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富蘭克林自傳 | 上頁 下頁


  此時,我發現凱謀的印刷鋪裡只有一架陳舊的印刷機和一套老掉牙的小號鉛字。他正在用這套鉛字排版一首懷念阿奎拉·羅斯的《挽歌》。阿奎拉·羅斯是州議會的秘書,是一個天資敏悟的年輕人,品德高尚,在鎮上極受人們的敬重,而且詩也寫得很不錯。凱謀也喜歡寫詩,不過水平一般。實際上很難說他是在寫詩,因為他作詩的方式十分特別,完全不用寫文稿,當詩在腦子裡形成後,直接用鉛字排版,因此他只需要一副字盤。可是《挽歌》差不多要使用所有的鉛字,因此誰也無法給他幫忙。我想盡辦法修理這台印刷機,使他隨時能夠使用(他從未用過這台印刷機,而且根本就不知道如何使用),並且答應只要他的《挽歌》寫完,就來幫他印刷。在此之後,我回到布萊福德的印刷鋪,他暫且給我些零活做做,我就在那裡吃住。過了幾天,凱謀派人來叫我去排印《挽歌》。這時,他又找到了一副字盤,另外還有一本小冊子需要重印。於是,他就讓我著手印刷。

  我發覺兩個印刷鋪老闆都並不適合經營這項業務。布萊福德原來學的不是印刷,而且還不識字。凱謀雖然有學問,但也只會排字,根本不懂印刷工作。他原來是法國的一位宗教宣傳家,善於在大眾面前進行充滿激情的鼓動宣講,這時候他已經不再信仰某個具體的宗教教派,卻又什麼教派都沾點邊,他完全不懂世故,我後來還發現在他性格裡很有點無賴氣。

  我在布萊福德家裡借宿,凱謀對此很不高興,因為我在他手下幹活——他自己有一間房子,不過裡面沒有安置家具,所以無法讓我住在那裡——所以他就在裡德先生家為我借了一個地方,他也是租用裡德先生的房子。這時候,我的箱子和衣服已經運來了,所以就把自己裝飾了一番。在裡德小姐的眼裡,我的樣子可謂儀錶堂堂,與她第一次看見我在街上吃麵包卷時的模樣已判若兩人了。

  此時,我已經在鎮上結識了一些朋友,他們都是些愛好讀書的年輕人,我和他們在一起度過了許多個歡樂的夜晚。我勤奮工作,省吃儉用,開始積蓄了一點錢,生活得很愉快,盡可能將波士頓的煩惱忘記。只有我的朋友科林斯瞭解我的情況,除了他以外,我不希望任何人知道我現在生活於何處。他每次收到我的信,都不透露出半點風聲。可是,後來發生了一件出乎意料的事,使得我回家的日期比預計的提前了許多。我有一個姐夫羅伯特·荷麥斯,他在一條行駛於波士頓和道拉瓦之間的帆船上當船長,那時正在距離費城四十英哩的紐卡索。他聽到了關於我的消息,於是給我寫了一封信。他在信中十分誠懇地勸我回家,並且提到我突然出走使波士頓的親友們都十分掛念和憂慮,希望我能夠相信他們對我的善意。如果我能返回故鄉,什麼事情都會解決。我回了一封信,對他的勸告表示感謝,並且詳細地講述了離開波士頓的理由,使他相信我對這件事的所作所為並不像他所瞭解的那樣不近情理。

  恰好那時殖民地總督威廉·基思爵士也在紐卡索。當我的信送到時,荷麥斯船長剛好跟總督在一起,就跟他談起了我,並把信給他看了。總督看過我的信後,聽到我如此年輕感到十分驚異。他說看來我是一個極有前途的青年,應當加以鼓勵。並且認為費城的印刷業的水平很差,要是我能夠自己開業,肯定會事業興旺。他還願意讓我承包政府的生意,並且力所能及地為我提供便利。我當時對此自然一無所知,這些都是後來我姐夫在波士頓給我講的。

  一天,我和凱謀正在窗下工作,看見總督先生與一位衣著考究的紳士(後來才知道是紐卡索的弗倫奇上校)穿過街道徑直向我們的鋪子走來,接著我們聽見了叩門聲。凱謀以為是來拜訪他,急匆匆跑下樓去。可是總督卻只問到我,他以一種我以前不大習慣的彬彬有禮的方式,將我大大地誇獎了一番,說很想和我認識,還善意地責怪我為什麼到費城卻不讓他知道,並且要我和他一起上酒店。他和弗倫奇上校正準備到那兒去品嘗一種上乘的白葡萄酒。

  我真是受寵若驚,而凱謀更是目瞪口呆。然後我就跟著總督和弗倫奇上校到了第三街轉角的酒店。

  總督先生一邊品嘗著馬德拉葡萄酒,一邊建議我自己開個印刷鋪,他認為有很大的希望獲得成功,並且逐個分析其中的理由。他和弗倫奇上校都保證我可以利用他們的權力的影響招攬軍政兩方面的生意。我提出不知道父親是否願意協助我的時候,威廉爵士說他馬上給我父親寫一封信,向他講明在此開業的優點,他認為肯定會說服我的父親。事情就這樣決定了,我將乘最近的船班回波士頓,給我父親帶回總督的信。在此期間,我照常到凱謀的店鋪去上班,不向外洩露這個計劃。從此,總督先生不時派人來叫我去他那裡一起進餐,這真使我感到莫大的榮幸。而且,他和我交談時友好親切、隨便謙和。這種態度也是我不敢想像的。

  ***

  一七二四年四月末,有一艘小船開往波士頓。我向凱謀告了假,說去看一個朋友。總督交給我一封很長的信,信中向父親講了許多贊許我的話,極力勸說父親讓我在費城開創自己的事業,他保證我能在這裡發筆大財。我們的船從海灣駛往海面時不幸觸了礁,船身裂開一個大口子,這時候海上狂風大浪,我們只得進行人工排水,大家輪流值班。經過了兩星期,我們才安全地到達波士頓,那時候我已經離開家鄉七個月了。我的親友們一點也沒有聽到關於我的消息,因為我姐夫荷麥斯還沒有回來,也沒有寫信提到過我。我的意外出現使全家人無比驚喜,大家見到我都非常高興,非常熱情,只是除了那個哥哥以外。於是,我前往印刷廠去看他,那時我的衣著比我在他那裡當學徒的時候漂亮得多了。我從頭到腳穿了一套嶄新的服裝,英俊瀟灑,衣服上掛了一隻懷錶,口袋裡裝了差不多五英鎊的銀幣。他很勉強地接待了我,把我從頭到腳打量了一番,就轉過身去繼續工作。

  店裡的夥計們都過來問長問短:到了一個什麼地方?那個國家怎麼樣?我是否習慣呢?如此等等的問題。我於是對他們大大吹噓了一番費城的生活,還描述了我在那兒的愉快時光,並且特別強調我還準備回去。其中有一個詢問那裡用的錢是個什麼樣子。我就從口袋裡拿出了一大把銀幣,放在他們的面前。這真是一幅光輝燦爛的圖畫,這種銀幣是他們從來沒有見過的,因為在波士頓通用紙幣。我又趁機讓他們見識一下我的懷錶。因為我哥哥一直陰沉著臉,怒氣衝衝,所以,最後我給了他們一枚八便士的銀幣,讓他們買點酒喝,就告辭離開了。我這次造訪使哥哥極為不快,當後來我母親向他提出和解,表示希望看到我們兄弟倆和睦相處的時候,他說我在他夥計面前用這種方式使他下不了臺,他一輩子也不會忘記這個侮辱,永遠不會寬恕我。但是,他這可是大錯特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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