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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1)


  《過期》仍然躺在桌上,被忘掉了。他寄出去的手稿現在都躺在桌子底下。只有一份稿子他還在往外寄,那就是布裡森登的《蜉蝣》。他的自行車和黑色外衣又進了當鋪。打字機行的人又在擔心租金了。但是馬丁再也不會為這類事情煩惱了。他在尋找新的方向,在找到以前,他的生活只好暫停。

  幾個禮拜以後他等待的東西出現了。他在街上遇見了露絲。她確實由她的弟弟諾爾曼陪著,兩人確實都想不理他,而諾爾曼也揮手打算趕他走。

  「你要是騷擾我姐姐,我就叫警察,」諾爾曼威脅說,「她不願意和你說話而你硬要跟她說話就是侮辱她。」

  「如果你堅持你的做法,就去叫警察好了,那你的名字就會上報,」馬丁冷冷地回答,「現在你離開這兒,去叫警察吧,我要跟露絲談一談。」

  「我要聽你自己說說,」馬丁對露絲說。

  她顫抖著,臉色蒼白,可是停了步,帶著疑問的神色望著他。

  「我要聽你回答我在信裡提出的問題,」他提醒她。

  諾爾曼做了個不耐煩的動作,但是馬丁立即盯了他一眼,制止了他。

  她搖搖頭。

  「全是出於你自己的自由意志麼?」他問。

  「是的,」她聲音很低,但堅決,沉靜,「是我自己的自由意志。你叫我受到了侮辱,叫我羞于見到朋友。她們都在說我閒話,我知道。這就是我能告訴你的話。你使我很不幸,我再也不想見到你了。」

  「朋友!閒話!報紙上的錯誤報道!這些東西總不會比愛情更強有力吧!我只能相信你從來就沒有愛過我。」

  一陣紅暈趕走了她臉上的蒼白。

  「我們有過那麼多的過從你還這麼講麼?」她有氣無力地說,「馬丁,你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我可不是一般的人。」

  「聽見了吧?她不願意再跟你來往了!」諾爾曼叫了起來,打算帶了她離開。

  馬丁站到一邊,讓他們走掉了,一面在口袋裡摸索著煙葉和褐色的紙,卻沒有。

  到北奧克蘭的路還很遠,但是他是直到上了臺階進了屋子才發覺自己是步行回來的。他發現自己坐在床邊上,向四面張望著,像個剛醒來的夢游病患者。他注意到《過期》還躺在桌子上,便拉攏了椅子伸手去取筆。他有一種帶邏輯強迫力的有始有終的天性。有件事因為別的事耽擱而沒有做完,現在別的事已經做完,他就該來完成這件事了。往後再要幹什麼,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面;臨著平生的轉折關頭。一個階段已經結束,他鄭重其事地做著收尾工作。他對於未來並不好奇,等著他的是什麼東西他不久就會知道的。不管是什麼,都沒有關係。一切一切都似乎無所謂了。

  一連五天他苦苦地寫著《過期》,沒有出門,沒有見人,東西也吃得很少。第六天早上郵遞員給他送來了《帕提農》①的編輯給他的一封信。他一眼就看出《蜉蝣》已經被採用。「本刊已將此詩送卡特萊特·布魯斯先生審閱,」編輯說,「布魯斯先生極為推崇,本刊亦愛不釋手。本刊七月號稿件業已排定,為說明出版此稿之忱,謹此奉告:該稿已定於八月號刊登——請向布裡森登先生轉致本刊榮幸之感,並致謝意。請于賜複時附寄布裡森登先生照片及小傳。本刊薄酬若不當意,請即電告,並提出先生以為恰當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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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帕提農:原為希臘雅典公元前五世紀祭把智慧、技巧和戰爭女神雅典娜的神廟。

  他們提出的稿酬是三百五十元,馬丁覺得已經不必再電告了。不過這事得要取得布裡森登同意。看來他畢竟沒有錯:這裡就有了一個有眼光的雜誌編輯。即使這首詩可稱世紀之作,稿費也還是很高的。至於卡特萊特·布魯斯,馬丁知道他在布裡森登眼中是其意見多少還值得尊重的唯一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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