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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1)


  呃,我就這樣成了一個可憐的混球。

  丹恩和我那天晚上住在公寓,但第二天一早就收拾行李,因為沒有理由再留在印第安那波裡了。丹恩過來對我說:「呐,阿甘,把這錢拿去。」他把麥克給的兩幹塊摔跤酬勞遞給我。

  「我不要。」我說。

  「唔,你還是拿去得好,」丹恩說,「因為咱們只剩這些了。」

  「你留著。」我說。

  「起碼拿一半,」他說。「聽我說,你得有路費,才能去你要去的地方。」

  「你不跟我去?」我問。

  「恐怕不了,阿甘,」他說。「我闖的禍夠大了。昨晚我一夜沒睡。我想到是我要你答應拿我們的全部財產去孤注一擲,而且珍妮明明就快受不了我們了,我還要你繼續摔跤,你被『教授』打敗並不是你的錯。你已經盡力而為。該怪我。我實在不是好人。」

  「噢,丹恩,這也不是你的錯,」我說。「要是我沒有被什麼『笨瓜』頭銜沖昏了頭,自以為了不起,相信他們說我的那些屁話,我根本不會惹出這些事。」

  「無論如何,」丹恩說,「我不覺得應該再跟著你。你現在有別的事要做。去做吧。忘了我。我不是好人。」

  晤,我跟丹恩談了許久,但是,怎麼說也勸不住他,過後他拿了他的東西,我抱他下樓,望著他坐在小輪車上,衣物堆在腿上,自己滾著車輪上了大街。

  我到車站買了去木比耳的車票。旅程預定是兩天兩夜,經過路易斯維爾、納許維爾、伯明翰,然後到木比耳。我這個淒慘的白癡就這麼一路呆坐在車上。

  我是夜間經過路易斯維爾的,第二天在納許維爾換巴士。換車要等三個小時,於是我決定到鎮上逛逛。我在一個午餐攤子買了一份三明治和一杯冰茶,沿街走著,突然看見一家飯店前面有個大招牌,寫著:「歡迎光臨大師西洋棋邀請賽」。

  這招牌勾起了我的好奇,因為我在叢林期間曾跟大山姆下過幾年棋,所以我就走進飯店。他們是在舞廳內舉行棋賽,有一大群人圍觀,但是旁邊有塊牌子寫:「入場費五元」。我不願花一毛錢,所以我就隔著門往裡看了一陣子,然後獨個兒到大廳坐坐。

  我對面的椅子上坐了個小老頭。他滿臉皺紋,看起來性情乖戾,穿了件黑西裝,打領結,而且他面前的茶几上放了一副棋盤。

  我坐在那兒看,他每隔一會兒就會移動一枚棋子,我漸漸明白他是在跟自個兒下棋。我估計還有一個多小時巴士才會離城,所以就問他要不要人跟他下棋。他只看看我,然後低頭繼續看棋盤,一句話也沒說。

  過了半天,老頭子已研究棋盤將近半小時,這會兒他把自主教移到黑侍衛七,正要放開手,我說;「失禮。」

  老傢伙好像坐到大頭釘似的跳了一下,隔著茶几瞪著我。

  「你要是走這一步,」我說,「就會空門大開,先損失你的騎士,然後就是你的皇后,你就走投無路了。」

  他低頭看棋盤,手始終未放開主教,然後他把棋子移回原位,對我說:「也許你說得對。」

  唔,他繼續研究棋盤,我估計該回車站了,但是正要離開時,老頭說:「失禮,不過,你剛才那番評論非常敏銳。」

  我點個頭,他又說:「這樣,顯然你下過棋,何不坐下來跟我下完這一盤?你用白棋。」

  「我沒辦法下棋,」我說,因為我得趕搭巴士等等。於是,他點個頭,用手跟我微微敬個禮,我就走回車站。

  等我到了幸站,巴士居然已經開走了,要到明天才有下一班車。我什麼事也做不好。唔,這下子得打發一天的時間,所以我又走回飯店,那個小老頭還在跟自個下棋,而且似乎快贏了。我走過去,他抬頭看看,示意我坐下。我接下的棋局情況很不妙——小卒半數已經陣亡,城堡也沒了,只剩一個主教,而且我的皇后就要被吃掉了。

  我花了將近一小時才扳回劣勢,而每次劣勢稍有改善,小老頭就咕噥搖頭。最後,我犧牲一子誘他人轂,他中計了。又下了三手,我將死他。

  「該死,」他說,「你究竟是誰?」我告訴他名字,他說:「不,我是說,你在哪兒下過棋?我甚至不認識你。」

  我說我是在新幾內亞學會下棋,他說:「老天!你是說,你從未參加過區域比賽?」

  我搖頭,他就說:「唔,不管你知不知道,我可是前任國際大師,你剛才那局棋根本不可能贏,結果你卻消滅了我!」

  我問他怎麼沒在裡面跟其他人比賽,他說:「哦,我以前參加。我將近八十歲了,如今是年輕人的天下。現在的光榮屬￿年輕人——他們的腦子比較敏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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