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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


  第一部 第十一章 在船上

  我傷心地回到旅店,眼睛也哭紅了。老闆站在院子門口,用眼睛盯著我。

  我正要邁進門檻去找我的幾條狗,他把我叫住了。

  「喂!你師傅呢?」他問我。

  「被判刑了。」

  「判多長時間?」

  「兩個月。」

  「罰款多少?」

  「一百法郎。」

  「坐牢兩個月,罰款一百法郎……」老闆連連重複了三、四遍。

  我想繼續往裡走,他又一次把我攔住。

  「這兩個月你想幹什麼呀?」

  「不知道,先生。」

  「啊!你不知道?我想,你有錢養活你自己和你那幾隻畜生吧?」

  「沒有,先生。」

  「那你就指望我發個慈悲讓你住下去了?」

  「喔!不,先生!我不指望任何人。」

  這是大實話,我並不指望任何人。

  「好吧,孩子,」老闆接下去說,「你說得有理。你師傅已經欠了我很多錢,這兩個月,我再不能借錢給你了,到時候也不知道我的帳能不能收回來。你必須離開這裡。」

  「離開!先生,你讓我到哪兒去?」

  「這我管不著。我不是你父親,也不是你師傅,我幹嘛要留你?」

  我一下怔住了,我該說些什麼好呢?這人說得有道理,他為什麼要把我留在他店裡呢?對他來說,我只是一個累贅,一個包袱。

  「走吧,孩子!帶上你那幾條狗,還有猴子,走吧!當然,你得把你師傅的包兒留下,他出獄時會來找的,到那時我們再結帳。」

  這話倒使我有了一個主意,我滿以為找到了留在這家旅店的辦法。

  「既然你肯定到那時可以結清帳目,那你把我留下,把我的費用記在我師傅的帳上就是了。」

  「他付得起嗎?孩子?幾天的費用,你師傅是可以支付的;兩個月嘛,就不一定了。」

  「我儘量少吃。」

  「你的那些畜生呢?不行,你自己明白,你必須給我滾!你到鄉下去謀生,在那兒一定有活幹。」

  「不,先生,我師傅出獄後到哪兒去找我?他肯定要到這兒來找的。」

  「等他出獄那一天你再來好了。從現在開始,足足有兩個月呀,你可以到郊區,到水城走走,巴涅爾①、高德萊②、盧茲③,都是可以掙錢的地方。」

  ①②③這三個城市均為法國上比利牛斯省的小市鎮。

  「我師傅要是給我寫信怎麼辦?」

  「我替你把信收起來。」

  「但我能老不回信嗎?」

  「唉,你真討厭!我要你滾,你就得滾,越快越好!我給你五分鐘時間,等我回到院子,要是還見到你在這裡,就得讓你嘗嘗我的厲害了!」

  我感到任何強求都沒用了,正如老闆說的,我「必須離開這裡」。

  我走進旅店的牲口棚,解下狗和猴子的鏈子,拍好背包的鈕扣,把豎琴背在肩上,走出了旅店。

  老闆立在門口監視著我。

  「要是有信來,」他大聲說,「我替你保存。」

  我匆匆離開城市,因為我的狗沒有套上嘴套,萬一碰上警察,我說什麼好呢?說我沒有錢給它們買嘴套嗎?話倒是真的,總之,我的兜裡僅僅有十一個蘇。十一個蘇想買嘴套那是異想天開。警察不會逮捕我嗎?我師傅關在牢房裡,我再一進去,那幾條狗和心裡美怎麼辦?我,一個流浪兒,現在成了一家之長,一班之主,我意識到責任的重大。

  狗跑得很快,它們不時轉過身來抬起頭看看我。看它們那種神情,不用說就知道它們早已饑腸轆轆了。

  心裡美,我是讓它坐在我的小包上背著走的,它時常拉我的耳朵,我不得不回頭去看它。它搓著肚皮,那副樣子就跟狗的眼神一樣在叫餓哩;

  我真想說我和它們一樣,也是餓得發慌,我連午飯也沒有吃;但又有什麼法子呢?

  十一個蘇不可能讓我們飽吃一頓中飯和晚飯,我們能吃上一頓已知足了。這一頓飯必須在一天的中間吃,這樣就可以顧上早晚兩頭了。

  我們住過的、剛從那兒被趕出來的旅店位於聖米雪爾郊區,在通往蒙彼利埃①的路上,這條路我當然是走過的。

  我急於逃離這個城市,在那裡我有可能遇到警察。我來不及弄清楚這些路是通往哪兒的,我只想遠離圖盧茲,其餘的一切對我都無關緊要。到這裡或那裡我都無所謂,反正吃飯住宿到處都要錢。住其實是次要的,現在是熱天的季節,我們可以在星空底下或者在樹林和牆腳邊過夜。

  ①蒙彼利埃:法國臨地中海城市。

  但是吃什麼呢?

  我相信我們差不多走了兩小時光景,中間一步都不敢停歇。幾條狗越來越用哀求的眼光看著我,心裡美更是使勁地揪我的耳朵,搓它的肚皮。

  我認為我們已遠離圖盧茲城,再也用不著害怕了。如果有人要我給狗戴上嘴套,我起碼可以說朋天再戴。我走進了我們遇到的頭一家麵包鋪。

  我要買一磅半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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