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偷書賊 | 上頁 下頁
第一章 掘墓人手冊(4)


  夢見她弟弟的臉。

  夢見弟弟的雙眼盯著火車車廂的地板。

  她在床上醒來時感到陣陣眩暈,然後大聲尖叫起來,仿佛要淹死在那堆床單裡了。房間的另一邊,為弟弟準備的那張床在黑暗中像一艘漂浮的小船。等她恢復意識後,那小船慢慢地沉下去,似乎沉入地板下面去了。這個幻覺沒什麼可怕,但是在她停止尖叫前,它一直不會消失。

  或許,噩夢給她帶來的唯一好處是,她的新爸爸,漢斯·休伯曼會走進來安慰她,愛撫她。

  他每晚都會過來,坐在她身旁。開頭的幾次,他只是和她待在一起——他是幫助她排遣孤獨的陌生人。過了幾晚,他開始對她耳語:「噓,我在這兒呢,別怕。」三周後,他開始摟著她,哄她入睡了。莉賽爾逐漸信賴他,主要是由於那股男性的溫柔帶來的神奇力量,還有他的存在。女孩開始確信她半夜尖叫時,他一定會來,而且會一直守護自己。

  字典中找不到的詞條 守護:一種出於信任和愛的行為,通常只有孩子才能辨別真偽。

  漢斯休伯曼睡眼惺忪地坐在床頭。莉賽爾把頭埋在他袖子裡哭泣,好像連他都要一塊兒吸進去似的。每天淩晨兩點後,他身上那淡淡的煙草味,濃烈的油漆味,還有男人的體味,伴著她進入夢鄉。黎明到來的時候,他總是蜷著身子在離她不遠的椅子上睡著了。他從來不睡另外那張床。莉賽爾爬下床,小心翼翼地親親他的臉頰,他就會微笑著醒來。

  有時候,爸爸要她回到床上等一會兒,他會拿著手風琴回來,給她演奏音樂。莉賽爾坐在床上跟著音樂哼唱,冰涼的腳趾頭興奮地緊緊縮在一起。從前可沒有人給她演奏過音樂。看著他臉上的皺紋,還有他眼中的柔光,她會咧著嘴傻笑——直到從廚房裡傳來咒駡聲。

  「蠢豬,別瞎彈了!」 爸爸還敢再拉上一陣兒。

  他會對小姑娘眨眨眼,她也笨拙地沖他眨眨眼。

  有時,為了給媽媽火上澆油,他會把琴帶進廚房,在大家吃早飯時拉個沒完。

  爸爸吃了一半的麵包和果醬丟在盤子裡,上面還殘留著牙印兒。音樂仿佛鑽進了莉賽爾的心裡,我知道這樣說有點奇怪,但她的確覺得爸爸的手好像是在乳白色的琴鍵上漫步似的,他的左手按著鍵鈕(她尤其喜歡看他彈那個銀色的閃閃發光的鍵鈕——C大調鍵)。他拉動著風箱,空氣在土灰色的風箱裡進進出出。手風琴那黑色的外殼雖然已有了劃痕,但晃動時依然閃閃發亮。此時的廚房裡,爸爸讓手風琴活了起來。我猜你只要仔細想想就能明白我的意思。

  你怎麼判斷一個東西是不是活著呢? 當然得檢查它是不是能呼吸了。

  手風琴的音樂聲其實也給她帶來一種安全感。白天的時候她是不會夢到弟弟的。雖然她在那間狹小的盥洗室裡會思念弟弟,並且時常無聲地哭泣,但是她高興自己是清醒的。在到達休伯曼家的頭天晚上,她藏起了最後一件能讓她想起弟弟的東西——《掘墓人手冊》。她把書藏在床墊下面,偶爾會取出來,握在手裡,盯著封面上的字看,雙手撫過書裡的字。她不知道書裡講了些什麼,不過,書的內容並不重要。這本書對她的重要性不在於內容。

  這本書對她意味著:1. 最後一次見到弟弟;2. 最後一次見到媽媽。

  有時,她會喃喃地叫著「媽媽」兩個字,媽媽的影子也會無數次出現在她面前。可是,這些與噩夢帶來的恐懼相比,只能算小小的不幸罷了。在那些噩夢中,那些綿綿無盡的噩夢中,她感到了從未有過的孤獨。

  我相信你們已經注意到了,這個家裡沒有別的孩子。休伯曼夫婦有兩個親生孩子,但他們都長大了,早已搬出去住了。小漢斯在慕尼黑市中心工作,特魯迪在一戶人家裡當女傭,負責看孩子。不久,她照看的兩個孩子就會參戰。一個人造子彈,另一個人在戰場上用子彈射擊。

  你可以想像,上學對莉賽爾來說,是樁苦差事。

  雖然這是所國立學校,但還是深受天主教會的影響,而莉賽爾卻是路德教教徒。這還不算是最糟糕的,因為校方很快發現她既不會閱讀也不會寫字了。

  莉賽爾被安排和剛開始學字母的小孩子一起學習,這讓她覺得很丟臉。雖然她面黃肌瘦,可在那群小孩子中間還是一個龐然大物。她常常想讓自己再蒼白點,白到可以隱形的程度。

  即使是在家裡,也沒人能幫上她的忙。

  「甭指望他能幫你,」媽媽一針見血地指出來,「那頭豬玀,」爸爸正凝視著窗外,這是他的習慣。「他只讀到了四年級。」爸爸沒有轉身,平靜地回應了媽媽的攻擊,可話裡沒少帶刺兒。「你最好也別去問她,」他把煙灰抖到窗子外面,「她連三年級都沒上完。」這所房子裡看不到任何書籍(除了她偷偷藏在床墊下面的那本書),所以莉賽爾只能小聲念念字母表,而且還得在不知什麼時候會收到的禁聲令之前完成。一切仿佛只能偷偷摸摸地進行,直到有天晚上,她半夜做噩夢時把床尿濕了,卻因此有了額外的接受教育的機會。這不是正規的學習,是午夜課程。因為它經常是淩晨兩點才開始。這種學習機會越來越多。

  二月中旬,莉賽爾快十歲的時候,得到了一個黃頭髮的、缺了一條腿的舊洋娃娃。

  「這是我們能找到的最好的禮物了。」爸爸不好意思地解釋。

  「你在瞎說啥呢?能有這東西,就算她走運啦。」媽媽糾正了爸爸的說法。

  漢斯繼續擺弄著洋娃娃剩下的那條腿時,莉賽爾在試穿著新制服。滿十歲就意味著可以加入希特勒青年團了,就能穿上一件小小的棕色制服。因為是女孩子,莉賽爾被批准加入青年團下面的一個叫BDM的組織。

  BDM的含義 它是德國納粹少女隊的縮寫加入少女隊之前,他們先得聽聽你是不是把「萬歲,希特勒」喊得夠響亮。然後,再教你走正步,裹繃帶,縫衣服。你還得參加徒步拉練之類的活動。星期三和星期六下午三點到五點是他們指定的集會時間。

  每個星期三和星期六,爸爸都會送莉賽爾去少女隊總部,兩個小時後再來接她。父女倆從來不會就少女隊的事多說什麼,他們只是手拉手走著,聽著彼此的腳步聲。爸爸還要抽上一兩支煙。

  爸爸唯一讓她感到不安的事,是他經常會離開家。好些個晚上,他走進起居室(也是他們夫婦的臥室),取下舊壁櫥上的手風琴,穿過廚房,走向前門。

  等他一走到漢密爾街上,媽媽就會打開窗子對著他大聲吼叫:「別老晚才回來。」 「你那麼大聲嚷嚷幹嗎!」爸爸也轉過身沖她吼。

  「蠢豬!你只配舔我屁股!我想咋說就咋說!」她滔滔不絕的咒駡聲跟在他後面。他決不回頭看,至少在他確定他老婆消失在窗口之前是不會回頭看的。那些夜晚,他提著手風琴盒子走到大街的轉角處時,會駐足在迪勒太太的商店前面,轉過頭,看看窗口出現的另一個人影。他揮揮又長又瘦的手,然後轉身繼續緩慢的步伐。莉賽爾再看見他的時候,是淩晨兩點,他把她從噩夢中拯救出來的時候。

  每晚,小小的廚房裡總是十分嘈雜,沒有一次例外。羅莎休伯曼老是喋喋不休地咒駡著,永無休止地爭論和抱怨著。其實沒有人與她爭吵,可媽媽只要逮住機會就說個不停,好像在廚房裡和全世界的人論戰,幾乎每晚如此。等到他們吃完飯,爸爸出去了,莉賽爾和羅莎就待在廚房裡,羅莎利用這個時間給別人熨燙衣服。

  一周裡會有那麼幾次,莉賽爾放學後要和媽媽一起到鎮上的幾處富人區去,收攬別人要洗的衣物,再把上次洗好的衣服送回去。這些人住在考普特大街、海德大街,還有其他幾個地方。媽媽滿臉堆笑地送著衣服,接下新的活兒,可等別人家的大門一關上,她就開始詛咒他們,詛咒他們的財富和懶惰。

  「洗他們的衣服真是倒了八輩子的大黴。」她說這話時完全忘了自己就是靠這些人生活的。

  「哼,」她數落著住在海德大街上的沃格爾先生,「他就是靠他老子發的財,只曉得把錢扔到女人和酒缸子裡,當然嘍,還有洗洗涮涮上頭。」 她要挨著個兒把他們奚落一頓。

  沃格爾先生,潘菲胡佛夫婦,海倫娜 舒密特,魏因加特納一家,他們在某種程度上都是有罪的。

  照羅莎看來,恩斯特 沃格爾除了酗酒和好色的猥瑣外,還老喜歡撓他長滿蝨子的頭髮,舔著手指頭把錢遞過來。「回家前我可得把手洗乾淨。」最後,她這樣總結。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