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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1)


  「來,來,我讓你見識見識真正的草芥之民。」一月份的某一個晚上布裡森登對他說。

  兩人剛在舊金山吃完晚飯,要回奧克蘭,來到了輪渡大廈。這時布世森登心血來潮,要叫他看看「草芥之民」。他轉過身來,他那外衣飄閃的瘦削的身影飄過了海岸,馬丁努力跟著。布衛森登在一家批發飲料站買了兩大瓶陳年葡萄酒,大勝瓶裝的,一手拎一瓶上了教會街的電車。馬丁拿了幾瓶夸脫裝的威士忌緊跟在後。

  他心裡想,這要是叫露絲看見可不得了,同時猜測那「真正的草芥之民」是怎麼回事。「也許那兒一個人也沒有,」兩人下了車,便直奔市場街南面工人階級貧民窟的中心,這時布裡森登說,「那你就會錯過你長期想找的人了。」

  「究竟是什麼呀?」

  「人,聰明的人,而不是我發現你在那個生意人窩周交往的卿卿喳喳的無聊的人。你已經讀了些書,發現自己完全孤獨了。今天晚上我要叫你見識見識一些也讀過書的人,那你就再也不會孤獨了。

  「我對他們的討論沒有興趣,」他來到一個街區的盡頭時說,「書本上的哲學打動不了我,但你會發現這些人是聰明人,不是資產階級的豬玀。可你得小動,他們會就太陽之下的任何題目對你嘮叨個沒完的。

  「我希望諾爾屯在那甲,」說到這兒他有一點氣喘,卻拒絕了馬丁把他那兩個大肚子酒瓶接過手去的好意。「諾爾屯是個理想主義者——哈佛大學的,有驚人的記憶力。理想主義把他引向了哲學上的無政府主義,被家庭趕了出來。他爸爸是一條鐵路的總裁,有好幾百萬家產,可兒子卻在舊金山挨餓,編著一份無政府主義報紙,每月二十五塊。」

  馬丁對舊金山不熟,對市場街以南更是一無所知。因此他不知道自己已被領到了什麼地方。

  「講吧,」他說,「先給我介紹介紹。他們靠什麼過日子?怎麼會到這兒來的?」

  「但願漢密爾頓也在這幾,」市里森登站了一會兒,歇了歇手。「他的姓是斯特羅恩一漢密爾頓(中間是個連字符),出身南方世家。一個流浪漢——我所見過的最懶的人,雖然他在一家社會主義的合作社裡做職員(或者說勉強湊合作著做),每週六塊錢,可他是個積習難改的占普賽人,是流浪到這兒來的。我曾見他在一張長凳上坐過一整天,一點東西都沒進嘴,到了晚上我請他吃飯——只須走兩段街就到了館子,他卻回答說:『太麻煩,老兄,給我買盒煙就行了!』他原來跟你一樣,是斯賓塞主義者,後來被克瑞斯轉變成了個唯物主義的一元論者。我如果能夠,倒想跟他談談一元論;諾爾屯也是個一元論者——不過他只肯定精神,對其他的一切都懷疑。而他卻可以提供克瑞斯和漢密爾頓所缺少的一切。」

  「克瑞斯是誰呀、馬丁問道。

  「我們就是到他的屋裡去呢,當過大學教授——被開除了——老一套的故事。那張嘴像刀子,用一切古老的形式混著飯吃。我知道他倒黴的時候在街上擺過攤,什麼都滿不在乎地幹,連死人的屍衣也偷——什麼都偷。他跟資產階級不同,偷時並不製造假像。他談尼采,談叔本華,談康德,什麼都談。但在世界上他真正關心的只有他的一元論,別的他都不放在心上,包括聖母瑪利亞在內。海克爾①是他崇拜的一個小偶像,你要侮辱他有一個辦法法,打海克爾一耳光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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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海克爾(Ernst Heinrich Haekel 1834-1919),德國生物學家,哲學家。

  「咱們的老窩到了,」布裡森登把他的大肚子酒瓶在階梯口放了一會兒,做好上樓準備。那是常見的一樓一底的街角房,樓下是一間沙龍和一間雜貨店。「這幫傢伙就住這兒——樓上整個凡是他們的天下。只有克瑞斯一人住兩間。來吧。」

  樓上大廳裡沒有燈光,但布裡森登卻在沉沉的黑暗裡穿來穿去,像個熟悉環境的幽靈。他停下腳步對馬丁說:

  「這兒有一個人叫史梯勞斯,是個通神論者①,話匣子一打開可熱鬧呢。他現在在一家飯館院盤子。喜歡抽高級雪茄煙。我見過他在一家『一角餐廳』吃飯,然後花五角錢買雪茄抽。他要是來了,我兜裡還為他準備了幾支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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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通神論:一種哲學、宗教理論,認為可以通過沉思默想與神靈直接相通,部分地源於佛教或婆羅門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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