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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說也可笑,我因為實在太愛她了,所以我們一回到坎布裡奇,我馬上就去打聽那前兩名是什麼人。摸清了底細,我才放了心,原來第一名叫歐文·布萊斯班德,紐約市立學院六四屆畢業,是個戴眼鏡的文弱書生,不屬￿詹欣賞的那種類型;第二名叫貝拉·蘭多,布林·瑪爾學院①六四屆畢業,是個女的。這不能再好啦,尤其因為貝拉·蘭多長得相當秀氣(就學法律的女學生而言),我就可以編些「情節」逗一下詹尼,就說那些個深夜裡,《法學評論》編輯部所在的甘尼特樓裡發生了如此這般的事。說真的,那一陣子老是搞到深更半夜,常常要淩晨兩三點鐘才回到家裡。你想,六門課程,加上編《法學評論》,此外,我居然還寫了一篇專題論文(奧利弗·巴雷特第四:《向都市貧民提供法律援助——波士頓羅克斯伯裡區研究》,載《哈佛法學評論》一九六六年三月號第861—908頁)。

  ①賓夕法尼亞州的一所女子大學。

  「這篇東西寫得不錯。的確不錯。」

  這是一位老編輯喬爾·弗萊希曼的話,不過他翻來覆去說的就是這麼兩句。坦白說,我指望從這個明年即將為道格拉斯①大法官當秘書的傢伙那裡聽到的是具體些的好評,然而他審閱了我的定稿後說來說去就是這麼兩句。天哪,連詹尼都能對我說這篇文章「寫得潑辣、有才氣、確實精彩」,難道弗萊希曼就說不出這樣的話?

  ①威廉·奧維爾·道格拉斯(1898—1980),美國法學家,聯邦最高法院法官。

  「弗萊希曼說這篇東西寫得不錯,詹。」

  「天哪,難道我不睡覺一直等到這麼晚,就為了聽這麼句話?」她說。「他有沒有對你的研究或你的文筆之類發表些什麼看法?」

  「沒有,詹。他只說這篇東西『不錯』。」

  「那你這麼多時間在幹什麼?」

  我故意向她眨眨眼睛。

  「我有些事兒要跟貝拉·蘭多研究,」我說。

  「哦?」她說。

  我猜不透這語調的含義。

  「你吃醋了嗎?」我直截了當地問。

  「才不呢;我的大腿美妙得多!」她說。

  「你能寫案情摘要嗎?」

  「她會做意大利式鹵汁麵條嗎?」

  「會,」我回答。「事實上今晚她還帶了好些到甘尼特樓來。大夥都說可以跟你的大腿媲美。」

  「那當然,」詹尼點點頭。

  「你還有什麼話講?」我說。

  「貝拉·蘭多替你付房租嗎?」她問道。

  「媽的,」我回答說,「為什麼我總是不能占了上風就趁勢收場?」

  「我告訴你,預科生,」我那一片柔情的妻子說,「那是因為你永遠占不了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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