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晨星之子 | 上頁 下頁 |
一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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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廷厲聲吼叫道:「你個該死的撒謊者,你在無恥抵賴。有人認為我來這裡是和印第安人打仗,可我是為同你們摩門教徒打仗而來這兒的。」 此外,據科頓先生證言,本廷上校還叫嚷道:「我在把你們制伏前,要讓美國的星條旗在你們所有人的上空飄揚。」 此時,兩位市民從隨軍小販的店裡走出去。 大約一個小時之後,本廷找到他們,試圖給他們道歉,然而,適得其反。他說:「我把你們兩位看作是該死的摩門教徒了,這些摩門都徒是上帝懲罰的一夥臭婧子。」 科頓先生勃然大怒,準備動手。他脫掉外衣,罵本廷是個撒謊者。本廷不示弱,也脫掉襯衫,摘下背帶,卷起袖口,準備迎戰。這時,一個中尉走來,竭力勸阻,才把他們勸開。 科頓先生證言道,「他繼續不停地罵我,甚至信口雌黃,狂喊我只不過是個該死的狗雜種罷了,直至我離開。我當然明白,他喝得爛醉,否則,他不會這樣向我挑釁。平日,他倒還能尊重我,那時,他已喝得爛醉如泥。那天下午,我看見了他,但沒有理他,他們正把他送回家去。」 法庭問到爭吵時被告人的衣著情況。 科頓先生說:「他摔掉帽子,把大衣扯到後邊,露出了襯衣的袖子,馬褲滑脫到屁股處。跟普通喝醉酒的人不兩樣,東倒西歪,搖搖晃晃。」 作為證言人,I·約翰遜也隨著來到法庭。他說,他叫盧柯蓋斯·約翰遜,是猶他州猶他縣的阿什萊市民,「無固定職業」者。 問他認識不認識被告,回答認識。 回答11月11日,他在隨軍小販的商店裡見過這位被告。 由於要陳述這一天所發生的不尋常事件,約翰遜證實了他朋友科頓先生的證言,包括所提及的「星條旗」之事。他也陳述了他在那天晚些時候,看見過本廷。「我看見他們在送他回家,不知道是不是回家,反正是朝東南方向走去。」 內布拉斯加的西德尼市民,木匠J·W范德胡夫為該起訴作證,說他曾看見被告東倒西歪,「嘴裡嘟囔著一般有身份人難以啟齒的話,除非是烈性酒的作用」。胡夫先生證言,這位被告命令兩位走進隨軍小販店鋪的市民「扔爐渣」。他向法庭講述,這位被告已同艾薩克·卡明斯先生發生了爭吵。他命令卡明斯先生離開該商店,所以,卡明斯先生走到煤爐子後邊。范德胡夫說,這位被告看見站在爐子後邊的卡明斯後,「便用一隻手指著他罵道:『爐子後面站著他媽的狗娘養的。』接著,他又不指名地胡亂罵道,『兒子們,給我一把左輪手槍,我要叫一個個摩門教徒的狗雜種滾出去。』」 自稱是「雜工」的名叫威廉·泰斯的DU·契斯尼堡市民,也對該起訴提供了證言。 問他是否認識被告,回答認識。 回答他曾在11月11日看見這位被告。「我看見他來到我做雜工的地方,那時,我在為兵站隨軍小販做飯,我在廚房看見他,他情緒十分低落。」 問及有關情況時,泰斯說,大約五點鐘後,本廷上校到這裡吃晚飯,喝醉了。 見證人與這位被告答話了嗎? 是這樣。被告詢問了這位見證人的名字,在回答是「泰斯」之後,被告還在問。「我回答了他三四次,在快要吃完飯時,他突然從椅子上栽倒。是否出了什麼事故?我不知道。晚飯嘛,我給他『的是一份雞蛋,荷包蛋,粘在鬍子上的湯水,滴答著。」 法庭詢問道,被告從椅子倒下之後,接著怎樣了? 泰斯說,被告「把他的褲子解開了些,我猜想,他是醉成這個樣子了,我第一次見到這種情況。如我剛才所說,他倒在地板上了,褲子扣門開著,或解開。他沒有能站起來,躺了有兩三分鐘……」 這位見證人怎麼就瞅見了被告褲子扣沒有扣住? 泰斯回答說,那是一眼就可以看到的事。 難道被告在任何時刻都不合體統地亮出身體的任何部分? 「不會的,先生。我知道不會這樣。」 軍事法庭速做草記,被告拒絕盤問見證人。 法庭也聆聽了名叫貝利的婦人的證言。當她和幾位女子在本廷的帳篷裡閒聊時,本廷醉醺醺地搖晃著走進來。他對她說道:「你丈夫一定和你有一個難以忍耐的時刻。」 貝利婦人問他這話是什麼意思,於是他評論起她的眼睛來(對他所說的話,不同的見證人,說法不一)。此後,不用說,他幹了什麼事。他跨出帳篷,對著離女人們坐的帳篷近處撒起尿來。 「我們全聽見了。」J·A奧姆斯特德上尉作證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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