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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2)


  我們盡可以啞然失笑,但當時人們在穿得舒服與按建議行事之間採取遊移態度,這說不定還是值得敬佩的呢。這裡,我們再次遇到了兩個世紀之間分歧的焦點:義務①是否會推動我們前進?倘若我們把這種對衣著、對力求應付不測的深思熟慮看作愚蠢無知,看作無視經驗,那麼,據我看來,我們在對先輩的判斷上就犯了一個嚴重的——或者是輕浮的——錯誤。這是因為,正是查爾斯那樣的人——儘管他那天穿得十分臃腫,帶的工具過多——奠定了今天所有現代科學的基礎。他們在這一方面的「愚蠢」只是一種表像,說明他們對另一至關重要的愚蠢持嚴肅認真的態度。他們發覺:當時的理論不足以解釋世界;認識現實的窗口被傳統觀念、宗教信仰和社會呆滯弄得模糊不清,這才是最大的愚蠢。他們懂得有許多東西有待於他們去探索,而探索本身對人類的未來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而我們卻以為(在實驗室裡的人除外),沒有什麼東西需要探索了,以為只是跟目前人類生活有關的東西才是最重要的。難道我們做這一些就夠了嗎?或許夠了。可是不要忘記,最後對這問題下結論的不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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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在維多利亞中期(而不是現代),不可知論和無神論是與神學教條緊密相聯的。為提醒讀者注意這一點,我最好還是引用當時女作家喬治·艾略特的名言:「上帝是不可思議的,永生是不可相信的,但義務是絕對的,不可避免的。」我們可以進一步指出,在這種可怕的信仰遊移當中,義務顯得更加絕對。——作者原注。

  如此看來,查爾斯那天彎著身子搜索前進,沿海岸敲打著石頭,多次在遍佈卵石的寬闊地段搜尋,難堪地被摔個仰面朝天,我覺得對這一些不應該感到好笑。查爾斯對不時摔倒並不在意,因為那一天天氣晴朗,裡阿斯化石到處可見。不多會兒,他發現自己到了個僻靜處,四周一個人影也沒有。

  海水波光粼粼,候鳥歌聲陣陣。一群蠣鷸飛過頭頂,有的是黑色,有的是白色,還有的是紅色,向著他前進的方向飛去。海灘的岩石之間有許多誘人的水池,一陣怪異的念頭閃過這位可憐老兄的腦海——研究海洋生物是否更有趣?不,不,是否更有價值?或許可以離開倫敦,到萊姆定居……不過歐內斯蒂娜是無論如何不肯答應的。我極為高興地記下這一點:這當兒,一個完全合乎人性的時刻來到了。查爾斯警惕地環顧一下四周,當他確信四周無人時,便小心翼翼地脫去靴子、綁腿和長統襪。那是童年才會有的時刻,他試著回想荷馬的詩句,說明這樣的時刻古已有之。可這時一隻小螃蟹從他身邊爬時,捉螃蟹的念頭分散了他的精神。查爾斯在水中的巨大倒影落在螃蟹警惕的、高高翹起的眼上。

  正如你可能嘲笑查爾斯笨重的裝備一樣,你也可能嘲笑他研究面太寬,不夠專門化。可是請不要忘記,自然史的研究在當時並沒有象今天這樣含有貶意,被認為是逃避現實和不健康的情調。查爾斯還是一位頗有造詣的鳥類學家和植物學家。要是從我們今天關於科學的見解來看,假如他專門研究海刺蝟而拋棄其他,或者終生研究海藻分佈,可能會更好些。但是,請想想達爾文,想想他的《貝格爾航行記》①吧。《物種起源》是普遍研究的勝利,而不是專門研究的勝利。就算你可以向我證明,對查爾斯這樣一位沒有什麼天才的科學工作者來說,專門研究會更好些,但我仍然認為,查爾斯作為人而不是神,普遍研究更有利。這並非是說業餘研究者有條件涉獵面寬些,而是說他們應該擴大自己的研究領域。讓科學界那些試圖將人們禁錮於一個狹小天地的發號施令者見鬼去吧。

  查爾斯自稱是達爾文主義者,但他實際上並未真正理解達爾文。不過這並沒有什麼可以指責的,因為達爾文本人也並不理解自己。達爾文的天才著作推翻了林尼厄斯②《自然之階梯》中的觀點。這部著作的主調是「世上不會產生新物種」。這一主調對該書之重要就象耶穌對神學一樣,它解釋了林尼厄斯為什麼要千方百計試圖將世間萬物加以分類、命名,使之固定不變。我們現在可以看出,那種將不斷變化著事物使其固定不變的企圖是註定要失敗的;林尼厄斯本人最後神經錯亂也是十分合乎規律的。他知道自己墮入了迷宮,但他並不知道迷宮的牆壁和通道也是無休無止地變化著的。即便是達爾文,他也沒有完全擺脫這個瑞士人的羈絆,因此,當查爾斯仰視著懸崖上的裡阿斯岩層想入非非時,我們對他是不應當有所指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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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貝格爾」是達爾文去世界各地考察時所搭乘的船名,這部書是他的考察記實。

  ②林尼厄斯(1707—1778),瑞士生物學家。


  他知道,「世界上不會產生新物種」是一派胡言,不過他通過對岩層的觀察再次發現,世間萬物確實是井然有序的。他從那些灰綠色岩片的破碎方式中還看到當代的社會象徵主義。他還看到時間給人的一種啟迪:必然規律(這種規律是神聖的、有益的,誰能說規律、秩序不是對人類有極大利益呢?)自身總是安排得非常巧妙,對那些適者和優越者的生存有利。例如,查爾斯·史密遜就是一個適者、優越者。在這春天陽光明媚的日子裡,他獨自然切地探究著,理解著,欣賞著,記錄著。他感到欣慰。當然,他不能理解自然階梯倒塌後的結果:即新的物種產生,舊的物種總得讓出地盤。查爾斯懂得,作為個體的人總是要滅亡的——維多利亞時代的人誰都懂得這一點。但是普遍滅亡這一概念在他的腦海裡就象此時天空那片最小的雲朵一樣,根本就不占任何位置。雖然如此,當他最後穿上長統襪,打好綁腿,蹬上靴子後,他很快找到了普遍滅亡的一個十分具體的例證。

  那是一塊非常漂亮的裡阿斯化石,上面有菊石印跡,十分清晰,簡直是宏觀世界的縮影,飛旋著的星系聚集在這十英寸大的岩石中。查爾斯按照慣例,在化石上刻好發現的日期和地點,隨後,他的思路再次飛出了科學的天地——這一次是飛向愛情。他決定回去後把化石送給歐內斯蒂娜。化石如此漂亮,她一定會喜歡。再說,過不了多久,化石會連同她本人一起回到他的身邊。使他越發覺得欣慰的是,他背上的負擔加重了,這既是一種勞累,也是一種禮物,順應時代潮流的義務感湧上了他的心頭。

  他的另一個想法是覺得自己向前走得太慢,比原計劃的速度要慢。他解開上衣,拿出懷錶一看:已經兩點鐘了!接著,他回頭仔細地望瞭望,發現一英里外,海浪正拍打著崖角。他並沒有退路被截斷的危險,因為他發現他的頭頂上方有一條陡峭但還安全的小路。順著小路攀緣而上,就可走到上面一片茂密的樹林裡。但是沿著海岸返回鎮子已經不行了。其實,他的目的地本來就是這條小路,不過他原來打算快一點到這裡,然後順著小路走到上面的平地,因為那裡有燧石層。為了懲治自己的拖拉,他在小路上飛快著往上走。不過由於走得太快,只得坐下來歇口氣,身子被那討厭的法蘭絨布裹著,汗流浹背。他聽到附近有山溪嘩嘩的流水聲,於是走過去喝了個夠。他浸濕手帕,擦擦面孔。接著,他向四周張望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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