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克萊默夫婦 | 上頁 下頁 |
四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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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錯誤可能是無法改正的。萊恩,你對紐約的天氣顯然連屁都不懂,也許你對喬安娜也是連屁都不知道。她是輕鬆慣了的……」 「你認為她至今的生活是輕鬆的嗎?」 「你聽我說,她從來只要說一聲『對不起』就沒事了,就會有象你這樣的人出來為她說話。我問你,你打算娶她嗎?」 「關你什麼事?你是她父親嗎?」 顯而易見,他對特德也沒有好感。 「我們共同生活了大個月。」 「太好了。」特德恨不得重新把他趕到人行道上,讓他穿著雨衣挨凍。 「我決定到東海岸來,建立起我們的紐約辦事處,同時幫助喬安娜把這件事辦掉。」 「你的任務就是要說服我?』 「我只是想略助一臂之力。看樣子你們倆已經互不通氣了。特德,把孩子給了她,你還會有訪問權。你想想看,喬安硼吸取了教訓,會成為非常好的母親。這次是她自己的選擇。」 「你並沒說服我。」 「你可能不瞭解情況。她如果向法庭提出申訴,你是會敗訴的。」 「我不信。我的律師也不信。」 「他出於工作的性質不能讓你相信。你難道以為你能在法庭上證明喬安娜這樣的人是不配當母親的嗎?」 「也許我能證明我配當父親。」 「特德,這事曠日持久,傷神費錢,而且很傷感情。除非萬不得已,我是不願意喬安娜經歷這麼一件事的。你不關我屁事,不過大家都是人,我看你也沒理由非經歷這麼一件事不可。」 「萊恩,你的長篇大論可能句句是真話。可是在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上你沒有說服我。我為什麼要把我愛得這麼深的孩子讓給別人?你不是他的父親,不可能理解我的盛情。我是他的父親。他要是個逃掉了的小兔子,我也會去把它找回來。」喬安娜給特德的秘書打電話,留了個口信:「我是否能見比裡?星期六上午十一時接他,下午五時送回。」特德回了電話,給總機接線員留了個口信:「請十一時來接。」星期六喬安娜按了門鈴,特德兩讓比裡自己下樓去。到了五點,喬安娜又按了門鈴,並且讓比裡自己上樓回家。特德和喬安娜沒有見面。孩子在兩人之間穿梭往來。 比裡看起來對這一天挺滿意。喬安娜的父母也來了,而且陪同喬安娜和比裡一起逛了動物園。特德覺得這個局面還是可以容忍的,不過他不願意親自介入。比裡可以一如既往地跟他住在一起,而喬安娜也可以跟她兒子見面。星期一早上他把比裡送到學校以後,有個人在街上向他走來。「克萊默先生,我奉命把這給你。」 那人把一張法庭傳票塞在特德手裡。喬安娜克萊默向法庭告了特德克萊默,要求獲得對孩子的監護權。 關於喬安娜與特德的訴訟案,在原告的地日申訴狀中,要求法庭不要追究她早先作出的讓父親監護孩子的決定,因為這一決定是在「不幸的婚姻所造成的精神痛苦中」作出的。 她寫道: 「我通過改變居住環境的方法,恢復了身體和感情上的健康,現在回到了紐約,已經在這裡定居並就業。當我把對孩子的監護權放棄給他的父親時,我處於我一生中的一個不穩定時期。我放棄監護權是錯誤的。偶爾有錯是合情合理的。可是,由於一次錯誤而剝奪一位精神正常、身體健康、經濟自立的母親每日和她兒子接觸的權利,卻是違情背理的。我的兒子只有五歲,他需要只有母親才能給予他的特殊關懷和培養。我身為孩子的生身之母,受到刻深而強烈的感情召喚回到了孩子身邊,我要求把監護權判歸我。我要求讓孩予在近來同我接觸中所表現出來的熱情和興致能夠繼續增長,勿令母子之愛失去其親密無間和天生自然的本性。」 「他們是單刀直入,」尚賽說,「開宗明義就在生身之母上作文章。」 特德克萊默在約翰尚賽的辦公室坐了三個小時。律師拿人家的錢,辦人家的事,正在給他講解有關監護權的法律程序。第一步應該針對申訴提出反駁,要求保持監護權現狀。照尚賽看來,這一步不會輕易獲得成功,因為法官已經同意傳訊。他認為聽證會是不可避免的。 照尚賽的描述,監護權聽證會和審訊差不多,是由對立的雙方在法官主持下進行的。雙方都可邀請證人,由自己的律師進行提問,再由雙方律師進行盤問。聽完總結辯護以後,法官保留決定權,過幾天或幾周以後,再作出把孩子交給誰的判決。 當特德和尚賽在回顧他的婚姻的細節並討論可能邀請的證人時,特德漸漸地失了神。他竟然坐在律師的辦公室裡為了保留自己的兒子而制定戰略,這簡直是荒謬絕倫的事。他在胡思亂想,對尚賽說的話似聽非聽。 「特德!」 「沒辦法躲開吧?」他收住心問道。 「想要孩子就沒法躲開。有些人乾脆不出席。」 「那不行。」 「球在你手裡。她想要就得從你手裡奪走。」 尚賽認識喬安娜的律師保羅.格裡森,並且認為他是很能幹的。他認為法官霍爾曼B阿特京斯是個「挺有人情味的人」。舉行聽證會,特德不論輸贏都得付五千元,此外,如果喬安娜贏了,那或許還得再出同樣的錢以支付她的法庭費用。特德暗自問自己:孩子值多少錢?他會設法湊集款項的。他知道自己會設法湊集款項的。叫人哭笑不得的是,脖子上套了價格標簽的孩子,對於任何東西的價格都心中無數;他沒有能力判斷買一件新的冬天茄克和打官司以便把他留在身邊,這兩者之間在價格上有什麼區別。 贏得或失去比裡將由法庭根據「孩子的最大利益」作出決定。「我們必須作到的是證明孩子的最大利益就是你。」他們深入發掘了特德配作父親的品質,其中有一些在特德看來很難稱為美德:他不酗酒,不吸毒,不是同性戀者,不是刑滿釋放的囚犯,是有職業的人(這一點他倒是想到的),不是道德極端墮落分子。 他還意識到自己也沒有犯不嚴肅的性行為的過錯。他最近的女友叫維維安,特德最近幾次給她打電話她都沒空。他也不清楚這是由於維維安意識到他的困境,還是由於他處境困難面對她若即若離。可是這件事現在看來簡直微不足道,不值得他深入追究其中的原因。 特德從他外行的角度看問題,覺得喬安娜出走這一事實對她是極為不利的。可是尚賽向他解釋了哈斯京斯對哈斯京斯訴訟案,這是一次有關一個母親送掉了對孩子的監護權而又想收回的判決。法官裁決說「母親的權利不是能夠如此輕易放棄的」,就把孩子判給了母親,從而建立了先例。 尚賽認為喬安娜的弱點是她的個人歷史;她來來去去,朝三暮四,可能使人從感情上認為她不可靠,可是在他看來文章應該作在特德身上。特德克盡父職,疼愛孩子,踏實可靠,把孩子從父親的關懷下奪走不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 「此外,我們還可以對她精神上是否健康提出疑問。她有沒有面壁自言自語的時候?」 「你說的是喬安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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