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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1)


  六月的一個非常舒爽的日子,我們決定該開始收成第一批蝦子。我和公蘇天亮即起,到池塘撒下一張漁網,然後橫著拖過池塘,直到漁網被什麼東西絆住了。公蘇先試著拽起網,接著我試試,然後我們一起用力拽,最後,我們終於明白漁網並沒有被絆住——是裝滿了蝦子拖不動!

  那天直到傍晚,我們收穫了大概三百磅的蝦子,然後,花了整個晚上將這些蝦子以大小分類整理。第二天早上,我們把蝦子裝進簍子裡,扛到小船上。蝦子太重,我們劃向貝特河鎮的途中差點翻船。

  鎮上有家海產包裝廠,公蘇和我將蝦子從碼頭拖到磅秤室。整個計算過之後,我們拿到一張八百六十五元的支票!這大概是打從在「裂蛋合唱團」吹口琴以來我賺到的第一筆誠實錢。

  前後將近兩個星期,公蘇和我天天收網取蝦,運到包裝廠。等收成終於完畢,我們總共嫌了九千七百元零二十六分錢。這養蝦生意成功了!

  呃,我跟你說,朋友,這可是件快樂的大事。我們裝了一簍八加侖的蝦子送給巴布的爸爸,他真開心,說他以我們為傲,真希望巴布也在。之後我和公蘇搭巴士到本比耳去慶祝。我先去公寓看我媽媽,等我告訴她賺到這些錢等等之後,果然,她又淚汪汪了。「哦,阿甘,」她說,「我真以你為傲——一個智障可以這麼有出息。」

  總之,我把計劃告訴媽媽,也就是明年我們將增加兩倍蝦池數量,需要人管理收入支出等等,我問她是否願意做這個活兒。

  「你是說,我得大老遠搬到貝特河去?」媽媽說。「那兒又沒什麼熱鬧的,我要怎麼打發自個兒?」

  「數錢啊。」我說。

  之後,我和公蘇到城裡飽餐一頓。我去碼頭給公蘇買了一大串香蕉,然後給自己安排了一頓頂大的牛排晚餐,配上芋泥和青豆等等。而後我決定找個地方喝上一杯啤酒。走著走著,經過岸邊一間昏暗的酒館,我聽到一陣洪亮的咒駡和吼叫:即使過了這麼多年,我還認得那個聲音。我探頭進門,果然,是當年大學的寇蒂斯!

  寇蒂斯見到我好開心,罵我是混蛋、痞子、他媽的,所有他想得出來的髒話全出籠。原來,寇蒂斯離開大學之後參加了華盛頓「紅人隊」打職業美式足球,但是他在一個派對上咬了球隊老闆娘的屁股,就此被解約。他又在另外兩個球隊打了幾年球,之後,他找了一份碼頭裝卸工的差事,他說這差事適合他在大學受的那麼丁點教育。

  總之,寇蒂斯請我喝了兩杯啤酒,我們聊天敘舊。他說,「蛇人」原本在「綠灣罐頭隊」打四分衛,但後來跟明尼亞波裡「維京人隊」賽球,中場休息時間被逮到喝了一瓶波蘭優特加。之後「蛇人」去紐約「巨人隊」,直到有次他跟「公羊隊」賽到第三節他叫出「自由女神」戰法。「巨人隊」教練說,打從一九三一年起職業球賽就沒有人叫過「自由女神」戰法,「蛇人」根本不該用它。但其實,寇蒂斯說:那根本不是「自由女神」戰法。據寇蒂斯說,其實是「蛇人」吃藥吃傻了,該傳球時他完全忘了扔球,左後衛剛巧瞧見這情形,於是跑過來繞到他後頭拿下球。總之,寇蒂斯說「蛇人」現在在喬治亞州某地的一個小球聯當助理教練。

  兩杯啤酒下肚,我想到個點子,於是告訴寇蒂斯。

  「你願不願來替我工作?」我問。

  寇蒂斯又叫又吼,過了一陣子,我才明白他是想問我要他幹什麼活兒。於是,我告訴他養蝦生意以及要擴大經營的事。他又咒駡喊叫了一陣子,但他說的大意是「好」。

  就這樣,那一整個夏天、秋天、冬天和次年春天,我們拼命工作,我和公蘇和寇蒂斯,甚至也給了巴布的爸爸一份工作。那一年我們賺了將近三萬塊,而且生意愈做愈大。情況好得不能再好——媽媽幾乎完全不再嚎哭了,有天我們甚至還看見寇蒂斯微笑了一下——不過,他一瞧見我們在看,他就打住笑意,又開始咒駡。然而,就我而言,心情並不如應有的那麼快樂,因為我常想到珍妮,掛念她會有什麼遭遇。

  一天,我決定要處理這件事。那天是星期天,我穿戴整齊搭巴士到木比耳,來到珍妮的媽媽家,我敲門時她坐在屋裡看電視。

  我表明身份後,她說:「福雷斯特·甘!真不敢相信,請進!」

  唔,我們坐下聊了一會兒,她詢問媽媽和我的近況等等,我才終於問起珍妮。

  「哦,近來我幾乎沒有她的消息,」可蘭太太說,「我想他們是住在北卡羅萊納州什麼地方吧。」

  「哦,她有室友還是什麼?」我問。

  「歐,你不知道啊,阿甘?」她說,「珍妮結婚了。」

  「結婚?」我說。

  「是兩年前的事。她一直住在印第安那州,後來搬到華盛頓,接著我就收到一張明信片,說她結婚了,他們要搬到北卡羅萊納州的什麼地方。要是有她的消息,你要我轉告她什麼嗎?」

  「不用了,」我說。「其實也沒什麼。或許就跟她說,我祝福她。」

  「我一定會跟她說,」可蘭太太說,「真高興你來看我。」

  怎麼說呢,我想,我應該對這個消息早有心理準備,但是卻不然。

  我可以感覺到自己的心怦怦跳,雙手又冰又濕,只想找個地方把自己縮成一團,就象巴布中彈死去那一次,於是我就這樣做了。我在一戶人家的後院找到一叢灌木,我鑽到樹叢下面,把自己倦成一團。我好像還開始吮拇指,這個動作我已經好久沒做過,因為,我媽總說這是白癡的徵兆——除非他是個嬰兒。總之,我不知道自己在那兒待了多久,我想大概將近一天半吧。

  我並不怪珍妮,她不得不這麼做。終歸,我是個白癡,雖然有些人口裡說他們的老婆丈夫是白癡,但是他們永遠無法想像跟真正的白癡結婚會是什麼景況。我想我的感受大體上是自憐,因為不知怎的我居然真相信珍妮和我總有一天會廝守在一起。所以從她媽媽口中得知她結了婚時,我就好像內心有一部分死了,而且永遠不會活過來,因為結婚不象跑掉。結婚是件非常嚴肅的事。夜裡不知什麼時候我哭了,但是並不怎麼管用。

  近傍晚我才爬出灌木叢,返回貝特河鎮。我沒有告訴任何人,。因為我想說出來也沒什麼益處。池塘還有些工作要做,修補蝦網之類的事,我就獨個兒去做。等做完了,天色已黑,我作了個決定——我要整個人投入養蝦生意,拼了命去做它。我只能這麼做。

  我就這麼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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