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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爾泰(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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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遙遠的普魯士,善良的弗雷德裡克國王在土裡土氣的院子裡被一幫土包子簇擁著,大聲地打著呵欠,想能找到幾個能使他快活的人作伴。他非常羡慕伏爾泰,多年來一直想把伏爾泰請到柏林來。但是對於一七五〇年的法國人來說,這樣的移居就等於遷到荒無人煙的維吉尼亞,弗雷德裡克一再提高給他的款項,伏爾泰這才接受了邀請。 他來到柏林,矛盾也就開始了。普魯士國王和這個法國劇作家都是不可救藥的個人主義者,不可能毫無怨恨地在同一個屋頂下和睦相處。經過兩年的龍爭虎鬥,一場無關緊要的爭吵就把伏爾泰趕回了他樂意稱為「文明」的地方。 不過伏爾泰汲取了一個有益的教訓。也許他是對的,普魯士國王寫的法國詩歌的確很糟糕。但是國王陛下對宗教自由的態度是無可指責的,這就是他比歐洲任何君主更值得一提的地方。 差不多六十歲的時候,伏爾泰回到了自己的故鄉,他沒有心情去接受嚴酷的判決,而法國的法庭正是靠這種判決來維護其秩序的,不允許有什麼嚴厲的反抗詞句。上帝在創世紀的第六天賦予了他的最偉大的產品以神聖的智慧之光,而人類卻不願意利用它,這使伏爾泰一生都為之惱火。他(伏爾泰)痛恨各種形式、各種樣子的愚蠢。他把大部分憤恨都發洩在那些「邪惡的敵人」身上,象古羅馬的政治家一樣,總是威脅要摧毀它。這個「邪惡的敵人」不是別的,就是」大家」。他們只要有吃有喝,有地方休息就拒絕思考。 從孩提時代,伏爾泰就感到自己是被一架巨大的機器驅趕著,這架機器似乎是通過一種完全沒有生氣的力量,把殘酷和固執聯在了一起。摧毀或至少打翻這個東西成了他老年的遐想。法國政府並沒有虧待這個特殊的魔鬼,在這個世界上製造了一大堆法律上的醜聞,著實幫了伏爾泰的大忙。 第一件事發生在一七六一年。 在法國南部的土魯斯城裡住著一個叫吉恩·卡拉斯的店主,是個新教徒。土魯斯一直是個虔誠的城市。那兒的新教徒不許擔任公職,也不許當醫生、律師、書商或是助產士。天主教的家庭裡不准任用新教徒傭人。每年的八月二十三和二十四日,全體居民要用隆重的讚美盛宴和感恩來紀念殺戳新教徒的聖巴塞格梅大慘案。 儘管環境不太妙,卡拉斯一輩子還是和左鄰右合和睦相處。他的一個兒子改信了天主教,但是父親對兒子仍然很好,還對人們說,就他自己來說,他完全可以讓孩子們自己選擇喜愛的宗教。 但是吉恩家發生了一件不可外揚的醜事,那就是關於他的大兒子麥克·安東尼。麥克是個不幸的人。他想成為一名律師,但是這個職業不讓新教徒參加。他是虔誠的加爾文主義者,還拒絕改變自己的信條。思想鬥爭使他患了憂鬱症,最後病魔深深地摧殘了這位年輕人的思想。他開始為父母背誦哈姆雷特的著名獨自,他獨自長時間散步,並常常向朋友們講自殺的好處。 這樣過了一段時間,一天晚上,家裡人正在招待一個朋友,這個可憐的孩子悄然離去,跑到父親的儲藏室裡,拿了一根打包的繩於,在門柱上懸樑自盡了。 他父親幾小時以後發現了他,他的罩衣和襯衣都疊得整整齊齊放在鞋子的上面。 家裡人絕望了。那時自殺的人要臉朝下赤身裸體地被拖著穿過城裡的街道,然後綁在門外的絞刑架上,讓鳥把屍體吃光。 卡拉斯一家是有身份的人,對這樣的奇恥大辱是不甘心的。他們站成一圈,討論應該做什麼和準備做什麼,這時一個鄰居聽到了這場混亂,報告了警察。醜聞迅速傳開了,這條街上馬上擠滿了憤怒的人群,他們大聲呼喊要求處死老卡拉斯,」因為他為了不讓兒子成為天主教徒就把他殺了。」 在小城市裡是無奇不有的,而且在十八世紀法國的鄉下,無聊就象一個黑色的送葬棺材,沉重地壓在人們的身上,因而最無知離奇的故事也有人相信,它們能使人們如釋重負似地松一口氣。 高級官員完全清楚在這種可疑的情況下自己應該做什麼,於是他們立即逮捕了卡拉斯全家、客人、傭人及最近去過或接近過卡拉斯家的人。他們把犯人送到鎮公所,給他們戴上鐐銬,扔到專門關押怙惡不悛的敵人的地牢裡,第二天對他們進行了審查。所有人講的都一樣,麥克·安東尼怎樣不露聲色地進了家門,怎樣離開了房間,他們認為他是去一個人散步了,等等。 然而這時土魯斯城的教士們也參與了這件事,在他們的幫助下,可怕的消息傳開了:這個胡格諾派教徒殺害了自己的兒子,因為他要樹立真正的信念,他嗜血成性,因為兒子要轉回到真正的信仰,就殺死了他。 熟悉現代偵破方法的人們會認為官方一定要利用當天對謀殺現場的調查結果。人們都知道馬克·安東尼身強力壯,他二十八歲,父親六十三歲。他父親不經任何搏鬥就輕而易舉地把他掛到門柱上吊死的可能性實在是微乎其微。但是沒有一個鎮議會議員為這微不足道的細節費腦筋,他們忙著收拾受害者的屍體,因為麥克·安東尼的自殺現在被認為應當受到殉教者的待遇,屍體在禮堂裡停放了三個星期,被穿白服的懺悔者們按最隆重的儀式埋葬了。他們出於一些不可思議的原因把已死去的加爾文主義看作為自己組織的成員,把他的塗抹了防腐藥料的屍體隆重地送到大教堂,這通常是為主教或當地最富有的資助人採用的儀式。 在這三個星期中,城裡每個佈道壇都一再敦促土魯斯虔誠的人們提供反對吉恩·卡拉斯和他們家的證據,最後大眾報刊徹底拋出了這個案件,審判在馬克自殺了五個月之後開始了。 當時一個審判官靈機一動,提出應該到這位老人的鋪子裡去看看他所描述的那種自殺是否可能,但他被十二票對一票壓倒了,卡拉斯被宣判施以酷刑,用車輪把他撕裂。 他們把卡拉斯帶到刑訊室吊起來,腳離地有一米高,然後使勁拽他的四肢,直到拉得「脫臼為止」(我是抄自官方的報導)。由於他拒不承認自己根本沒有犯過的罪行,就又被放了下來,灌了大量的水,一會兒他的身體就比「原來大了一倍」。他還是否認自己的罪行,就又被抬上死囚車送到劊子手那裡,要把他胳膊和腿都撕開。在後來的兩個小時裡,他心灰意冷地躺在鐵砧上,地方官和教士們還繼續喋喋不休地用問題打擾他,老人以令人難以置信的勇氣,繼續申辯自己無罪。首席執行官被這種固執的謊話弄得火冒三丈,便放棄了對這個無望案子的審理,命令把他絞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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