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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丹尼爾探長

  這輛「美洲豹」在正對著自由鐘公園入口處的十字路口闖了紅燈,在大衛王街向左轉彎後,它沿著施洛莫·哈默雷街開到紮哈爾廣場,然後在蘇雷曼蘇丹路上一直向東北方向行駛,始終不離老城的周邊。

  沙漠中的太陽穩穩當當地升到了橄欖山上方,昭示了清晨的來臨。它溫暖著世界,把黃銅色或金色的陽光大片大片地潑在原本灰色的城牆上,那筆法像是出自一名狂亂的畫家。

  「美洲豹」匆匆地穿過逐漸明亮起來的破街,此時人行道和旁邊的胡同裡已經出現了三三兩兩早起的人:貝都因牧民趕著他們的牲畜朝老城東北角的城牆走去,為星期五的牲畜集市做準備;從附近村子裡來的戴面紗的婦女放下成匹的鮮豔的布和一籃一籃的水果和蔬菜,想要參加大馬士革城市入口處的路邊集市;穿著黑色長外衣和白色護腿的哈西德主義者三兩結伴往雅法的集市走去,他們的眼睛都盯著地面,行色匆匆,急著到西城牆那裡趕上今天第一次祈禱;搬運工們頭戴便帽,彎腰把巨大的柳條箱扛在窄細的後背;麵包師的小夥計們帶著成串掛在結實的鐵杆上的芝麻百吉圈去送貨。

  在其他情況下,「美洲豹」的主人也許會注意到這些,也許比這些更多。他對這個城市的感情永遠不會衰減,無論他看到多少次這個城市的景物,聽到多少次她的聲響,嗅到多少次她的氣息,他都會被深深地吸引住。但是今天早晨,他的心思卻別有所屬。

  他轉動方向盤,拐到了施繆爾·本·阿達雅街上。再向左急轉彎一次,就上了通往斯格柏斯山最高峰橄欖山的路上。那座山峰是這個城市的最高點,被人稱為「耶路撤冷之眼」,那次著名的暴行就是在這兒發生的。

  馬路上橫放著探照燈和金屬路障。在路障後站著邊境警察——是這名司機認識的一個德魯茲人,名叫薩爾曼.阿費。阿費面無表情地觀察著四周,兩腿分立,穩穩地站著,一隻手放在套著皮套的手槍上,另一隻手撚著他濃密的黑鬍鬚。當「美洲豹」駛近時,他示意讓車停下,走到敞開的車窗前,認出了司機,因此點了點頭。他們簡單地互相問候了一下,隨後路障就被移到了一邊。

  「美洲豹」通過崗哨之後,司機眺望著山頂,審視路旁沿途停放的汽車;流動的囚車;從阿布.卡比爾病理學實驗室來的運輸車;一輛藍白相間的警車,藍色的閃光信號燈還在閃著;阿費的吉普車;一輛帶有警徽的白色沃爾沃。技術人員已經到達,穿制服的警官們也到了,可是只來了兩個人。沃爾沃的旁邊站著副警務宮勞罕爾和他的司機。但是沒有警方的發言人,沒有新聞記者,沒有病理學家的蹤影。司機一邊想著這些,一邊將車停在離其它車輛較遠的地方,關掉引擎。旁邊的乘客座位上放著一本記事本,他一把抓起,下了汽車。

  他是個小個子、深色皮膚、看上去很乾淨的男人,大約五英尺七英寸高,一百四十磅重,三十七歲,但看上去要比實際年齡小十歲。他的衣著很簡單——白色的短袖棉質襯衫,黑褲子,腳上穿著涼鞋,沒穿襪子——除了一塊便宜的手錶和一枚細金絲工藝製作的華麗的結婚戒指以外,沒有佩戴其它任何首飾。

  他的頭髮濃密,顏色很深,緊緊地糾結在一起,修剪成了中等長度,那種髮型被美國人叫做「非洲式」,戴著一頂黑色的小奇帕斯魯加帽——紡織而成的室內便帽——邊上飾有紅玫瑰。「非洲式」髮型下的臉削瘦而平滑,臉色像攙了很多奶末的咖啡,皮膚緊繃在線條明晰的骨骼上:顴骨高而尖,鼻子挺拔,嘴唇很寬,飽滿而彎成弓形。只有他左手上部的皮膚呈現另一種顏色——灰白,佈滿皺折,有的地方還反光,縱橫交錯著許多傷疤。

  他的眉毛彎曲的形狀讓人以為他總是對一切充滿驚奇。眼窩深陷,裡面藏著一對明亮的大眼睛,睜子閃著奇異的金棕色光芒,睫毛長得近乎女性化。在其他情形下,他很可能被人當作有拉丁或加勒比血統的人,或是摻雜了大量阿茲待克血統的伊比利亞人。至少有一次,他被錯認為膚色較淺的黑人。

  他的名字叫丹尼爾·沙拉維.沙威。實際上,他是出身於也門的猶太人。時間、環境和偶然的原因使他成了一名警官。才智和勤奮又使他的警銜升到了國家警察南區中的探長。在他職業生涯中的大多數時間,他是個偵探。最近兩年以來,他一直從事重案偵查,在耶路撤冷,「重案」這個詞很少用來指今天早晨使他來到斯格柏斯的這類案件。

  他按人們活動著的地方走去。運輸人員坐在他們的車裡,穿制服的警察正與一個身著民兵制服的老年人談話。丹尼爾多看了他幾眼:六十好幾到七十出頭的年紀,瘦卻十分結實,白頭發剪得很短,短而硬的白鬍鬚。他似乎在向警察們發表演說,手指向路西側旁邊的一個溪穀,用手做出各種手勢,嘴唇動得很快。

  勞罕爾站在幾碼之外,好像對老人的演講頗不以為然,一邊抽煙,一邊看表。副警務官穿著一件黑色的針織襯衣和灰色的便褲,好像他沒時間披上他的制服。穿著便服,不系飄帶,他看上去更顯得矮胖,而且的確更不引人注目。當他看見丹尼爾走近時,他丟掉香煙,在地上用腳碾碎,對司機說了幾句話後,司機便走了。不等丹尼爾走到他跟前,他已經迎上前去,大腹便便,邁著小而快的步子。

  他們在中途相遇,輕輕地握了一下手。

  「可怕,」勞翠爾說,「像屠夫幹的。」他說話時,下巴上的肉像空的水袋似的顫動。丹尼爾注意到他的眼睛看上去比平時更疲倦了。

  勞孚爾的手在他的村衣口袋中摸索,然後掏出一包香煙來。英國產的橢圓脾。准是最近這次去倫敦旅行的紀念品。他點燃了一根煙,從鼻子裡呼出兩股煙霧來。

  「屠夫似的。」他又說了一遍。

  丹尼爾朝著穿哈加制服的人揚了揚頭。

  「他就是發現那東西的人?」

  勞孚爾點頭,「斯克萊辛格.雅克夫。」

  「這地方是他日常巡邏的一部分嗎?」

  「是的。從老哈達薩,繞著大學,經過艾米利亞·凱瑟琳醫院,然後再往回走。來來去去,每天晚上走五趟,每週六個晚上。」

  「對他這把年紀的人,這段路可不短呢。」

  「他是個厲害角色。他說他用不著睡很多覺。」

  「發現那東西時他已經走完幾趟了?」

  「四趟。這是最後一趟了。沿著這條路走回去,然後開著他停在斯德羅特·丘吉爾路上的車回家。回法國山去。」

  「他做工作記錄嗎?」

  「巡邏結束後在他的車裡寫。除非他發現什麼不一般的情況。」勞爭爾苦笑了一下。

  「所以我們也許可以精確地確定那東西被拋在這裡的時間。」

  「取決於你在多大程度上聽信他的話。」

  「有什麼不能相信他的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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