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阿馬羅神父的罪惡 | 上頁 下頁


  第三章

  阿馬羅·維埃拉生在裡斯本達萊格羅斯侯爵夫人的家裡。他父親是侯爵的貼身侍從;母親是侯爵夫人的貼身侍女,幾乎可以說是她的朋友。阿馬羅的父親後來中風而死,而他一向很健康的母親也在一年之後死於咽喉結核。當時阿馬羅還不到七歲。他有一個姐姐和一個叔叔。姐姐從小就跟祖父住在科英布拉,叔叔則是裡斯本郊區埃斯特雷拉一個家道小康的食品商。侯爵夫人早就對阿馬羅鍾愛異常,於是便把他留在自己家中,收為養子,只是沒有明說而已,並且開始非常認真地關心起他的教育來。

  達萊格羅斯侯爵夫人在四十三歲時成了寡婦,每年都有一大半時間隱居在卡卡韋洛斯的莊園裡。她生性柔順,與世無爭,懶散而仁慈,家裡設有聖堂,對全路易斯教堂的教士們懷著虔誠的信念,把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都花在教會的事情上。她的兩個女兒所受的教育,既有對天國的敬畏,也有對時髦的追求,所以她們一方面虔誠之極,一方面又追隨時尚;談起基督的謙卑和布魯塞爾最新的服裝式樣來都懷著同樣的熱誠。當時的一位記者曾經這樣談到她們:「她們每天都在考慮進天堂時的裝束打扮。」

  侯爵夫人從一開始便打定主意,要阿馬羅做一名神父。他面黃肌瘦,身體單薄,為他選中的隱士生涯正是他所需要的:他已經喜愛上聖堂裡的各種物件,而他的一大嗜好便是偎依在女人們的腳下,蜷縮在她們溫暖的裙子之間,傾聽她們談論聖賢的事情。侯爵夫人並不想把阿馬羅送到大學去讀書,因為她覺得進了大學,他就會結交一幫壞朋友,並受到時下一些不信教、不敬神者的影響,跟著學壞。她的家庭神父教他拉丁文,大女兒唐娜·路易莎(她有著一隻鷹鉤鼻,喜歡讀夏多勃裡昂①的小說)給他上法語課和地理課。

  ①夏多勃裡昂(1768—1848):法國作家,消極浪漫主義的代表。寫有中篇小說《阿達拉》、《勒奈》等,通過主人公所經歷的苦難以及情欲與宗教信仰的衝突,宣揚宿命論思想。

  像僕人們所形容的那樣,阿馬羅是「一具慢慢熱起來的死屍」。他從不玩耍,從不在陽光下跳來跳去。他神經脆弱,常常有一種恐懼感,所以夜裡她們總是給他點上一盞守夜燈,讓他睡在孩子們的老保姆旁邊。其他女僕把他打扮得像個小姑娘;她們覺得他長得漂亮,便輪流著抱他,吻他,搔他的癢癢;他在她們的裙子之間滾來滾去,接觸到她們的身體,不時高興得發出輕微的喊叫聲。侯爵夫人外出時,這些女僕便在一陣陣格格的笑聲中給他穿上她們的衣服;他因為生性怠惰,便聽任她們擺佈,半裸著身子,無力地閉起眼睛,感覺到兩面面頰上都有一塊灼熱的美人斑①。除此之外,僕人們還在勾心鬥角時利用他;她們往往通過他來表示她們的不滿。就這樣,他變得詭計多端,很不誠實了。

  ①十七至十九世紀,歐洲曾流行用黑色塔夫綢在婦女臉上做成黑斑以增加美感或掩飾疤痕,稱為美人斑。

  十一歲的時候,他開始在作彌撒時擔任神父的助手,每逢禮拜六,他便把聖堂打掃乾淨。在這一天,他感到自己的任務很重要,一邊幹活一邊高唱著讚美詩。他把自己鎖在聖堂裡,在燈火輝煌的供桌上把聖像虔誠地一一擺好,貪婪地吻著它們,口齒不清地對它們說著一些親切而聖潔的話語。

  他雖然一天天地大起來了,外貌卻沒有什麼變化;他仍然是又瘦又黃;他從來沒有盡情而自然地歡笑過,走起路來還是把手抄在口袋裡。他懶惰之極,每天早晨總要僕人們花費很多時間才能把他從並不酣暢的睡眠中喊醒。他的肩部已經有點前屈,僕人們私下裡都叫他「小神父」。

  一個四旬齋前的禮拜天上午,作過彌撒之後,侯爵夫人突然中風倒斃,一命嗚呼了。她在遺囑中給阿馬羅留下一筆遺產,並建議他在十五歲的時候進神學院,將來擔任神職。她委託她的家庭神父利塞特負責監督她的遺囑的執行。

  阿馬羅當時十三歲,被送至埃斯特雷拉他的叔父嬸母家中。食品商是個大胖子,娶的是窮公務員的女兒。她之所以嫁給他,只是為了擺脫娘家的粗茶淡飯和家務勞動,並得到看戲的機會。在這裡,阿馬羅找不到他在卡卡韋洛斯所喜歡的那種充滿了女性柔情的環境。他的嬸母對他不理不睬,食品商則把他看作一個不得不收容的累贅,利用他在店裡幫傭。兩個人都嫌惡他;嬸母叫他「洋蔥」,叔父喊他「蠢驢」。他們甚至連他晚飯吃的一小片牛肉也捨不得給他。阿馬羅變得更瘦了,每天夜裡都要哭泣。

  他知道,自己到了十五歲就必須進神學院。他的叔父每天都提醒他這件事,而他也慢慢地開始盼著這一天能早日到來,那時他就可以逃脫現在的處境了。

  既沒有人詢問他的愛好,也沒有人考慮他的天分。他們硬是給他披上了教士穿的白色法衣,而他因為生性軟弱、逆來順受,也就接受了下來,就像有人接受軍裝一樣。不過話說回來,他覺得當神父也沒有什麼不好。他在卡卡韋洛斯的時候一直堅持做禱告,現在雖然不做了,但他仍然對地獄懷著畏懼,只是對那些聖賢已經失去了熱情。不過,他認為那些在侯爵夫人家進進出出的神父都是些衣冠楚楚、舉止文雅的人物,他們到處受到款待,跟貴族們一起就餐,從金制的鼻煙盒裡取鼻煙吸;這職業對他很合適,他可以輕聲地跟婦人們說話,可以收到她們用銀盤子送來的禮物。有一天,一位曾在巴伊亞①做過神父、甚至還到過羅馬的主教前來拜訪他們。這位主教就很快活;在客廳裡,他拄著金頭手杖,擦過油的手上散發出科隆香水的氣味,欣喜若狂的婦女們臉上帶著入迷的微笑把他團團圍住,聽他用優美的聲音為她們唱歌助興:巴伊亞可愛的小混血兒,生在卡普雅。

  ①巴伊亞:巴西東部一州。

  在阿馬羅進神學院的前一年,他的叔父免除了他在櫃檯前的雜差,把他送到一位老師那兒去提高拉丁文水平。在阿馬羅的一生中,這是他第一次獲得自由。他穿街走巷,獨自一人去上學。他看到了鎮容,看到了步兵在操練;他躲在咖啡館的門後面,讀戲院的海報。他開始特別注意起女人來——由於他所看到的一切,他心中感到一種巨大的悲哀。他最感到鬱鬱不樂的時候是在放學回來夜幕降臨之時。他的房間在頂樓上,屋頂上有個小小的天窗,他常常探身窗外,望著下面的街道。他沉迷在朦朧的想像之中,突然,從夜的黑暗之中出現了女人的身影,都是一段一段的,穿著雪白長襪、足登毛呢靴子的一條腿,或是赤裸到肩部的一隻滾圓的手臂……這時,在樓下廚房裡,女僕一邊洗著盤子,一邊在唱歌。她是一個胖姑娘,臉上長滿了雀斑;他很想下去跟她廝混一番,或者坐在角落裡看她洗盤子;他又回想起在街上看到的那些腳穿低統靴,身穿窸窣作響的裙子,不戴帽子的女人;從他的內心深處湧現出要擁抱什麼人使自己不再感到那麼孤獨的懶洋洋的欲望。他覺得自己很不幸,考慮著要自殺。這時,他的嬸母在樓下喊了起來:「哎,你怎麼還不念書啊,你這個無賴?」

  他感到很痛苦,但還是俯身讀起李維①的作品來。他不時地打著盹,摩擦著雙膝,漫無目的地把字典翻開來又合上。

  ①李維(livy,公元前59—公元17):古羅馬歷史學家。著《羅馬史》一百四十二卷,今存三十五卷。該書既是研究古史的重要文獻,又是文學名著。西人學習拉丁文,常以此為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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