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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賓諾莎(3)


  斯賓諾莎最厭惡妥協,三言兩語就回絕了這些事。結果,根據出名的古老《懲處準則》,他被逐出教會。那個準則毫不給人思考的餘地,全是照搬耶利哥時代的詛咒謾駡的字眼。

  面對五花八門的咒駡,他泰然坐在屋裡,從報紙上瞭解前一天發生的事。甚至當一個《準則》的狂熱者想結果他的性命時,他也不肯離開城市。

  這對猶太教士的威信是一個沉重的打擊,他們儘管乞靈於約書亞和伊萊沙,在短短的幾年裡卻仍有人再次公開向他們挑戰。他們心急火燎地向市政廳提出訴訟,要和市長見面,告訴他這個剛被趕出教會的巴魯克·德·斯賓諾莎的確是個危險分子,是不可知論者,不信仰上帝,在阿姆斯特丹這樣受人尊敬的基督社團中不應該容忍這種人。

  那些大官人有個好習慣,凡事都不插手,而是推給基督教牧師的小組委員會去辦理。這個小組委員會研究之後。發現斯賓諾莎並沒有做有害於城市法律的事,便如實向市政府的官老爺做了報告。不過他們又覺得一個教派的人能如此團結一致是好事,便向市長建議,請這個似乎獨立性很強的年輕人離開阿姆斯特丹幾個月,等風頭過了再回來。

  從那以後,斯賓諾莎的生活一直平坦無波,就象他從窗口看到的大地一樣。他離開了阿姆斯特丹,在萊頓附近的萊茵斯堡小村裡租了一間房子,白天修磨光學儀器的鏡頭,晚上抽著煙斗,根據自己的興致讀點什麼或寫點什麼。他一直沒有結婚。謠傳說他和拉丁文老師範·登·恩德的女兒有私情,可是斯賓諾莎離開阿姆斯特丹時那孩子才十歲,所以不大可能。

  他有幾個摯友,每年至少兩次提出要給他一點接濟,使他能用全部時間致力於研究。他回答說他感謝他們的好意,但他更願意獨立,除了一個有錢的笛卡爾主義者每年給他八十塊錢外,他不再多要一分錢,生活在真正哲學家應有的受尊敬的貧窮之中。

  他曾經有機會去德國當教授,但他謝絕了。著名的普魯士國王給他寫信,願意當他的資助人和保護人,他也給予了否定回答,繼續度過平靜快活的流亡生活。

  在萊茵斯堡住了幾年後,他搬到海牙。他的身體一直不好,半成品鏡頭上的玻璃沫感染了他的肺。

  一六七七年,他孑然一身孤獨地死去了。

  使當地教士憤然的是,不下六輛宮廷豪門的私人馬車陪伴著這個「無神論者」直到墓地。兩百年後,當紀念他的雕像落成的時候,倒黴的警察不得不大批出動去保護參加這個隆重儀式的人,使他們不被成群的狂熱加爾文教徒的怒火所害。

  這就是他,他有什麼影響呢?他難道只是把沒完沒了的理論塞進成摞的書裡、使用的語言能把奧馬爾·卡雅姆氣得臉皮發育的勤奮哲學家嗎?

  不。

  他取得的成就絕不是靠發揮才智或靠用巧言善辯正確闡述自己的理論。他之所以偉大,主要靠他的勇氣。他屬￿這樣一種人:他們只知道一種法則,它是在早已被忘卻的遙遠的黑暗年代裡定下的不可更改的一套規矩,這些規矩是為那些自命可以解釋聖理的職業教士創立的精神專制體系。

  在他生活的世界中,知識自由的思想與政治上的無政府幾乎是同義詞。

  他知道他的邏輯體系既會得罪猶太人,也會得罪非猶太人。

  但他從來沒有動搖過。

  他把所有問題都視為普遍問題,一無例外地看做是一個無所不在的意志的體現,是純現實的表現,它將適用於最後審判日,就象適用於創世紀那樣。

  這樣,他為人類的寬容事業做出了巨大貢獻。

  斯賓諾莎象前面的笛卡爾一樣,擯棄了舊宗教設下的狹隘界線,以百萬星辰為基石,建立起了自己的嶄新思想體系。

  這樣一來,他恢復了從希臘和羅馬時代就被歪曲的人類的真正形象——作為真正的世界一員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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