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晨星之子 | 上頁 下頁 |
五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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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年,在襲擊俄克拉荷馬州「黑水壺的村莊時,道爾斯G·桑德伯特遜是一名士兵,同卡斯特一起參加了這場戰鬥。他雖然死裡逃生,但接下來卻在醫院呆了六個月。由於被獲准退役,他讓一名記者看了他的頭——「依舊是被揭去皮的嫩肉」——他講述了自己的故事: 清晨,天剛亮,雙方開始交火。我們按照行動計劃打了幾分鐘,這些可惡狡猾的人十分慌亂,摸不清我們的情況。最後,他們開始狂呼亂喊起來,我們可以聽見「黑水壺」的喊叫與命令聲。這些歹徒們鑽進山洞或藏在岩石後邊,或鑽到能藏身的地方,並起勁地還擊著。我們只要看見有頭飾露出就開槍,也朝其他印第安人開槍。許多婦女如同印第安男子一樣敏捷靈巧。我們前來的目的就是消滅所有這一幫傢伙。 此時,天已大亮,我們拼命大聲呼喊著,徑直朝他們沖去,那些棚屋還在堅持抵抗著,裡邊有大量的印第安人。當我們穿過一條峽谷時,一個身材高大的紅種人,從後邊一個帳篷跳到我面前,在我還未能抽回刺刀去追殺他時,一個印第安女人抱住我的兩腿,把我撩倒,營地到處是廝殺的人,每個人都似乎扯坡了嗓子喊叫著。此時,我仰倒在地上,槍也滑掉了。我剛剛欠起身子,那個印第安女人猛地拽住我的頭髮,此刻,那個大個子印第安人把我的槍當棒子用,並抓住我的脖子。他完全可以用刺刀把我刺死,但他沒有用刺刀,或者。沒有想到用它,我被打暈過去。我的感覺是我已經完了,此刻,即就是把我一個人丟在這兒,我也無法動彈,而那個印第安女人卻一直尖叫著,滿把手緊緊地拽著我的頭髮。 我聽見我們一些男子們在我近處喊著,印第安女人受驚跑了,其申一個夥伴把印第安女人殺了,但並沒有把他們三人一組的人全趕跑。另一個印第安人一隻腳踩在我的胸部,一隻手向上攥住我頭頂部的頭髮。他的動作十分老練,麻利地切剝著,並像惡魔似的按著我的頭。我的眼睛半睜著,可以看見他雙裡腿上的珠子與其它裝飾物。突然,我感到一陣極其恐怖的劇痛,他在沿我的頭割我的皮肉,接著,我好似覺得我的整個頭被切掉。我有生以來還從未這樣疼能過,怎麼不是呢?這是名副其實地活生生的構取你的腦髓呢!兩三天來,我什麼也不知道,接著,我開始發現自己長了一個人類從未有過的最劇烈疼痛的腦袋。要是這些士兵們也把這個毒蛇殺死的話,他就不會把我的頭皮帶走了。也許它掉在雪地上了。沒多久,我被運送到拉臘米堡,經過各種醫護,我的這個部位還是沒有長出頭髮。 最驚人的被揭頭皮的人要算威廉·湯普森先生,他在內布拉斯加中部的一條鐵路上的手搖四輪車上遇到麻煩。1867年8月6日,他同其餘五個人從李子彎兵站出發,去修復被破壞的電話線。遭到「火雞腿」營地部分夏安人的伏擊。湯普森拔腿奔跑,一粒子彈擊穿了他的一隻胳膊。他繼續狂跑,但被一名印第安人追住並用戰棒打倒在地。他這個印第安人馬刀刺傷他的脖子,「迅速用手指把我的頭髮纏撚住,開始用刀鋸拉、砍我的頭皮」。 同桑德伯特遜不一樣,桑德伯特遜頭皮被揭時,頭腦一直是清醒的,但沒有說及他的頭皮撕扯下來時的聲音——極不尋常的聲音,據倖存者描述,是如同泛水泡那樣間隔的撲撲聲。 好了,頭皮被撕下之後,這個印第安人跳上他的矮種馬,噠噠地跑走開。無論他把這個珍貴的獎品丟下,還是有意扔下,但有理由證明他是蓄意把它扔在一邊的。「森林中的約翰·斯坦茲」是一名夏安人,他說,他的人民對白人的頭皮充滿了輕蔑與厭惡。他們要揭白人的頭皮,但不是去炫耀這可鄙的頭皮,而只是把它扔進灌木叢。 還應當考慮另一種解釋,李福吉說,有好幾次,他注意到這些剝頭皮者也十分反常,顯得很緊張,他兩次看見一名鬥士由於嘔吐而終止剝切。揭湯普森頭皮的這個夏安人可能也有類似的感覺,他不想要這樣的紀念品。 湯普森及他的同夥人並沒有像甘錫那樣傻,他們並沒有孤單一人到那個危險地帶去探險,只不過是該他們倒黴罷了。要是他們再推遲一小時出發去修復那些電話線的話,他們便會安全返回李子灣。那時,這些追捕他們的蘇人正從一次遠足中返回帕尼人的村子,他們突然發現了這輛手搖四輪車開過來,便決定摧毀它。他們把幾根圓木堆在火車軌上,爬在一邊,車子開過來時,他們跳出來呼喊著,開槍射擊。那些白人握緊手輪,不斷加速往前開。 此事發生在「森林中約翰·斯坦茲」出生前17年,但他聽說了事件的全過程。他說,在他們擊毀了這輛手搖四輪車之後,一個名叫「睡兔」的人向其他人建議,如果把這輛手推車卡在火車軌道上的話,大概會摧毀一輛火車!「睡兔」說:「那麼,我們就可以看見火車中的東西了。」 一列火車在天快黑時開過來,這些夏安人開始呼喊,並開槍射擊。如同那輛四輪手推車那樣,火車噴吐著煙氣,發出刺耳的尖叫聲,拚命加快速度,直至引擎飛出軌道,一個人立刻從火車後邊跑過來,他一邊舉著信號燈一邊喊叫著。那時,夏安人不懂英語,其中一個叫「狼牙」的記住了一個白人喊的一句話,便自稱他是第一個能學說白人語言的夏安人,他認為這句話可能是「印第安人」。數年之後,他給「森林中的約翰·斯坦茲」重述這個詞時,使得斯坦茲放聲大笑涸為,它不是「狼牙」所認為的那個意義。 這樣,在把那列火車上的白人殺死之後,他們打開一節車廂,發現裡邊裝的短柄小斧。他們繼續劈開其它車廂查看裡邊的東西,把他們所要的一切綁在矮種馬上返回宿營地。「狼牙」得到一把短柄斧,並從一隻盒子裡取走一些閃亮的金屬製作的東西。雖然他們知道它們是有價值的東西,但又不知道它們是什麼,也無人告知怎樣使用它們,只好把它們扔掉。 第二天早晨,他們又返回到這輛火車上,幾個男孩子得到了成堆取樂的東西。他們把一塊印花布綁在一隻矮種馬的尾巴上,並用一把辮式短柄皮鞭抽打它,這只小矮種馬回過頭來查看被打的原因,自然看見了綁在尾巴上的印花布,從而驚嚇地跑開,這匹花布就在馬尾後面呈波浪式彈跳著展開。 這是夏安人講述的故事。 白人講述的雖與這些有出入,但大體差不多。他們在那天晚上確實摧毀了一列火車,或把火車推出軌道,要麼就是在鐵軌上設置了障礙。司機與司爐被他們殺掉,司閘員與列車員從尾車箱跳出逃走。火車中裝載著威士忌、煙草、麵粉、馬鞍,以及大量邊疆婦女穿的漂亮衣物。印第安人喝的醉醺醺的,穿上天鵝絨與印花布衣服、裡上絲綢,圍著篝火搖搖晃晃了整整一個晚上。大約黎明時分,他們把車廂點著,把司機與司爐工的屍體扔進火焰中。從手推四輪車被撞毀之後,湯普森叫直一動不動地躺著,此刻,他認為是逃跑的好機會,便沿著火車軌道爬著,終於跌跌撞撞地爬到了枕頭島兵站。另一列火車把他送到奧馬哈。究竟湯普森在他的頭皮被揭之後,被迫在枕頭島兵站苦熬著等了多久,不太清楚,但必定是等了一陣子,因為犧牲的司機與司爐工的屍體也陪他一同去了奧馬哈。 火車抵達奧馬哈時,記者斯坦利正好在那裡,他至少作了仿佛是親臨其境的報道,聽起很逼真。他說,人們蜂擁著朝行李車奔去,他們已聽說了被燒毀的屍體,人人都想去看看。殘留的屍骨盛放在一隻近似12×30英寸的箱子裡,為使公眾受益,一個盒子被打開,「周圍塞著棉花,中間躺著一根約為2英尺長燒成焦炭狀的軀體,如同一根燒黑了的圓木……」 被嚇得毛骨悚然的觀看者,很快又獲知,在這列美利堅合眾國太平洋的列車上,還有一件使人嚇得魂不附體的樣品一四分之三活著的湯普森先生。他的頭皮在一個水桶裡漂浮著。斯坦利寫道,人們從各個地方聚攏過來,「爭相觀瞧這突然出現在眼前的赤裸裸的血淋淋駭人聽聞的人間奇跡」。湯普森已經十分衰竭,這不足為怪,胳膊被子彈穿了一個洞,脖頸被刀子砍傷,頭頂皮被揭掉,這是怎樣的一個悲慘場景啊! 當地一名外科醫生R·C·穆爾代夫把他的頭皮縫合在原處,但手術未能成功。他痊癒之後,一位攝影師為他拍照,那是一個坐在一把椅子裡滿臉絡腮鬍子的男子,一副不知所措、震驚的模樣,穿著一件過分寬大的外衣,仿佛這場閱歷使他皺縮枯萎了。他的頭頂確實十分奇特,據說,通常,他戴一頂黑色室內便帽。他是一名英國人,後來,回到英國老家,把他的頭皮也帶走了。由於某種未說明的原因,他後來又把它送給穆爾醫生,穆爾醫生又把它送給了「奧馬哈公立圖書館」。如1967年所陳列的那個樣子,它被泡在裝有酒精的一個玻璃瓶子裡。斯坦利說,在「美利堅大平洋」列車抵達奧馬哈時,泡在水桶裡的這塊頭皮約為九英寸長,4英尺寬,「有點像只淹死的老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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