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叢林中的艱苦歲月 | 上頁 下頁
一三


  「你好,威爾遜先生。」他盯著我足有幾分鐘,好像拿不准我是否在他眼前,或者我究竟是誰。

  「你說什麼?」

  我又二次向他問好,他疑惑地笑了一卞,答道。

  「你是在跟我說話嗎?噢!我非常好,哦,我本不該在這兒溜達。順便問一下,你看見我的狗了嗎?」

  「我怎麼會看到你的狗呢?」

  「他們說那狗挺像我,也有點怪,可我始終找不出到底哪兒像。晚安!」

  這是在中午時分,但湯姆有個習慣,他做事或說話時愛顛倒早晚。與他同類相比,湯姆可能長著別樣的眼睛及耳朵,所以他用不同的方式去看、聽、揣摩。他的心智如此恍惚,以至於他經常一句話說一半就轉身而去。如果你幾周後又碰巧見到他,他會接上次中斷的話頭,又與你攀談起來。

  一次有個女士開玩笑地對他說,她有個小弟弟,今年十二歲,管自己的驢叫布拉漢姆,以表示對那個叫布拉漢姆的著名歌唱家的敬意。湯姆一言不發,卻突然撤身離去。三個月後,那女子碰巧在同一地方又遇到了他,湯姆也沒有先打招呼,便上前跟她講話——

  「你跟我說起一頭驢——小姐,你弟弟的驢,——布拉漢姆,我想你是這麼叫它——對,布拉漢姆,用這名字稱呼驢真奇怪!我真想知道著名的布拉漢姆先生對此做何評價。哈,哈!」

  「你的記憶力真好,威爾遜先生,這麼長時間了你還記得這件小事。」

  「小事,你這麼認為嗎?告訴你,這三個月來我就沒想過別的事。」

  從這些特徵上看,讀者可能會認為湯姆就和那頭他一直惦記著的動物差不多。但有時他也能擺脫這種失神狀態,像其他正常人一樣,說話做事有條有理。

  湯姆的父親死後,他移民去了澳大利亞的新南威爾士,在那裡糊裡糊塗地過了七年無聊的生活。他僕人偷走了他所有的東西,最後還一把火燒了房子。他回到了故鄉,衣著像個意大利乞丐,肩膀上蹲著只猴子,用手風琴拉著自編的曲子。穿著這副裝束,他找到一個老光棍叔父的住處,並得到了接濟。但凡見過我們的朋友一面的人,是不會忘了他的!天下真是不會再有像他這樣神形古怪離奇的人了。那心地善良的老兵一眼就發現他這個侄兒很有希望,於是把他接到家中,從那以後湯姆就有了個避風港。

  在那日子裡,有個關於他的小趣聞能刻畫出他是多麼喜好開玩笑,搞惡作劇。一次他乘驛車(那時還沒有鐵路)從某地去倫敦,與坐在一旁的一位聰明的農夫聊了起來,新南威爾士的風土及他在那裡度過的時光成了話題。一個不信奉英國國教的牧師坐在對面。他有幾次不禮貌的插話,使湯姆很惱火,突然那牧師不懷好意地問湯姆在那兒呆了多少年①。

  ①18世紀至19世紀澳大利亞是英國流放犯人之地。

  「七年,」湯姆看都沒看那牧師一眼,就鄭重其事地答道。

  「我想也差不多,」他應道,而且把手插到馬褲口袋裡,「噢!上帝,你為什麼被送到那裡去?」

  「偷獵,」不可救藥的湯姆答道,並帶著法官那般鄭重的神情。此話一出口,牧師忙叫車夫停車,他寧願在雨地裡趕路,也不願與小偷坐在一起。這騙局是湯姆的得意之作,他過去常講這個事情,把那些神情莊重的人逗得哈哈大笑。

  他不僅是個傾慕漂亮女性的人,還時常幻想自己愛上了某位求之不得的美人。他瘋狂迷戀著音樂,能熟練演奏小提琴和長笛了還奏得頗有味道。那些管子風箱中變魔術一般奏出美妙的音樂,湯姆麻木的官能突然活躍起來,一時間生命的激流飛躍跳蕩,不可阻攔。他笑著、跳著、唱著,一時間充滿柔情蜜意,手舞足蹈,千姿百態,好讓你知道他的存在。

  我丈夫有個音色極佳的笛子,這笛子成了湯姆崇拜的對象。

  「每當我聽你吹這笛子,我就要破第十誡①。穆迪,你可要照管好『黑夫人』(這是湯姆給他傾慕的寶貝起的名字),不然我可要帶她私奔了。」

  ①《聖經·舊約》中《出埃及記》20章載,第十誡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我真有點怕你了,湯姆。我相信如果我死了,並把黑夫人留給你做紀念,你可能會樂得忘了給我致哀。」

  這就是那個古怪、不能自立、又常想入非非的人,他正盤算著移民加拿大。他的計劃進行得怎麼樣,下文再做交待。

  那天晚上我丈夫與他的朋友湯姆·威爾遜從外地回來已經很晚了。我為他們長途跋涉之後,準備了熱氣騰騰的晚餐與咖啡,他們吃得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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