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名利場 | 上頁 下頁 |
第五十一章 字謎表演(2) |
|
這話我不大相信。香比涅克很喜歡玩埃加脫,晚上蓓基唱歌給斯丹恩勳爵聽,他往往在隔壁房裡和上校打牌。脫呂菲尼呢,大家知道他欠了旅客俱樂部的茶房好些錢,因此不敢到俱樂部去。如果大使館不供飯食的話,這位人品高尚的大爺准會挨餓。所以我不相信蓓基會對這兩位垂青。他們替她跑跑腿,買買手套花球,借了錢給她定歌劇院的包廂,在各種各樣的小事情上巴結她。他們說的英文簡單得逗人發笑,蓓基時常當面模仿他們,或是奉承他們英文有進步,和斯丹恩侯爵兩人借此取個笑。蓓基的靠山斯丹恩侯爵最喜歡挖苦別人,瞧她繃著正經臉兒打趣他們,樂得了不得。脫呂菲尼指望討好蓓基的心腹布立葛絲,送給她一條披肩,求她送信。哪知道這老姑娘實心眼兒,竟把這封信當著眾人交給蓓基。在場的人看了這信大發一笑。斯丹恩勳爵和其餘的人傳觀了一遍,只有羅登不知道。 原來梅飛厄的小房子裡發生的事情並不全告訴他。 蓓基家裡不但招待「最高尚」的外國人,而且也招待「最高尚」的英國人。「高尚」這兩個字在我們這高貴的、非凡的上流社會中用得很廣泛,這意思並不是說品行最好的,或是品行最壞的,或是最聰明的,或是最愚蠢的,或是最有錢的,或是家世最好的,而是最「高尚」的;換句話說,就是地位最牢靠的人。像了不起的茀威廉斯夫人(她稱得上阿耳馬克的聚會處的主保聖人)①;了不起的斯洛卜夫人,了不起的葛立澤兒·麥克貝斯夫人(她父親就是葛拉瑞的葛瑞勳爵)等等,都算在裡面。 -------- ①阿耳馬克的聚會處(Almack』s Assembly Rooms)在聖詹姆士皇宮附近的大王街,十八十九世紀上流社會的大宴會在此地舉行。 滋威廉斯伯爵夫人屬大王街的一支,只要查特白萊和伯克編著的《縉紳錄》就知底細。如果她肯和某人來往,某人的地位就穩了。我倒並不是說茀滋威廉斯夫人有什麼出人頭地的去處;她乾枯憔悴,年紀已經五十七歲,既無貌,又無財,談吐也並不風趣,可是大家公認她「高尚」,到她家裡去的人自然也是「高尚」的。她是上流社會裡鼎鼎大名的貴婦人,芳名叫做喬治安娜·茀萊特莉加。當年她父親朴登雪笠伯爵是威爾斯親王的寵臣。她年輕的時候很想戴斯丹恩侯爵夫人的冠冕,因此和現在的斯丹恩夫人不對。大概因為這緣故,她特別抬舉羅登·克勞萊太太,竟在她自己主持的宴會上,和克勞萊太太打招呼,故意讓大家看見。她不但鼓勵她的兒子葛滋爵士(他的位子是靠斯丹恩勳爵謀來的)時常到克勞萊太太家裡去走動,而且把她請到自己家裡,吃飯的時候在大庭廣眾之前賞臉跟她說了一兩回話。這件重要的新聞當晚就傳遍了倫敦城。原來唾駡克勞萊太太的人不敢再響。那有名口角俏皮的威納姆律師,斯丹恩勳爵的左右手,逢人便頌揚她的好處。從前打不定主意的人如今毫不遲疑的歡迎她。湯姆·托迪這小子本來勸告莎吳塞唐不要和這樣放浪的女人來往,現在反而求別人帶著去見她。總而言之,她也算「最高尚」的人物之一了。且慢,親愛的讀者們,親愛的弟兄們,咱們暫且不必羡慕可憐的蓓基。據說這樣的榮華是靠不住的。大家都說上流社會裡最闊的紅人並不比在外面欲進無路的可憐蟲快樂多少。蓓基當年相與的全是最最有權有勢的達官貴人,甚至於面對面的見過那了不起的喬治第四,可是連她也承認這些不過是虛場面。 蓓基的這一段經歷,我不再細說了。社會上各宗派團體裡面的內幕秘密,我不大清楚,不過我很明白這些不過是騙局。對於上流社會中的形形色色我是門外漢,描寫不會準確,就是有什麼見解,也只能在心裡藏著罷了。 蓓基後來常常談起她當年在倫敦和豪貴周旋的情形。那時她的目的已經達到,滿心得意高興,可惜到後來對於這玩意兒也覺得厭倦了。一起頭的時候她成天不是忙著設計衣服首飾,添置新裝(像她這樣收入微薄,這可不是容易的事,不知得花多少心血,費多少精力)——我剛才說到她不是忙著添置最漂亮的衣服首飾,就是坐著馬車到時髦的場合去趕宴會,受大人物的歡迎,還能不樂嗎?她從最上乘的小宴會換到最上乘的大集會,剛才在一起吃飯的人還是碰在一塊兒。第一天晚上遇見的是這批人,第二天白天遇見的又是這批人。年輕的打著漂亮的領巾,穿著又亮又精緻的鞋子,戴著白手套,修飾得一點毛病都挑不出來。年紀大的長得魁梧奇偉,衣服上整排的銅扣子,氣宇又軒昂,禮貌又周到,只是說的話淡而無味。小姐裡面黃頭髮白皮膚的居多,穿著淺紅的袍子,見了人非常靦腆怕羞。太太們沒一個不戴金剛鑽首飾,真是雍容華貴,儀態萬方,又美麗,又端莊。這些人雖然是貴族,倒並不像那種小說裡形容的,用不通的法文來交談,大家全說英文。他們議論別人住的房子,家裡過活的情形,人品的好壞,也不過像張三議論李四似的。蓓基從前的熟人又妒忌她,又恨她。她自己呢,可憐蟲,卻對於這種生活膩味極了。她自己對自己說:「我真不想過這日子!如果我是個牧師的老婆,每星期天教教主日學校,還比現在強。或者嫁個軍曹,坐了貨車隨著部隊滿處跑,那也不錯。唉!我恨不得穿上長褲子,衣服上縫著水鑽片兒,在趕市的日子跳舞掙錢。」 斯丹恩勳爵笑道:「你一定跳得不錯。」蓓基對這位大人物毫無矯飾,常常把心裡的煩悶說給他聽,逗他笑一笑。 「羅登做馬戲團的領班一定合適——那種穿了大靴子和制服在場子裡面打響鞭子的人——叫什麼司禮官什麼的?他長的高大魁偉,很像個大兵。」她默默的想著從前的事,說道:「小時候我父親帶我到白魯克村公共草地上的市集去看戲,回家以後我自己做了一副高蹺,就在父親圖畫間裡跳舞,所有的學生都佩服我。」 斯丹恩勳爵道:「我很想看看。」 蓓基接下去說道:「我巴不得現在就跳。這樣一來准把白林該夫人和葛立澤兒·麥克貝斯夫人嚇得目瞪口呆。噓,別說話!巴斯達①要唱歌了。」這些豪門請客的時候,往往特約職業藝人去表演,蓓基故意當著大家和他們應酬。有時他們悄悄默默的坐在犄角上,她特地跟上去,笑眯眯的和他們握手。她說的不錯,她自己也是個藝人。她並不隱瞞自己的出身,說的話很直率,也很虛心。旁觀的人有的瞧著她不順眼,有的覺得她可笑,有的反倒因此原諒她。一個說:「瞧那女人鈍皮老臉,居然裝出獨立特行的腔調來。像她這樣,還是乖乖的坐著去,有人肯理她就算便宜她了。」一個說:「她為人老實,脾氣也好。」一個說:「真是個詭計多端的狐狸精!」這幾個人說的話,都有些道理。好在蓓基我行我素,什麼都不在乎,把那些職業藝術家哄得心悅誠服,甘心白教她唱歌,或是在她宴會上表演,即使本來說喉痛,為了她,情願不裝病。 -------- ①巴斯達(Giuditta Negri Pasta,1796—1865),意大利歌舞家。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