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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2)


  查爾斯喜歡伯父,伯父也喜歡他,不過他們的這種感情在彼此交往中並不總是顯而易見的。查爾斯雖然經常遵照伯父的吩附去打獵,射殺鷓鴣、野雞什麼的,可是他無論如何也不射狐狸。那倒不是因為狐狸這種獵物無法食用,主要原因是他對獵人們那種難以言傳的殘忍十分厭惡。更叫他的伯父不滿的是,他不喜歡騎馬,倒情願步行。真是不可思議。要知道,對一位紳士來說,步行作為一種消遣,只有在瑞士的阿爾卑斯山才得體,實際上他並不反對騎馬,只是他生來就熱愛自然,對不能近距離、安閒地觀察自然而痛恨不已。不過有一次他交上了好運。那是多年前的一個秋天,一隻奇異的鳥兒正在他伯父的一塊麥田邊上跑著。他舉槍把它打死了。當他發現自己打中的是一隻什麼樣的鳥兒,而且知道那是一種稀有品種之後,他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有些惱火,因為這種碩鴇在英國索爾茲伯裡平原上已瀕臨絕種的境地,他打死的這只鳥兒是最後的幾隻之一了。可是他的伯父卻喜不自禁。那只鳥兒被剝制做了標本,放在溫斯亞特莊園各廳的玻璃罩裡,象一隻雜種火雞,就那麼永遠朝玻璃罩外面呆視著。

  他的伯父總是向來訪的鄉紳們喋喋不休地大談這只鳥的來歷,人家都聽膩了。每當他想到要廢棄查爾斯的繼承權時——事實上他一想到繼承權的事兒就火冒三丈,因為他的莊園最終還是應由男性來繼承的——他便站在那兒望著查爾斯的不死鳥,就又恢復了他作為伯父的慈愛心腸。怎麼會產生了廢棄繼承權的念頭呢?這都怪查爾斯。他沒有每星期一次給伯父寫信。再說查爾斯有個怪僻,常常喜歡整個下午泡在漫斯亞特莊園的圖書室裡,而他的伯父卻是極少到那兒去的。

  而且,查爾斯還有比這更嚴重的過錯呢。當初在劍橋大學讀書時,他在一年級倒勤奮好學,頗有長進,背了不少經典,並且信奉國教,在國教的三十九條教規下簽了字,這在當時的年輕人中算得上是難能可貴的。可是到了二年級,他漸漸誤入歧途。終於,在倫敦一個霧氣濃重的夜晚,他突然發現自己色迷迷的摟抱著一個赤條條的女人。他懊惱萬分,掙脫那個倫敦下層社會女人的渾圓雙臂,一頭紮進教堂裡懺悔起來。事後不久,他向父親宣佈,他希望去當牧師。他的父親聞言驚恐不已,對這種大逆不道別無它法,只好把這邪惡纏身的逆子送往巴黎。誰知到巴黎後,他童貞頓失,在這條路上就愈走愈遠。同時,正如他父親所希望的那樣,他有意識地密切注意宗教問題。查爾斯看出,當時英國國教改革中的所謂「牛津運動」①表面上頗有些誘惑力,骨子裡不過是羅馬天主教的教義而已。他才不願意謹小慎微地將典型的英國氣質消耗在天主教的禁忌之中呢。英國氣質一半是諷喻現實,一半是遵從傳統,也就是說一半是要消極,一半是要安逸。他後來返回倫敦以後,粗略研究了當時的十多種宗教理論,結果一無所獲,最後變成了一個響噹噹的不可知論者。生活中並沒有上帝,他崇拜的是大自然,而不是《聖經》。倘若早出世一百年,他或許成為一位自然神論者,甚至泛神論者。他有時為了陪伴別人才去做禮拜天早禱,但他是很少單獨前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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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1833年至1841年,牛津大學代表貴族利益的一些保守分子刊印了九十本小冊子,發動了一個竭力恢復舊制的運動,主張在教義、儀式和教會規章上大量保持天主教傳統,鼓吹維持教會的較高權威地位,被稱作高教會派。與此對立的「低教會派」觀點傾向于清教徒的新教。

  一八五六年,他在那罪惡的城市裡混了六個月後,回到了英國。三個月後,他的父親一命歸天。查爾斯將貝爾格拉瓦街的大宅子出租,自己住到肯星頓街一座不大的寓所裡。一個年輕的單身漢住這樣的寓所倒更合適些。伺候他的只有一名男僕、一名廚子和兩名侍女。有他那樣的社會關係和巨大財富的人,使用如此少的僕人未免過於寒酸,但他自己倒覺得沒有什麼不便;再說,他的大部分時間都用來遊山玩水,也用不著多少僕人。有時他也偶然命筆,寫寫邊遠地區的遊記,投給流行雜誌。有一次他在葡萄牙旅遊九個月,有位雄心勃勃的出版商居然約他寫一本書,但查爾斯覺得寫出來未免「有失身份」①,再說寫書這玩意兒必然要集中精力,勞心費神。他躊躇再三,拿不定主意,最後還是決定作罷。其實,他近十年來就是一直這樣舉棋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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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英國當時一般文人的社會地位不高,被上流社會瞧不起。

  雖說查爾斯在發展緩慢的維多利亞時代隨波逐流,但他本質上並非是個絝絝子弟。有一次,他偶然遇到一個瞭解他祖父癖好的人,這才知道當初老人為什麼夜以繼日地監督著一夥懵懵懂懂的鄉下人大挖石頭;這件事,只有他家裡的人才視為笑料;而實際上,別人都把查爾斯·史密遜爵士尊崇為對羅馬人征服英國以前的時期進行考古的先驅。大英博物館裡至今還珍存著他收集的文物。查爾斯不知不覺地發現,自己的性情倒很象祖父,而不象祖父的兩個兒子。近三年來,他越發覺得自己對古生物學熱心起來,最後打定主意,幹此一行。他經常到地質學會走走,參加各種學術討論會,還經常手拿楔形榔頭,挎著收集包,興致勃勃地離開溫斯亞特莊園,外出收集標本。對此,他的伯父以為大謬不然。在他看來,一個紳士去鄉下,手裡拿的最得體的東西應當是馬鞭或獵槍。不過,退一步說,拿榔頭和拎挎包總比到討厭的圖書室去讀那些討厭的書本好些。

  而且,查爾斯對另一件事情也毫無興趣,這也使他的伯父怏怏不快。黃緞帶和水仙花是自由黨的標記,這些東西在溫斯亞特莊園被視為旁門左道,應受詛咒。老頭子是保守黨的虔誠信徒——而且對保守黨的活動有著濃厚的興趣。他想讓侄子競選議員,可查爾斯總是婉言拒絕。他聲稱自己沒有任何政治信仰,但私下裡他對格拉斯通①倒是極有好感。在溫斯亞特莊園,格拉斯通卻是最大的叛逆者,是一文不值的小人。這樣,尊貴的家世和懶於社會事務的習性輕易地斷送了對他來說本應是順理成章的錦繡前程。

  懶散大概是查爾斯最突出的特點了。他象自己的許多同代人一樣,發覺那一世紀早期那種重視義務的風尚正轉向對自我的關心;推動新的英國前進的力量已經不再是獻身精神,而是一種把自己變成尊貴人物的日趨強烈的欲望。他知道自己有過於挑剔、舉棋不定的毛病,可是究竟幹什麼好呢?在歷史界,剛剛出了個麥考萊②,誰還能寫出更好的史書?說到小說與詩歌創作,英國文學史上已是人才濟濟,再寫點東西又談何容易?在科學界,萊爾③和達爾文依然健在,誰還能成為一名有創見的科學家?要想搞政治吧,迪斯雷利④和格拉斯通兩個山頭對峙,各霸一方,誰能與之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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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W.E.格拉斯通(1809—1898),英國政治家,曾三度任英國首相。他曾是保守黨領袖,後來領導了新成立的自由黨。
  ②麥考萊(1800—1859),英國政治家、歷史學家,主要代表作有《詹姆士二世登極後的英國史》、《古羅馬歌曲》等。
  ③查爾斯·萊爾(1797—1875),英國地質學家。
  ④本傑明·迪斯雷利(1804—1881),英國政治家、文學家,曾兩度任英國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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