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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川芙美的去向(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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繞了個大彎,現在該說說小川芙美從花街脫身的事了。——一天,梅森夫婦剛從外面回來,教會雇的中國人勤雜工就拿出一張紙條對他們說:「剛才主人不在時,來過一位非常漂亮的年輕女人。她說過會兒還來,讓我把這個交給你們。」夫妻倆把疊得很小的紙條打開,只見上面用女人的字體匆匆地寫著:「我住在花街,暫時不能說出我的名字。我下決心從花街逃了出來,請你們救救我。」 夫妻倆靜靜地等待著,入夜時分留字條的人又一次來到教堂。年齡大約有十七、八歲,帶花的浴衣上只系著一條半幅的帶子,打扮雖然很簡單,但白皙的臉上有一雙黑亮的大眼睛,身材苗條,楚楚動人,有著驚人的美麗。 由於怕人看見她進教堂,她顯得有些慌張,梅森夫婦也同樣覺得不能讓人看見她,於是便把她領進了二樓的臥室。當幾美靜靜地沏上紅茶,請她用茶後,她才逐漸鎮靜下來,主動講起了自己的身世—— 現在,根據她當時所說的以及我後來從認識她的原住新加坡的銀行職員田中武先生那裡聽說的情況綜合來看,她的前半生可以說是這樣的——她的本名叫小川芙美,出生在三重縣一個海邊的村子裡。因家庭緣故小時候就以「養女」的身份被賣到橫濱的藝妓屋裡,現在對外說是二十三歲,其實虛歲剛十八,在新加坡花街上一個叫柳好亭的帶藝妓的高級飯館,以阿嬌的藝名做藝妓。她是天生的美人,一副令人疼愛的樣子,在當地花街舉行的日本人選美競賽中曾名列第一。她名義上是藝妓而非娼妓,所以雖說不必遭受所有來過夜的男性的蹂躪,但二者的區別只不過是向多數人還是向一個人賣身而已,她在半年前已被華南銀行分行長的某人所霸佔。 不久前的一天晚上,一個來玩的客人不知怎的給她留下了一本《聖經》。她基本上識字,讀起來後,發現那裡面寫著許多如「不許姦淫」、「不能用暴力回答暴力」等雖難以做到卻都是真理的話。正當她受到這些話的觸動、為自己身不由己的藝妓生活而痛心時,她聽到了梅森牧師夫婦主張廢娼的說教。_ 她所在的柳好亭位於花街的正中央,被歹徒打得鮮血淋漓依然熱心地向人們宣傳生活的真理、為正義而祈禱的梅森牧師夫婦的身影,她看得再清楚不過了。越是看著夫妻倆受著傷卻不肯後退一步的身影。她的心裡越是感到痛苦,越是坐立不安。於是,她決心從花街逃跑,正巧這時養母——老闆娘為尋找新人去了日本,她便跑出來向梅森夫婦求助道:「要是被花街的打手們抓到,我不定要遭到什麼樣的懲罰呢,請讓我藏在這兒吧——」面對芙美真誠的請求,梅森夫婦說了句「神會保護我們的」就把她留下了。從那天晚上起,他們就讓她住在自己家裡,時刻留意著不讓別人看到她。 然而,第二天就有一幫花街的打手來到教堂,很客氣地說要見梅森牧師。他們說:「新加坡花街最叫座的藝妓不見了,花街亂了套。起初,以為出了什麼事,派人到處尋找,結果哪兒也沒有。說來最近阿嬌的樣子有點兒不對頭,想必一定是逃到耶穌這兒來了——所以到教堂來問問。」 面對那夥人「想必阿嬌是在這兒,給你們添麻煩了——」的婉轉問話,在神面前不能說謊的梅森牧師的回答只有一句。「不能回答你們。」可是,聽了這種回避正面回答芙美是否在此的回答後,那夥人更加強了她一定藏在這兒的猜測,從下午起便不斷地往教堂跑。 這夥人晚上在花街雖然可以胡作非為,但在大白天的普通市區,儘管是殖民地也還是不敢明目張膽地拿著匕首、手槍,大聲喊著威嚇他人。而且,由於那夥人總往教堂跑,使人們覺察到可能是梅森牧師幫助阿嬌逃離了花街,於是教會成員紛紛趕到教堂,為讓神保護起可憐的羔羊而熱烈地祈禱起來。後來,連新加坡的警察也聽說了,那夥人也就更不敢輕舉妄動了。 到了下一個禮拜天,教堂裡人山人海。除了為幫助梅森牧師夫婦而出席禮拜的幾乎所有會員外,還有為探聽芙美消息而來的花街的打手們,以及出於好奇想要看上芙美一眼的跟著起哄的人們。當然,芙美沒有出席禮拜,大概由於花街那夥人和圍觀者的目的都沒能達到,禮拜結束後人們還是遲遲不肯離去。 這樣,幾天過去了。考慮到不能再讓芙美這麼不明不白地呆下去,梅森牧師經過調查瞭解到,新加坡的法律雖然允許賣春,但不允許長期約束人身自由,因此所謂預支金是無效的。而且,不僅如此,還搞清了——新加坡建市時,為對人數很多的中國苦力進行保護和生活指導,成立了一個叫華民保護局的機構,只要需要,無論哪國人都能得到它的保護。 梅森牧師親自到華民保護局向當時正在那裡工作的日本人小出積善講明瞭情況,請他們對這位從花街逃跑出來的勇敢的女性給予幫助。從此,這一事件成了政府手裡的公案,華民保護局作出決定:「本局同意將小川芙美收容進附屬設施,但考慮到其目前所處環境更具有家庭氣氛,故將其重新委託梅森牧師照管。」 芙美就這樣被置於華民保護局的保護之中了。可是,誰也沒有想到的是它還帶來了一個副產品,即救出三位即將賣身的少女。 華民保護局在調查芙美身世的過程中發現,她二十三歲的年齡是偽造的,真實年齡只有十八歲。以此為開端,他們又查出柳好亭裡除她以外還有三位未成年女子。因為當地法律嚴禁未成年者在花街工作,所以華民保護局的臂膀也伸向了三位少女,把她們從柳好亭解放出來,和芙美一樣交給梅森牧師照管。 三位少女在柳好亭等於是芙美的妹妹,其中一個是即將成為雛妓的舞女,人稱色子寶,本名金子,剛滿十五歲,另外兩人名叫茂子和早子,都是虛歲十三。三人從柳好亭被移交給教會,正當她們為能跟像姐姐一樣的芙美在一起而高興時,沒有幾天,華民保護局就把她們送回了父母身邊。 她們的事就不多講了,再說芙美,她跟柳好亭的關係卻不像三位少女那麼容易擺脫。 老闆娘從日本回來後,一聽說這件事便立即到華民保護局和梅森牧師這兒來交涉。老闆娘以芙美的預支金為藉口不肯讓步,堅持說:「讓我見見阿嬌,一說就明白。」老闆娘的目的是,因為自願從事藝妓行當在法律上是允許的,所以她想親自見到芙美,從感情上說服她改變離開花街的願望。而梅森牧師和華民保護局的小出積善則是想為幾乎光著身子逃到教會來的芙美將其個人財產——幾十套和服及用品中的哪怕是幾分之一也好,爭取過來一些,因此雙方的談判自然沒有結果。 那麼,當事人本人是怎麼想的呢?她對此只是十分平淡地說:「我只要幾件平時替換的內衣就行了,別的什麼都不要。所有的東西都給老闆娘,請她用賣東西的錢,來抵我的預支金。」自階級社會以來,對女性而言,美麗都是最有效的武器,因此有許多漂亮的衣服可以說是女性夢寐以求的。而她卻完全拋棄了對服裝的欲望。我想這也許是由於她從小被賣到肉欲橫流的世界,耳聞目睹過許多藝技的榮衰,因而懂得無論是女人肉體的美麗還是物質的榮耀終歸不過是一場夢而已,所以雖年僅十八歲卻可以淡泊如許。 於是,梅森牧師和小出積善決定尊重本人意見採取了不再計較物質得失的方針,終於以一個梳粧檯和一兩件眼下要穿的衣服交還芙美的條件結束了與柳好亭老闆娘令人頭疼的談判。 至此,藝妓阿嬌脫離花街的事總算大功告成,她成了只有小川芙美這一本名的女子了。可是,只要她還在花街那些流氓無賴依然橫行的新加坡,誰也無法保證今後不發生任何意外。——於是,梅森牧師他們考慮著把她轉移到花街打手們的手伸不到的地方,也就是送回日本去。只要到了日本,那裡有基督教婦女矯風會,還有梅森牧師呆過的救世軍等熱心於廢娼、新生運動的團體,只要跟他們取得聯繫,就不會有什麼危險。 3 然而,讓梅森牧師他們為難的是如何把芙美送回國去的問題。如果讓她獨自坐船走的話,由於她美麗的面孔已被許多人認識,很快就會被花街的打手們探聽到,所以難免不會在馬尼拉或香港又被他們搶回去。因此,必須把她託付給一位人格上能夠充分信任、同時又能做到遇事不慌的有足夠社會經驗的人。而這樣的人可不好找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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