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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還是本來的題目(4)


  利蓓加對他瞅了一眼,那表情很幽默,卻又有些嘲笑的意味,說道:「勳爵,您還不是得了金羊毛勳章嗎?」這話倒是真的,那時他脖子上還套著勳章,是復辟的西班牙親王們送給他的禮物。

  原來斯丹恩勳爵早年出名的膽大,賭錢的本領是了不起的。他和福克斯先生曾經連賭兩天兩夜。國內最尊貴的大人物都輸過錢給他。據說他的爵位也是牌桌上贏來的。可是別人說起他年輕時候搗鬼淘氣的事情,他卻不愛聽。利蓓加看見他的濃眉毛皺在一起,一臉不高興的樣子。

  她從椅子上站起來,走過去接了他的咖啡杯子,稍微屈了一屈膝道:「說真話,我非找一隻看羊狗不可,不過它不會對你咬。」她走到另外一間客廳裡,坐在琴旁邊唱起法文歌來,那聲音婉轉動人,聽得那爵爺心都軟了,立刻跟過來。他一面聽唱歌,一面和著拍子點頭彎腰。

  羅登和他的朋友兩個人玩埃加脫,一直玩到興盡為止。上校是贏家,可是雖然他贏的次數又多,數目又大,而且像這樣的請客每星期總有好幾回,這前任的騎兵一定覺得很氣悶;因為所有的談話和客人的讚歎都給他太太一個人占了去,他只能悄悄默默的坐在圈子外面,這些人說的笑話,援引的典故,用的希奇古怪的字眼,他一點兒也不懂。

  斯丹恩勳爵碰見他和他招呼的時候,總是說:「克勞萊太太的丈夫好哇?」說真的,這就是他的職業,——他不再是克勞萊上校,只是克勞萊太太的丈夫。

  我們為什麼好久沒有提起小羅登呢,只為他不是躲在閣樓上,便是鑽到樓下廚房裡找伴兒去了。他的母親差不多從來不理會他。他的法國女傭人在克勞萊家裡的一陣子,他便跟著她。後來那法國女人走了,這孩子夜裡沒有人陪伴,哇哇的啼哭。總算家裡的一個女傭人可憐他,把他從冷清清的育兒室抱出來,帶到近旁的閣樓裡,哄著他睡在自己的床上。

  他在樓上啼哭的當兒,利蓓加,斯丹恩勳爵,還有兩三個別的客人,恰巧看了歌劇回來,在樓底下喝茶。利蓓加道:「這是我的小寶貝要他的傭人,在那兒哭呢。」嘴裡這麼說,卻不動身上去看看。斯丹恩勳爵帶著冷笑的口氣說道:「你不必去看他了,省得叫你自己心神不安。」蓓基臉上訕訕的答道:「得了,他哭哭就會睡著的。」接下去大家就議論起剛才看的歌劇來。

  只有羅登偷偷的溜上去看他的兒子,他見忠厚的桃立在安慰孩子,才又回到客人堆裡來。上校的梳妝室在最高一層,他時常私底下和孩子見面。每天早晨他刮鬍子,父子倆便在一起。小羅登坐在父親身旁一隻箱子上看父親刮鬍子,再也看不厭。他和父親兩個非常好,做父親的時常把甜點心留下一點兒藏在一隻從前擱肩飾的匣子裡,孩子總到那裡去找吃的,找著以後便樂得直笑。他雖然快樂,卻不敢放聲大笑,因為媽媽在樓下睡覺,不能吵醒她。她睡得很晚,難得在中午之前起床。

  羅登買了許多圖畫書給兒子,又在育兒室塞滿了各種玩具。牆上滿是畫兒,都是他出現錢買來,親手粘上的。有時羅登太太在公園兜風,用不著他在旁邊伺候,他就上樓陪著孩子一玩幾個鐘頭。孩子騎在他身上,把他的大鬍子拉著當馬韁,連日跟他兩個揪呀,滾呀,永遠不覺得累。那間屋子很低;有一年,孩子還不到五歲,父親把他抱起來拋上拋下鬧著玩,把小可憐兒的頭頂砰的一聲撞在天花板上。羅登嚇的要命,差點兒又把他掉在地上。

  小羅登皺起臉兒準備大哭——那一下撞得實在厲害,怪不得他要哭。他剛要開口的時候,他父親急得叫道:「老天哪,羅迪,別吵醒了媽媽。」孩子怪可憐的緊緊瞅著父親;他咬著嘴唇,握著拳頭,一聲兒都沒有哼出來。羅登把這事講給俱樂部的人聽,講給軍營食堂裡的人聽,逢人便告訴說:「喝!我的兒子真有膽子,真了不起。天哪,我把他半個腦袋都插進天花板裡去了,可是他怕吵醒媽媽,一點兒也不哭。」

  有的時候——一星期裡有那麼一兩回——那位太太也上樓到孩子房裡來看看他。她簡直像時裝畫報裡的美人變活了,總是穿著漂亮的新衣服,新靴子,戴著新手套,很溫和的微笑著。她身上有美麗的披肩和花邊,還有晶晶發亮的珠寶首飾。她每次上樓,總戴著新帽子,帽子上老是簪著花朵兒,不然就掛著彎彎的鴕鳥毛,又白又軟,像一簇茶花,看上去真是富麗堂皇。她公主娘娘似的向孩子點點頭,孩子有時在吃飯,有時在畫大兵,抬起頭來對她望著。她走開之後,屋裡總留了一股子玫瑰香味,或是別的迷人的味兒。在他看來,她像個天上的神仙,比他父親,比所有的別人都高出多多少少,凡人只好遠遠的望著她頂禮膜拜。跟這位太太一起坐馬車兜風是個大典,他坐在倒座上,一聲兒不敢言語,只瞪著大眼向對面裝點得花團錦簇的公主出神的看。先生們騎著神氣十足的駿馬,笑吟吟的上前跟她說話。她也是滿面春風,對大家眯著眼笑。先生們走開的時候,媽媽揮著手和他們告別,那風度真是優雅。孩子跟她出門總換上新的紅衣服,在家卻只穿一身棕色的舊麻布衣。有時她不在家,照管他的桃立替他鋪床,他就走到母親的房裡去東張西望,覺得這屋子真是神仙洞府,又好看,又有趣,耀得人眼都花了。衣櫥裡掛著漂亮的衣服,淡紅的,淺藍的,花花綠綠的。梳粧檯上擺著一隻美麗的銅手,掛滿了閃亮閃亮的戒指,旁邊還有鑲銀扣的珠寶盒子。屋裡又有一架穿衣鏡,真是神妙的藝術品。他剛好能在鏡子裡照見自己的頭臉,看了那麼多希罕物兒,臉上都傻了。他在鏡子裡看見桃立正在拍打床上的枕頭,把它們弄松;她的影子歪歪扭扭的,又好像高高吊在天花板上。唉!你這沒見世面,沒人理,沒人管的小可憐兒!在別的孩子們心裡口裡,媽媽便是上帝的別名,你崇拜的卻不過是一塊冥頑不靈的石頭。

  羅登·克勞萊上校雖然是個流氓,心地倒還厚道,有些丈夫氣概,能夠愛女人,愛孩子。他心底裡非常疼愛小羅登,利蓓加雖然不說穿他的秘密,心裡卻明白。她性子好,所以並不生氣,只不過對於丈夫更加看不起。羅登那麼喜歡兒子,自己也覺得不好意思,在妻子面前不肯露出來,只有跟孩子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才盡情疼他一下子。

  他時常在早上帶兒子出門,看看馬房,逛逛公園。莎吳塞唐伯爵性情最隨和,要他把頭上的帽子脫下來送人,他也肯。他的人生大事就是不斷的買了各色各樣的小東西放著,閑常好送人。他買給小羅登一隻小馬,照送禮的人自己的話,這馬兒簡直和大老鼠差不多大小。小羅登的高大的爸爸時常喜歡叫兒子騎在這匹喜脫倫小黑馬背上在公園裡溜達,自己在旁邊跟著。他喜歡重游當兵時的舊地,常到武士橋去看望禁衛隊裡的老同事,想起當年的光棍生涯,很有些戀戀不捨。軍隊裡的老兵看見從前的上司來了,也很高興,都來摩弄小上校。克勞萊上校和軍官們在食堂裡吃飯,覺得十分有趣。他常說:「唉,我不夠聰明,配不上她,這個我也明白。她不會記掛我的。」他這話一點不錯,他妻子並不記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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