供了方便。他坐在我的床上同我說話,我的耳朵零星聽到他冒險的幾片破爛:

  ……他偷了一個軍官的錢包①,那傢伙穿著襯褲,用食指瞄準著向他下達命令:「出去!」

  ①他說:「我幹了他的包子!」——原注

  ……勒內奚落他道:「你自以為是在軍隊裡吧。」說著就狠狠給他一拳,打在那傢伙的腦門上。

  ……勒內急忙打開一個抽屜,只見裡面裝滿了嗎啡瓶,可那傢伙已經暈了過去。

  ……勒內逼著那個被洗劫一空的同性色鬼跪在他面前。

  我很注意地聽他講述這樣的故事。靠著各種野蠻的手段,我在安特衛普的生活得到了充實,身體也日漸結實起來。我給勒內打氣,給他出主意,他也聽我的。我告訴他,絕不首先開口。

  「你讓色鬼過來,讓他圍著你轉。他提出要跟你做愛,你就裝著有點吃驚。要懂得跟什麼人故作無知。」

  每個夜晚,我總會得到幾句情報。我的想像力便圍著情況轉。我感到慌亂,也許是因為我同時扮演了受害者和害人者雙重角色的緣故。事實上,我在夜間發行、投放著受害者和罪犯,他們都出自我的手筆,我安排他們在某個地方交手,天快亮時,聽說受害者差點兒送命,而罪犯險些被送進苦役營,我痛感驚心動魄。就這樣,心亂如麻的思緒茫茫然一直擴展到我自己的那塊領地:圭亞那。

  這些小夥子違心的行為,違願的命運,可謂烏七八糟。他們的心靈承受著本來不希望的暴烈。但他們從心底制服了它。視狂風暴雨如日常氣象的人們,往往把自己也看得很簡單。這段毀滅性的生命來去匆匆,包含許多運動,每個動作都很簡單,很直接,就像一個大畫家大筆一揮那麼乾脆(不過,畫筆來回交叉會畫出暴風驟雨,炸開雷霆霹靂,把他們統統劈死,也把我扼殺)。

  可是,與我過去的暴烈相比,他們現在的暴烈又是什麼呢?過去,我的暴烈就是接受他們的暴烈,把他們的暴烈變成我的暴烈,要它為我而存在,把它吸引過來,加以利用,銘刻在我心頭,就是了解它,預謀它,認清其危險,承擔其惡果。但與他們現在經受的暴烈相比,找過去的暴烈又是什麼呢?我的暴烈對我的設防、對我的冷酷,對我的苛刻是情有可原、必不可少的,而他們現在經受的暴烈猶如一種厄運,裡面裝著火藥,而同時,外部卻彌漫著火花,把他們團團包圍,並把我們照亮。我們知道,他們的冒險是幼稚的。他們本身就很傻。他們同意殺人或被殺,僅僅是因為在玩一賭牌中,對手——或他們自己——作了弊。不過,正因為有這樣一些傻小子,悲劇才有可能發生。

  這樣一個關於暴烈的定義——相反的例子不勝枚舉——向您表明,我遣詞造句並非為了更好地描繪一起事件或其主人公,而是為了讓您從我身上吸取教訓。如果要瞭解我,讀者的合作很有必要。不過,一旦我詩興大作失足落水不知所措時,我會發出警報。

  史蒂利達諾身材高大健壯。他走路步子既靈活又沉重,既敏捷又緩慢,活像裝了整流器。他精明強幹又下流放肆。史蒂利達諾對我產生的一大部分威力——還有對唐人街的妓女們——在左右貼臉的相濡以沫中施展得淋漓盡致。他滿口白唾,活像戴著泡沫做的口罩。

  「他哪來這些口液?」我尋思,「到底是從哪兒發作上來的,那麼黏那麼白?我的唾沫怎麼從來沒有這麼滑膩,也沒這麼白?我的唾沫不過像一串透明的玻璃泡脆弱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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