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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天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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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理由害怕斯賓諾莎的書會流傳開來。他的書很象三角學教科書那麼有趣,然而很少有人能讀三句以上,不管是哪一章節。 需要另一種人向人們傳播新思想。 在法國,國家一旦轉為君主集權制,獨立思考和調查的熱情便告終止。 在德國,三十年戰爭帶來的是貧窮和恐怖,它扼殺了個人的創造力至少達二百多年。 十六世紀下半葉,英國是歐洲大國中在獨立思考方面有進步可能的唯一的國家,國王與國會的長期不和增加了不安定的因素,促進了爭取個性自由的事業。 首先我們要談談英國君主。多年來,不幸的國王一直夾在魔鬼般的天主教和汪洋大海般的清教徒之間。 天主教臣民(包括許多暗地裡投靠羅馬的聖公會教徒)一直叫嚷要回到英國國王當教皇的僕從的幸福時代。 而清教徒臣民卻用另一隻眼緊盯著日內瓦,夢想英國有一天沒有國玉,英格蘭變得象蜷縮在瑞士山脈角落裡的幸福聯邦一樣。 但這不是全部。 統治英格蘭的人也是蘇格蘭國王,蘇格蘭臣民在宗教方面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要求。他們完全相信自己堅決反對宗教信仰自由是正確的。在他們看來,在新教徒的土地上有其它教派存在,還能自由信仰,這簡直是邪惡。他們堅持認為,不僅天主教徒和再洗禮教徒應該被趕出不列顛群島。而且索西奴斯教徒、阿明尼教徒、笛卡爾主義者,總之所有對活生生的上帝的存在懷有不同觀點的人,都應該絞死。 但是,這個三角衝突產生了沒有料到的後果。一些人想在對立的教派之間保持中立,便不得不緘默寡言,這使他們變得比原來寬容些了。 如果斯圖亞特和克倫威爾在一生的不同時間裡都堅持各教派的同等權力——而且歷史告訴我們他們也這樣做了——那絕不是由於他們對長老會教徒和高教會教徒有什麼感情,或者是他們受到那些教徒的愛戴。他們只是在一個非常困難的交易中爭取最好結果。馬薩諸塞灣殖民地裡的一個教派最後變得權力浩大,這件可怕的事情告訴我們,如果英國的眾多相互傾軋的小教派中的一個教派建立了全國範圍的絕對專制,那麼英格蘭的命運會變成什麼樣子。 克倫威爾當然達到了為所欲為的境地,但是這個護國公很明智。他知道他的統治是靠鐵的軍旅維持的,便小心地避免一切會使反對派聯手對付他的過人行為或法令。不過他的寬容之心也就到此為止。 至於可怕的「無神論者」——也就是前面提到的索西奴斯教徒、阿明尼教徒、笛卡爾主義者和其它人類神聖權力的信徒——他們的性命仍然象以前那樣難保。 當然,英國的「持自由思想者」有一個很大的優勢。他們靠近大海,只要暈上三十六個小時的船就能到達安全的避難所——荷蘭城市。荷蘭城市的印刷所出版南歐和西歐的犯禁文學,穿越北海就意味去出版商那兒得一筆稿酬,再看一看思想反抗文學中有什麼最新東西。 有些人用這個好機會進行安定的研究和寧靜的思索,其中最有名望的是約翰·洛克。 他和斯賓諾莎生在同一年。他象斯賓諾莎(其實也象大部分獨立的思想家)一樣,是一個虔誠信教的家庭的兒子。巴魯克的父母是正統的猶太人,約翰的雙親是正統的基督徒。他們用不同教旨的嚴格教義訓練孩子,當然他們是好意。不過這樣的教育不是摧毀孩子的心靈,就是使他們變成叛逆。約翰同巴魯克一樣,都不是易於屈從的人,他緊咬牙關離開了家門,自己去謀生路。 到了二十歲,洛克來到牛津,第一次聽到笛卡爾的講話。可是在聖凱瑟琳大街塵土堆積的書店裡,他發現了其它一些更對口味的書,譬如托馬斯·霍布斯的著作。 霍布斯是個有意思的人物,他在馬格達朗學院做過學生,總也不安分,去意大利和伽利略談過話,與大名鼎鼎的笛卡爾通過信,一生的大部分都往在歐洲大陸,為的是逃避清教徒的怒火。偶爾他寫一本大部頭的書,把他對所有可以想到的題目的看法都裝進去,用一個引人注目的書名:《極權主義國家,或曰長老會聯盟和國民聯盟的物質、形式和權力》。 這本博學的書問世的時候,洛克正在大學裡上二年級。它一針見血指明了諸侯的本質、權力,尤其是他們的責任,就連最徹底的克倫威爾派也不得不贊同,許多克倫威爾黨徒都傾向于寬赦這個一貫抱懷疑態度的人,因為他儘管是個保皇派,卻在一本重量不在五磅以下的書裡揭露了保皇派的虛偽。當然,霍布斯不是那種易於劃分規類的人。當時的人稱他是「不拘於教條的人」,意思是,他更感興趣的是基督教的倫理學而不是基督教的教義,主張讓人們在不太重要的問題上有一定程度的「自由」。 洛克與霍布斯有相同的氣質。他一生在教,卻又從心底贊同對生活和信仰應做大度的解釋。他和朋友們認為,國家擺脫一個暴君(戴金冠的),如果只是為另一個暴君(戴黑色耷拉帽的)來濫用權力,那還有什麼用呢?為什麼要今天否認這一幫教士的忠誠,而第二天又接受另一幫同樣傲慢專橫的教士的統治呢?從邏輯上講這當然是對的,不過有那麼一夥人,對他們來說,如果「自由人」一旦成功,把僵化的社會體系變成倫理辯論的社會,他們就會沒飯吃,因而這個觀點在他們當中是行不通的。 洛克本人似乎很有些魄力,他有幾個頗有勢力的朋友,能保護他不受地方長官的懷疑,但是沒過多久,他還是不能再逃避「無神論者」的嫌疑了。 這發生在一六八三年秋天,於是洛克來到阿姆斯特丹。斯賓諾莎已去世五六年了,不過荷蘭首都的學術氣氛還很自由,洛克有機會學習和寫作,而且不受官方的干涉。他很勤奮,在外的四年裡寫下了著名的《關於寬容的信》,這使他成為我們這本小歷史書的主角。在信中(按照他的反對派的意見應該是三封信),他根本否定國家有權干涉宗教。洛克認為(這源於另一個流亡者,法國人皮埃爾.貝爾,那時他住在鹿特丹,正在一個人編撰百科全書,很有才學),國家只是個保護性的組織,由一批人創立和維持,為的是相互間的利益和安全。這麼一個組織為什麼要發號施令、讓人信仰這個而不允許信仰那個,洛克和他的信徒始終沒有搞明白。國家並沒有規定他們應該吃什麼喝什麼,為什麼非要強迫他們去這個教堂而躲開那個教堂不可呢! 清教徒主義的不徹底的勝利使十六世紀成為奇怪的宗教妥協的時代。 威斯特法利亞的和平終止了所有宗教戰爭。它闡明了一條道理:「所有臣民都必須服從統治者的宗教信仰。」這樣一來,一個公國的臣民今天全是路德教徒(因為大公爵是路德教徒),而第二天搖身一變又都成了天主教徒(因為男爵恰好信天主教)。 洛克爭辯說:「如果國家有權力命令人們的靈魂歸宿,那麼一半人都註定要沉淪,因為不可能兩種宗教都正確(按照宗教手冊第一條的說法),生在邊界這邊的肯定會進天堂,生在那邊的註定要下地獄。這樣一來,出生時的地理位置便能決定一個人的靈魂能否被拯救了。」 洛克沒有把天主教徒列入他的寬容計劃中,這的確是件憾事,不過可以理解。在十六世紀的不列顛百姓眼裡,天主教不是宗教形式,而是個政黨,從來沒有停止顛覆英國的安全,它建造了個「無敵艦隊」,還弄來大桶大桶的炸藥要把這個友好國家的國會崩個稀巴爛。 所以洛克寧願主張把權力交給殖民地的異教徒,也不給天主教徒,而且請他們別再踏上英國的國土。但這只是因為他們危險的政治活動,不是因為他們的信仰不同。 要聽到這種看法就必須回溯十六個世紀。一個羅馬皇帝曾經定下著名的原則:宗教是人與上帝之間的事,上帝覺得自己尊嚴受到損害的時候,自己會照顧自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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