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苦兒流浪記 | 上頁 下頁 |
二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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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想幹什麼?」維泰利斯責問道。 「我逮捕您!跟我到警察局去!」 「您憑什麼打孩子?」 「少廢話!跟我走!」 維泰利斯沒有答理他,轉身對我說: 「你回旅店去,和狗一起待著,我設法帶消息給你。」 他不可能多說什麼,警察已把他押走了。 演出到此結束,我的師傅本來想逗人發笑的演出終於以悲劇告終。 幾隻狗的第一個反應是緊追主人。可是我命令它們待在我身邊,聽慣命令的狗折回來了。我發現它們的嘴上都帶上了嘴套,但鼻子尖上套的卻不是鐵籠子或者網套,而是一條和很多小絲帶結在一起的狹緞帶。白毛卡比系的是紅緞帶;黑毛澤比諾系的是白緞帶;灰色道勒斯系的是藍緞帶。這真是舞臺上的嘴套呀!維泰利斯把狗如此打扮一番,他肯定為警察導演了一場笑劇。 觀眾紛紛散去,只有少數幾個人坐著不動,議論著剛才發生的事情。 「老頭兒有理。」 「不,他錯了。」 「警察憑什麼打孩子?孩子一沒有招他,二沒有惹他。」 「我看事情不妙。警察會指控他暴力反抗的。恐怕老頭兒只能坐班房了。」 我懷著一顆憂傷不安的心回到了旅店。 維泰利斯早已不使我害怕了。確切地說,他只讓我害怕了幾個小時。我很快以真摯的感情愛他了,這種愛在與日俱增。我們總是生活在一起,從早到晚——常常是從晚上到第二天早晨——形影不離;晚上睡覺時,我們平分同一捆乾草,親生父親對他孩子的照料也不會超過維泰利斯對我的關懷;他教我念書、唱歌、寫字和計數;在漫長的旅途中,他總是充分利用時間,根據當時的情況和偶然的機會,教我這樣或那樣的課程;數九寒天,我分享他的毯子;酷暑盛夏,他幫我挑行李;餐桌上——或者更確切地說,吃飯時,因為我們常常不是在餐桌上吃飯的——他從不把最好的食物留給自己,從不把最次的分給我,他總是平分好壞;真的,他有時也揪我的耳朵或者賞我一個耳光,用勁大概比一般當父親的稍微重一點。可是,這種小小的教訓決不會使我忘卻我們相處以來他給予我的體貼,他對我說的金玉良言以及一切慈愛的表示。他疼愛我,我也愛他。 這個離別使我感到極大的痛苦。 我們什麼時候才能重逢? 有人說起過坐班房的事。維泰利斯要坐多長時間的班房呢? 在這段時間裡,我將幹些什麼呢?怎麼生活?靠什麼生活? 我的師傅有隨身攜帶錢包的習慣,他被警察抓走的時候,未不及把錢交給我。 我的口袋裡只剩下幾個蘇,這能養活心裡美、狗和我自己這一大家子嗎? 我在焦慮中度過了兩天,不敢邁出旅店院子的大門,一直守著心裡美和狗,它們和我一樣的悲傷和不安。 第三天,有人給我捎來了維泰利斯的一封信。 師傅在信中告訴我,他被關在監獄中,下週六要解送到輕罪法庭,因被指控違抗當局警察和對警察犯了粗暴的人身侵犯罪而受審。 他在信中還說:「我氣昏了,這個重大的過錯將要我付出很高的代價,認錯已為時太晚。你來旁聽吧,你從中可以吸取教訓。」 接著,他又在信上對我平時的言行叮囑了幾句,最後,他說他親吻我,要我代他親吻卡比、心裡美、道勒斯和澤比諾。 我讀著信,卡此伏在我的兩腿中間,用鼻子聞聞信紙,它的尾巴的動作說明:它靠嗅覺認出這封信出自主人的手。這是三天以來,它第一次露出活力和喜色。 我四處打聽,有人告訴我輕罪法庭於星期六上午十時開庭。九點整,我已等在門口,第一個進入大廳。大廳裡漸漸擠滿了人,我還認出幾個目睹警察和我們發生衝突的觀眾。 對於法庭和司法、我是一竅不通的。但是,我本能地對它存有一種可怕的恐懼心理,審訊雖然不是與我而是與我的師傅有關,但我似乎預感到大禍即將臨頭。我蜷縮在一隻大火爐後邊,背靠著牆壁,把自己盡可能地縮著。 最先受到審判的不是我的師傅,而是偷東西的、鬥毆的人,他們一個個自稱無辜,但到頭來都判了刑。 最後,維泰利斯來到被告席上,他被挾在兩個憲兵中間,坐在其他被告坐過的位子上。 開頭說些什麼,法官是怎麼審問的,維泰利斯又是怎麼回答的,我根本不知道。我的情緒異常緊張,沒法聽進去,或者說無法聽懂。況且,我沒有想到要聽,我只是瞧著。 我看見師傅站著,長長的白髮向後披著,象一個羞愧的受苦人。我望著審問他的法官。 「那麼,」法官問,「您承認您把要逮捕您的警察揍了幾下囉?」 「庭長先生,只揍了一下,不是幾下。我走到我們演出場地時,看見警察打了和我同行的孩子一個耳光。」 「那不是您自己的孩子嗎?」 「不是,先生。可我疼他,象疼我的親生兒子一樣。一看見警察打他,我心裡就火冒三丈,我狠狠地抓住警察的手,不許他動手。」 「您也打了警察囉?」 「事情是這樣的:那時有人用手揪住我的衣領,我忘記是誰撲到我身上來了。我只看見是一個男子,沒有想到是警察,一種不自覺的、本能的行為使我沖昏了頭腦。」 「您這年紀,不該輕易發火。」 「是不應該,可是很不幸,有時盡幹不該幹的蠢事,今天我算是領教了。」 「我們再聽聽警察的證詞。」 警察如實敘述了事情的經過,但他著重強調的,是維泰利斯嘲弄別人的方式、語調和動作,而不是他挨到的一拳。 維泰利斯不大注意聽取警察的證詞,他在大廳裡左顧右盼,我知道他是在找我。於是我毅然決然地離開躲藏的地方,混進好奇的人堆裡,擠到了第一排。 他發現了我,哀傷的臉上頓時露出一絲笑容。我覺得他見到了我感到很高興,我的眼裡不禁含滿了淚珠。 「這就是您要辯護的全部內容嗎?」庭長最後問。 「我自己是沒有什麼可多說的了。但是對我所鍾愛的孩子,他就要孤身一人了,為了他,我請求法庭寬容,請求法庭盡可能使我們分開的時間縮短。」 我認為,我的師傅會立即獲釋,可是事情並不那麼簡單。 又一位法官講了幾分鐘,最後審判長莊嚴宣佈:「被告人維泰利斯,因犯有辱駡和毆打警察罪,判處徒刑兩個月,罰金一百法郎。」 監禁兩個月! 我眼中噙著淚水。維泰利斯經過的那扇門嘩地一聲被打開,他跟在憲兵後面,門砰的一聲又重新關上了。 兩個月的別離! 我到哪兒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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