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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序(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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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傑克·倫敦的五十多部作品大體可以分作三大類:描寫在大自然中生活的入的作品,描寫在城市中生活的入的作品,和論文。 他描寫在大自然裡生活的入的作品又可分為兩類:極地小說和海洋小說。極地小說最有名的有三個小說集:《狼子》,《熱愛生命》(Loveof Life,1907)和《丟臉》(Lost Face,191O);還有長篇小說《燃燒的戴萊特》(Burning Daylig ht,191))和《蹩腳·貝路》(Smoke Bellew,191));此外有他別具一格的狗小說《蠻荒的召喚》(The Call of the Wild,1903)和《白獠牙》(The White Fang,1906)。《燃燒的戴萊特》的主角是個孔武有力的淘金者,在獲得大量黃金之後卻懷著理想主義的情緒全部放棄了;《蹩腳·貝路》的主角是個蹩腳記者,在淘金生活中歷盡艱險。這些小說描寫了北極附近嚴寒地帶的人們在最嚴酷的環境下的艱苦生活和撼人心魂的鬥爭。例如短篇小說《生火》寫一個淘金者在零下七十度的曠野裡用各種辦法生火終於失敗而死的故事,很為悲壯。兩本狗小說一本寫文明世界的狗回到蠻荒,一本寫經過兇殘訓練的狗回到文明,都是從狗的本性出發,反映人類感情對狗的影響的;寫的雖是狗,反映的卻不僅是狗,而包括了周圍的人的思想、感情和性格。 他的海洋小說包括了小說集《南海故事》(1911)和長篇小說《海狼》(Sea Walf,1911)等,還有一個狗故事《群島獵犬傑瑞》(Jerry of the lslands,1917)。《南海故事》的南海指的是南太平洋,包括了夏威夷群島及廣大的海域及島嶼。小說集仿佛是南太平洋上著居民的展覽會和當地風光的畫廊。《海浪》寫的是捕獵海豹的船隻「幽靈號」船長拉爾森的冒險故事,他最後因為得了肺癌被遺棄在荒島上,而被他從海上救起的記者和女詩人卻回到了文明社會.《群島獵犬傑瑞》寫一頭小獵犬落入食人生番的手裡又逃出,回到文明世界的故事。 傑克·倫敦描寫城市的作品有著名的長篇幻想小說《鐵蹄》(TheIron Heel,1908)、報告文學《深淵裡的人們》(The People in the Abyss,1903),小說《拳賽》(The Game,1905)、幻想小說《亞當以前》(BeforeAdam,1906)、《馬丁·伊甸》、及《約翰·巴利科恩》(John Barleycorn,1913)等。《鐵蹄》預言了美國的金融寡頭將組織成為法西斯機構「鐵蹄」,控制全國,進行軍事寡頭統治和特務統治,而社會主義者只好與德國的工人階級聯合舉行總罷工,以反對美國發起的對德戰爭,並用以暴力對暴力的形式進行地下鬥爭,最後男主角埃佛哈不幸犧牲,記載故事的文稿也便中斷。文稿及以腳注的形式預言法西斯組織「鐵蹄」要到三百年後才能被推翻,那時人類也就進入幸福的集體主義時代。《約翰·巴利科恩》是以禁酒為主題的小說,也帶有自傳性質。《拳賽》寫一個拳擊手的悲劇,拳擊手要他的情人去看他比賽,用以消除她對拳擊的成見,卻在拳擊時被重傷致死。《亞當以前》是另一本幻想小說,是一種把達爾文和華萊士的理論通俗化的嘗試,寫的是冰河期中期的原始人類的故事。 對傑克·倫敦的作品有人評論為:幹淨利落,生氣勃勃,健康樂觀;也有人認為是文明的頭腦與原始的強力的結合,是科學進化論的喉舌,代表了朝氣和勇敢。傑克·倫敦最擅長的是對於原始暴力和個人奮鬥的描寫,這在他的極地小說和海洋小說中表現得最為明顯。就是本書《馬丁·伊甸》裡也有一些原始暴力的描寫,比如那場從六歲打到十七歲,歷時十一年之久的苦鬥就是一個例子。而馬丁·伊甸的整個歷史其實也是一篇驚心動魄的個人肉搏史。 他的論文有論文集《階級戰爭》(The War of the Classes,1905)、《人類去向》(The Human Drift,1917)和《革命》等。他的論文也像小說一樣受到歡迎,這是令他的出版商都感到驚訝的。例如《階級戰爭》在一年之內就曾三次再版。美國是個敵視社會主義的國家,但傑克·倫敦的宣傳階級戰爭的文集竟會這樣暢銷,說明了他的作品有驚人的魅力。 傑克·倫敦曾是世界上名氣最大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大多出版不久就被譯成各國文字出版,包括法文、俄文。德又、瑞典文、丹麥文、荷蘭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希伯來文等,因為意識形態的關係,他的作品在俄國和前蘇聯最受歡迎,列寧就很欣賞他的《鐵蹄》和《熱愛生命》。 美國傳記小說家伊爾文·斯通在他的《馬背上的水手》裡稱他是美國無產階級文學之父。 3 《馬丁·伊甸》通過男主角馬丁·伊甸的戀愛、奮鬥、沉浮、死亡描寫了十九和二十世紀之交的美國社會的拜金主義、庸俗虛偽,和它對文化和人才的扼殺,也揭露了當時美國出版業的種種弊端。 小說男主角水手馬丁·伊甸偶然來到闊人小姐露絲家,見到了從沒有見到過的富麗和溫馨,便愛上了露絲和她所生活的社會,決心向上攀登。他經過千辛萬苦,終於成功,卻發現那個社會原來庸俗、淺薄而且虛偽;那位小姐也並不那麼冰清玉潔。儘管後來他的作品突然風靡一時,給他帶來了大量金錢和極高的榮譽,他卻已經厭倦,終於自殺。這是一個耐人尋味的悲劇。 馬丁對震絲的愛是浪漫的心靈崇拜,而露絲對馬丁的愛卻產生於肉體的吸引。這是悲劇的一個根本原因。 馬丁從第一眼看見露絲就愛上了她。在他心裡她是一朵金色的嬌花,是一個仙靈,他願為她犧牲一切。於是他下定決心刻苦奮鬥,以贏得她的歡心。他先是想當船長,繼而想當作家。他在露絲的啟發之下自學英語,啃語法,記詞語,改變語言和語音習慣,很快就讓自己的談吐為露絲那上流社會所接受。初學寫作時他還不知道標點符號為何物,也不知道應該分段,卻在幾年之間自學成了一個出色的作家。他在饑餓線上掙扎,歷經磨難都是為了想配得上她。 但露絲對馬丁的愛卻主要出於性的吸引,這在小說裡有微妙細膩的描寫。露絲是個性覺醒遲緩的姑娘,在大學讀書時似乎用功,對於異性卻遲遲不感興趣,她的父母曾為此暗暗著急。但從認得馬丁的第一天起她就為這個精力旺盛的陌生青年所吸引,潛意識裡總是想去擁抱他那壯實的脖子。這種肉體親近的要求不斷出現,有時馬丁一進門她就為他那健壯的身子所吸引,想去擁抱,這顯然是性的吸引,並沒有多中心靈的相知和相愛。她對馬丁的另一種感情更與愛情無關。她想教育和改造他,讓他從貧困奮鬥到成功,成為她所崇拜的巴特勒先生那樣的人物。她覺得自己是馬丁的老師,一向有居高臨下之感,所以馬丁一旦受到報紙攻擊似乎身敗名裂時,她就覺得他無可救藥,和他解除了婚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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