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晨星之子 | 上頁 下頁 |
五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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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現在面對懷萊曼斯的屍體的話,就不難判別出他的屍體肢解部位的意義了。右胳膊被切割到骨頭處,或「砍胳膊」,涉及了夏安人,撕鼻子,意味著「噢覺」部落,或阿拉伯霍人;而把喉頭撕至腮部,證明蘇人在場。因此,在這些鬥士中,有夏安人、阿拉伯霍人與蘇人。但我還是沒有弄明白那意味著撕小牛腿的深深地平行切開大腿的意義。各部族箭支結構與顏色也各不相同,顯然,從大量不同裝備中可以看出,各部落的鬥士們有意在這位軍士的屍體上留下本部落的特徵與標記。 當今的人種學者們可能會對貝爾的這些過分裝飾和分析結論提出爭辯。可也知道他所提供的這些結論的實質性。已經認定,夏安自稱他們砍剁一隻胳膊或一隻指頭,這一習性的源起有待於查證。也許,出自夏安婦女用切割自己來表達她們哀痛的習性,或者涉及到他們常常把敵人的屍體四肢砍掉的習慣。庫魯克在玫瑰花苞灣戰鬥其間,發現他們把士兵的屍體從胳肘處砍下,然後,揮舞著這些戰利品,策馬跑走。另一種解釋說,夏安人使用的箭頭,上面帶有有環扣的火雞毛,這個環扣,得用右手食指從左邊拉開。 貝爾博士對蘇人切割喉頭習俗的分析也許是正確的,按照早期法國商人的土語行話,它意味著「割草機」,可能由於他們砍敵人的頭——儘管在小比格奧戰役中,僅有桑堤河蘇人沿用這種習慣。 大部分部落,也可以由簡單的手勢來區分。手摸左胸,表明北阿拉拍霍人,因為他們被稱為心腸慈軟的人;手擦鼻子右側,表明南阿拉伯霍人,儘管無人確信其理由。一隻手指頭,若是如同一根棍或一根骨頭,平放在鼻子下,表明尼茲·帕李斯人。食指向前快速彎曲移動,表示「蛇」人。雙手在肩冰平拍,表明「烏鴉」人。基奧瓦人的手勢更複雜:一隻手握成環狀,在右臉側畫圈似地來回移動,表明該部落人只理右邊的頭髮。 大多數印第安人認為,基奧瓦人在發明一些談話的手勢。據知,他們的手勢最熟練,而離基奧瓦人越遠的部落,他們的手勢就越不熟練。然而,他們之所以能嫺熟地使用複雜的手勢,可能由於他們地處各部落的聚匯地,它的南部是科曼奇人,利潘人,托克瓦人,北邊是大草原部落。基奧瓦人被視為戰爭與貿易的中間人,出於必要,他們擴大了這種啞語,但不是專門創造的。不管什麼時候,無別的取代辦法時,就用手勢言語。到了白人入侵之時,手勢話言就變得更加微妙了,成為一種快速替代的語言。道奇上校用「咖啡」一詞為例,說一個簡單的一口即可說出的詞,得用五種手勢才能表達出來。他也提及了一位阿拉伯霍人,由於手勢表達能力差,在同一名夏安人做生意時,就需要一位翻譯。 當然,一些手勢也很容易被弄明白。例如,把一隻手指頭迅速從嘴邊分開,表明對某件極無價值的不值得曲解的事情的譴責。貝爾博士記述道,此種啞劇語言,雄辯地表達了人們的感情的破裂。 懷萊曼斯的胸部有一些奇特的紋刺:一隻似牛的雙角獸,一隻獅子,和一枚兩邊有國旗掩襯的盾形紋章。後來,據說,在一個夏安人的村子裡找到一塊呈卵形的上邊有紋身的皮。他們可能把任何一塊感興趣的皮都收存起來,即便是長腋毛的膠窩皮。道奇見過一張人的從臉部到大腿叉整半張皮:「它的上面覆蓋著濃密的毛髮。皮被精細地加工,並由其特殊的價值被視一個大符咒。通常,頭皮被單獨保存,無疑,它表明一個被擊敗的敵人的頭。 落基山脈西部的人們從來沒有把揭頭皮一事看做一件喜好的事。然而,西部的人們不時失去他們的頭皮。所以,揭頭皮可能是抄襲了東部傳統,要麼,是印第安人模仿他們白皮膚的同民族人們的行為,如同許多人所見證的那樣,白人曾經是頭皮的熱心收藏家。確實,地方政府常常用提供賞金,來鼓勵、刺激這種喜好。在亞利桑那,阿拉伯霍人的頭皮值250元。難以講說的事實是為獲得一個人頭上的一束烏黑閃亮的頭髮,那些為獲賞金從事追捕的美國人,可能毫不費事地越過墨西哥肅索諾拉疆界,用墨西哥歹徒人的頭髮來增加他們的收入。 所有揭頭皮的習性究竟怎樣開始,永遠不會有人知道。它的最早的先例先於史冊記錄。人類學家研究了人類的一個祖先——埃塞俄比亞波豆人的顱骨。他們清理出一些鑲頭皮的石頭,推斷是用石頭工具從頭上撕揭下來的,是從死人的頭上揭下來的,是決意做出的舉動,沒有什麼特殊目的。 有關頭皮的記載,首次出現在希羅多德的著作裡,寫於公元前15世紀。他說,帕蒂亞人①從被他們殺死的敵人身上取頭髮,用以加固他們的武器與衣物:「顯然,他們使用非常尖銳鋒利的短劍,從眼睛部位開個孔……」 ①帕蒂亞人,守息人,亞洲西部,裡海東南方的古國。 兩三代人之後,色譜芬已記述了他的一些人在途經地中海時被殺死之後,他們頭皮被割取。 拜占廷的歷史學者普羅科匹厄斯說,考特·貝利薩留將軍一直對某些外國援兵們的行為表示關注。這些狂暴的部落人在對一位俘虜拷打之後,「把犧牲者從耳下部開長縫、取頭皮。即把腦殼上半部的皮取下,用油處理,然後,在裡邊填塞充塞物,製成最恐怖的戰利品……」 13世紀,成吉思汗雖然沒有剝取頭皮,但他發現從犧牲者腦袋上獲取的頭髮製作成彈皮弓與耐磨用具特別耐用,並發現與用人發編織的辮子要比繩子或皮子更能耐雨耐寒。 西半球的西班牙人很快獲悉,加勒比海的土著人在割取人頭,取人發。不久,阿爾瓦杜船長又注意到危地馬拉人在剝取被俘獲的征服者的頭皮。 在墨西哥北部的奇瓦瓦與索諾拉探險的西班牙首領們,也發現在這些地區的部落中,實踐著這種野蠻的行徑,他們十分可能就是焦部落與帕蒂亞人的祖先。當傑奎斯·卡泰爾(Jacgues Cartier)在聖·勞倫斯河一帶碰見著名的首領唐納卡納(Dennacona)時,問他印第安人為什麼要剝取人頭皮,他回答說,因為他們的敵人這樣做。 顯然,到那時,在荒涼的西部地區,一個慣例就這樣被沿襲下來。無論這一概念是逐漸從墨西哥向北遷移演變,還是自從亞洲人越過白令海峽以後便在美國存在,這是一個有待爭論的問題。不管何種情況,它是一個藝術處理過程。正如記者芬尼裡蒂說,「此外,當頭皮被熟練地揭下之後,就被稱之為魔鬼的成就」。 單單揭取頭皮可能不會致命,但也僅有少數人能逃生,這可能由身體傷殘所造成,記錄下來的幾則事例可為佐證。卑斯麥的《時報》在1876年7月16日刊載了一則報道,記述了赫爾曼·甘錫的事蹟。在黑山行進時,他獨自一人走在夥伴們前頭。一顆子彈穿入左腿,另一顆擊中左肩,他踉蹌地倒在地上。過了一會,一位印第安人跪在他身後。甘錫被一根棍子或槍托擊昏,他不知道這些:「所有我知道的是他們在剝我的頭皮,我的頭髮被緊緊地拽著……」一位記者描述道,甘錫的整個頭成為一大片潰瘍,為防止感染,外科醫生把他所有留下的頭髮剃掉,「然而,由剝頭皮刀剪切的一個個V型殘傷特別顯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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