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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4)


  小桶南側剩有四五尺寬的地板,好像專為歡迎咱家而設。地板約高於地面三尺,若想跳上去,它可是個上等跳臺,咱家邊說:「好喲!」邊縱身一跳。所謂澡塘子,就在鼻下、眼下和面前動盪。若問天下什麼最有趣兒?莫過於吃沒吃過的東西、看沒看過的光景更開心的了。列位如果像我家主人那樣,一週三次到這個澡塘來混三十乃至四十分鐘,那就沒的說;假如像咱家這樣還從未見過澡塘,最好快來看看。寧肯爹媽臨死不去送終,這番情景也非來觀賞不可。都說世界大著哪!但是,如此奇觀卻絕無僅有。

  「什麼奇觀?」咱家幾乎沒法說出口。人們在玻璃室裡咕咕容容,吵吵嚷嚷,都赤條條的,簡直像臺灣的土人,是二十世紀的亞當。翻開人類服裝史——這要扯得太遠,還是不談這些,讓給退菲爾斯特萊克①翻去吧——人類全靠衣著提高身價。十八世紀英國的理查德·納什②,對於巴斯溫泉制定了嚴格的規則:在浴池內,不論男女,從肩到腳都要著裝。據今六十年前,曾在英國的古都設立繪圖學校。既是繪圖學校,那麼,買些裸體畫、裸體像的素描與模型,四下陳列起來,這本是件好事。可是當舉行開學典禮時,以當權者為首直到教職員,都曾非常尷尬。開學典禮嘛,總要邀請市內的名媛淑女。然而,按當時貴婦人的觀點:人是服飾的動物,不是披一身毛皮的猴子猴孫。人不穿衣,猶如大象沒有鼻子,學校沒有學生,軍人沒有勇敢,完全失去了人的本性。既然失去了人的本性,那就不能承認是個人,是野獸。縱然是素描或模型,但與獸類為伍,自然有損于女士的品格。因此,妻妾們說「恕不出席」。

  ①退菲爾斯特萊克:英國哲學家克萊爾(一七九五——一八八一)的《服裝哲學》一書中虛構的人物。
  ②納什:英國十六世紀「大學才幹派」著名作家之一。著有英國第一部流浪漢小說《倒黴的旅行家》。


  教職員們都認為這是些不可理喻的女人。然而東西各國無不相通,女人是一種裝飾品。她們雖然一不會舂米,二不當志願兵,但在開學典禮上卻是少不得的化妝道具。因此,也就沒有辦法,只好跑到布店去買了一丈二尺八分七厘的黑布,給那些被咒為野獸的人像穿上了衣服。又深怕冒犯哪一位,煞費苦心地將臉兒遮掩了。於是,開學典禮總算順利舉行。服裝之於人,竟然如此重要。

  近來還有些老師,不斷地強調畫裸體畫,但他們錯了。依咱家有生以來從未裸體的貓來看,這肯定是錯了。裸體本是希臘、羅馬的遺習,乘文藝復興時期的淫靡之風而盛行於世。在希臘與羅馬,對於裸體,人們已經司空見慣,大約絲毫也沒想到裸體與風紀有什麼利害關係。然而,北歐卻是個寒冷的地方。就連在日本都常說:「不穿衣服怎能出遠門」。如果是在德國或英國光著身子,只有凍死。死了白搭一條命,還是穿衣服為好。大家都穿起衣服來,人就成了服飾的動物。一旦成為服飾的動物,偶然遇上裸體,就不能承認它是人、認為他是獸。因此歐洲人、尤其北歐人將裸體畫、裸體像視為獸,這是可以理解的。視為不如貓的獸,也是無可厚非的。美?美就美吧!不妨視為「美麗的野獸」好了。

  如此說來,也許有人要問:「你見過西方婦女的禮服嗎?」

  不過是一隻貓唄,哪裡見識過西方婦女的禮服?據說,她們袒胸裸肩,露著胳膊,就把這樣的衣裳叫做禮服。真是荒謬絕倫!直到十四世紀,女人們的衣著打扮並不這麼滑稽,穿的還是普通人的裝束。為什麼變得像個下流的雜技演員似的呢?說來煩瑣,略而不述。反正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也就算了吧!關於歷史,暫且不提。卻說她們儘管打扮得這麼怪裡怪氣,只在夜間得意洋洋,但是內心裡似乎多少還有點人味。一到白天,她們就蓋上肩頭,遮住胸脯,包緊胳膊,不僅全身不外露,而且哪怕被人看見一個腳趾,也認為是奇恥大辱。由此可見,她們的禮服只起了掩耳盜鈴的作用,簡直是傻子跟混蛋想出來的主意。如果有人覺得這話說得叫人委屈,那麼,何妨不大白天露出肩膀、胸脯和胳膊來試試?裸體崇拜者也不例外。既然裸體那麼好,何妨不叫女兒赤身露體,順便你自己也脫得精光,到上野公園去走走。做不到?不,不是做不到,大概是因為西洋人不這麼幹,你才不肯的吧?現在不是正有人穿著這樣彆彆扭扭的禮服耀武揚威地跨進帝國飯店嗎?若問是何道理,倒也簡單:無非西洋人穿,他們也便穿穿罷了。大概認為西洋人優秀,哪怕生硬、愚蠢,也覺得不模仿就不舒服。常言道:見了長的必須短,見了硬的必須軟,見了重的必須扁。按這一連串的「必須」,豈不成了傻瓜!如果認為當傻瓜也沒法子,那就忍著點吧!那就別再以為日本人怎麼了不起。學問也是如此,只因與服裝無關,下文略去。

  衣服之於人類,關係竟如此重大,幾乎說不清人就是衣服,還是衣服就是人。咱家甚至想說:一部人類史,既不是肉的歷史,也不是骨的歷史,更不是血的歷史,而單純是一部服裝的歷史。因此,見了不穿衣服的人,就會覺得他不像個人,簡直像碰上了妖怪。假如全體人類約定,一齊變成妖怪,所謂妖怪也就不存在了。因此,是妖怪也無妨。不過,這一來,人類本身可就煩惱無邊了。

  遠古時期,大自然平等造人,投之於世。因此任何人出生時,一定都是赤裸裸的。假如人類的本性安於平等,就該始終裸體地生存下去。然而,有一個裸體人說:「這樣人人毫無差別,會喪失上進心,顯示不出努力的成果。但願想個辦法突出個人,我就是我,誰看也是我,而不同於別人;但願我穿上點什麼,不論任何人見了都大吃一驚。難道就沒有什麼竅門嗎?」他想了十年,才發明了褲衩,立刻穿上,心想:「瞧啊,服氣吧?」於是,他驕傲地走來走去。這便是今日車夫的祖先。僅僅發明個簡單的褲衩就花費了十閱星霜,人們也許覺得有點奇怪吧?不過,這是由於以今天的眼光追溯上古而置身於蒙昧世界所做出的結論。但在當時,這卻是無與倫比的偉大發明。笛卡兒①說:「我思,故我在。」這本是三歲孩子都懂的道理,據說他卻花費了十幾年功夫才想得出。一切真理在探索過程中都是很費力氣的。發明褲衩雖然用了十年,但按車夫的智力來看,不能不說已經是難能可貴了。

  ①笛卡兒:(一五九六——一六五○)法國哲學家、數學家,開拓了近代哲學,首創了解析幾何學。他懷疑一切之後,發現了不能懷疑的「思考著的我」,於是,建立了精神與物質的二元論哲學體系。著有《哲學原理》等。

  且說,這褲衩一問世,社會上只有車夫最神氣。他們穿著褲衩,在普天下的大路上如同領主似地橫衝直撞。有個耿耿於懷的妖怪不服氣,用了六年時間,發明了叫做短褂這種廢物。於是,褲衩的勢力頓然大衰,進化到短褂全盛的時期。鮮貨莊、藥材店、裁縫鋪,都是這位大發明家的末裔。與褲衩時期、短褂時期接踵而來的,是和服大褂時期。因為有些妖怪慪氣,決心「養成穿短褂的習慣!」於是,由他們設計出來。古代的武士和今日的官員,都和這些妖怪屬￿同類。妖怪們為此爭先恐後地標新立異,以至出現了燕尾服這種畸形的裝束。回過頭去,溯其源流,決不是勉強、胡鬧、偶然或漫不經心而造成的事實,無一不是爭強奪勝、雄心勃勃的結果,化為各種不同的新花樣,穿在身上,取代前個時期的服裝、大搖大擺地走來走去,好像在說:「我可和你不一樣!」

  從這種心理出發,有了一大發現,不外乎是:如同大自然忌恨真空,人類也厭棄平等。然而,在這已經厭棄平等、人們不得不把衣服視同骨肉而穿在身上的今日,如果要人們將已經構成人類屬性之一的衣服拋掉,再回到一切平等的原始時期,那無疑是狂人的蠢動。就算甘願當個狂人,也畢竟不可能回到原始時期的。在文明人的眼裡,那些回歸原始的人們都是怪物。有人認為:若將世界幾億人口統通拉到妖怪的疆土去,大概就能夠實現平等。因為大家都是妖怪,不必引以為恥,於是也就心安理得了。然而,還是不行,因為全世界的人都成為妖怪的第二天,又將開始妖怪之間的競爭,假如不能穿上衣服競爭,那就以妖怪本色來競爭。裸體就裸體,處處製造出差別來……由此也可以看出,衣服畢竟是脫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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