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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1)


  在晴和的午後,嘈叨的社會主義者和工人階級的哲學家們常在市政廳公園進行滔滔不絕的辯論。這次偉大的發現就是由他們引起的。每月有一兩次,馬丁在穿過市政廳公園去圖書館的路L總要停下自行車來聽聽他們的辯論,每次離開時都有些戀戀不捨。他們的討論比莫爾斯先生餐桌上的討論格調要低得多,不像那麼一本正經,煞有介事。他們動不動就發脾氣,扣帽子,嘴裡不乾不淨地罵髒話。他還見他們打過一兩回架。但是,不知道為什麼,他們的思想中似乎有某種非常重要的東西。他們的唇槍舌劍要比莫爾斯先生們沉著冷靜的教條更刺激起他的思考。這些把英語糟踏得一塌糊塗、瘋頭瘋腦地打著手勢、懷著原始的憤怒對彼此的思想交戰的人似乎要比莫爾斯先生和他的老朋友巴特勒先生更為生氣勃勃。

  在那公園裡馬丁好幾次聽見別人引用赫伯特·斯賓塞①的話。有天下午斯賓塞的一個信徒出現了。那是個潦倒的流浪漢,穿一件肮髒的外套,為了掩飾裡面沒穿襯衫,鈕扣一直扣到脖子。堂皇的戰爭開始了,抽了許多香煙,吐了許多鬥煙唾沫,流浪漢堅守陣地,獲得了成功,儘管有個相信社會主義的工人譏笑說:「沒有上帝,只有不可知之物②,赫伯特·斯賓塞就是他的先知。」馬丁對他們討論的東西感到茫然,在騎車去圖書館的路上對赫伯特·斯賓塞產生了興趣。因為那流浪漢多次提到《首要原理》,馬丁便借出了那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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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 Speflcer,182O-19O3):英國哲學家,進化哲學的奠基人。他試圖以進化理論解釋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一切知識。他的十卷《綜合哲學》包括了《首要原理》、《生物學原理》、《心理學原理》等。他的《社會學研究》有嚴複摘譯本,譯名《群學肆言》。

  ②不可知之物(the Unknowable):亦即斯賓塞所稱的「力」(Force)。按斯氏說法,它是在一切現象背後的一種無法認識的不變力量。一切原理,一切精神和物質的力都從它演繹而出。


  於是偉大的發現開始了。他過去也曾試讀過斯其塞,選擇了《心理學原理》入門。卻跟讀布拉伐茨基夫人時一樣慘遭敗北,根本讀不懂。沒讀完就還掉了。但是那天晚上學完代數和物理,寫了一首十四行詩之後,他躺到床上翻開了格要原理》,卻一口氣直讀到了天亮。他無法入睡,那天甚至停止了寫作,只躺在床上讀書,身子睡累了,便躺到硬地板上,書捧在頭頂,或是向左側,向右側,繼續讀。直讀到晚上,才又睡了一覺。策二天早上儘管恢復了寫作,那書卻仍在引誘著他,他受不了引誘又整整讀了一個下午。他忘掉了一切,連那天下午是露絲安排給他的時間都忘掉了。直到希金波坦先生突然探開門要求他回答他住的是否是大飯店,他才第一次意識到身邊的直接現實。

  馬丁·伊甸一輩子都受著好奇心驅使,尋求著知識。是求知欲送他到世界各地去冒險的。可是現在他卻從斯賓塞懂得了他原來一無所知,而且他若是繼續航行與漫遊是永遠不會知道任何東西的。他只在事物的表面掠過,觀察到的只是彼此無關的現象,搜集到的只是七零八碎的事實,只能在小範圍內進行歸納——而在一個充滿偶然與機遇的變化無常、雜亂無章的世界裡,一切事物之間都是互不相關的。他曾觀察過、研究過鳥群飛行的機制,並試作過解釋,卻從沒想到去對鳥這種有機的飛行機制的演化過程尋求過解釋。他沒有想到鳥兒也是進化來的,只把它們當作一向就有的、自然存在的東西。

  鳥兒既如此,一切也都如此。他過去對哲學那種全無準備的健啃沒給他什麼東西。康德的中世紀式的形而上學沒有給予他開啟任何東西的鑰匙,它對他唯一的作用就是讓他對自己的智力產生了懷疑。同樣,他對進化論的鑽研也只局限于羅邁尼斯①的一本專業得讀不懂的書。他什麼都沒有學到,讀後的唯一印象就是:進化是一種枯燥乏味的玩藝兒,是一群運用著一大堆晦澀難解的詞語的小人物弄出來的。現在他才明白,原來進化並不光是理論,而是已為人們所接受的發展過程。科學家們對它已無爭議,只在有關進化的方式上還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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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羅邁尼斯(George john Romnes,1848—1894):生於加拿大的金斯頓,是達爾文的朋友。曾在愛丁堡和英國科學知識普及會(Royal Insitution)做過教授。作品有《達爾文與達爾文之後》(1892)和《羅邁尼斯講稿》。

  現在又出了這個斯賓塞,為他把一切知識組織了起來,統一了起來,闡明了終極的現實,把一個描繪得非常具體的宇宙送到了他眼前,令他驚詫莫名,有如水手們做好放到玻璃櫥裡的船舶模型。沒有想當然,沒有偶然,全是法則。鳥兒能飛是服從法則,萌動的粘液汁扭曲、蠕動、長出腿和翅膀、變成鳥兒也是服從同一法則。

  馬丁的智力生活不斷升級,現在已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一切的秘密事物裸露出了它們的奧秘。理解使他沉醉。夜裡睡著了他在光怪陸離的夢圃裡眼神明生活在一起;白天醒著時,他像個夢遊者一樣走來走去,心不在焉地盯視著他剛發現的世界。對餐桌上那些卑微瑣屑的談話他聽而不聞,心裡只急於在眼前的一切事物中尋找和追蹤因果關係。他從盤子裡的肉看出了燦爛的陽光,又從陽光的種種轉化形式回溯到它億萬裡外的源頭,或者又從它的能量追蹤到自己胳膊上運動著的肌肉,這肌肉使他能切肉。又從而追蹤到支配肌肉切肉的腦子,最後,通過內視看到了太陽在他的腦子裡放光。這種大徹大悟使他出了神,沒有聽見吉姆在悄悄說「神經病」,沒有看見他姐姐臉上的焦慮表情,也沒注意到帕納德·希金波坦用手指在畫著圓圈,暗示他小舅子的腦袋裡有些亂七八糟的輪子在轉動。

  在一定意義上給馬丁印象最深的是知識(一切知識)之間的相互聯繫。過去他急於瞭解事物,取得一點知識就把它們存檔,分別放進頭腦中互不相干的抽屜裡。這樣,在航行這個課題上他有龐大的積累,在女人這個課題上也有可觀的積累。但兩個課題的記憶屜子之間並無聯繫。若是說在知識的網絡中,一個歇斯底里的婦女跟在颶風中順風使航或逆風行駛的船有什麼聯繫的話,他准會覺得荒唐可笑,認為絕無可能。可是赫伯特·斯賓塞卻向他證實了這說法不但不荒唐,而且兩者之間不可能沒有聯繫。一切事物都跟一切其他事物有聯繫,從最遼遠廣闊的空間裡的星星到腳下沙粒中千千萬萬個原子,其間都有聯繫。這個新概念使馬丁永遠驚訝不已。於是他發現自己在不斷地追尋著從太陽之下到太陽以外的一切事物之間的聯繫。他把最不相關的事物列成名單,在它們之間探索聯繫,探索不出就不高興——他在愛情、詩歌、地震、火、響尾蛇、虹、寶石、妖魔、日落、獅吼、照明瓦斯、同類相食、美。殺害、情人、杠杆支點、和煙葉之間尋求聯繫,像這樣把宇宙看作一個整體,捧起來觀察,或是在它的僻徑、小巷或叢莽中漫遊。他不是個在種種神秘之間尋找未知目標的心驚膽戰的旅客,而是在觀察著、記載著、熟悉著想要知道的一切。知道得越多,就越是熱情地崇拜宇宙和生命,包括他自己的生命。

  「你這個傻瓜!」他望著鏡子裡的影像,說,「你想寫作,也寫作過,可你心裡沒有可寫的東西。你心裡能有什麼呢?——一些幼稚天真的念頭,一些半生不熟的情緒,許許多多沒有消化的美,一大堆漆黑的愚昧,一顆叫愛情脹得快要爆炸的心,還有跟你的愛情一樣巨大,跟你的愚昧一樣無用的雄心壯志。你也想寫作麼!唉,你才評始能學到了東西可供你寫作呢。你想創造美,可你連美的性質都不知道,怎麼創造?你想寫生活,可你對生活的根本特點都不知道。你想寫世界,總寫對生活的設想,可世界對你卻是個玄虛的疑團,你所能寫出的就只能是你並不瞭解的生活的設想而已。不過,別洩氣,馬丁,小夥子,你還是可以寫作的,你還有一點知識,很少的一點點,現在又已找到了路可以知道得更多了。你若是幸運的話,說不定哪一天你能差不多知道一切可以知道的東西。那時你就好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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