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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2)


  赴韋恩堡途中我沒怎麼說話,因為,要那樣對付麥克我覺得有點兒難為情。他待我並不太壞,不過,話說回來,就像丹恩說的,我也替他賺了不少錢.所以應該會扯平。

  我們抵達體育館,第一場比賽已經開始——「巨人朱諾」被「神仙」痛宰。接下來是女侏儒捉人大賽。我們進入更衣室,我換上尿片和紙帽。丹恩找人打電話到計程車公司,安排一輛車子在外面等我們。

  有人敲門,上場的時候到了。我和「教授」是今晚的主角。

  我出場時他已經在擂臺上。「教授」是個精瘦的矮個子,蓄鬍子、戴眼鏡、穿黑袍,還戴著方帽。他這身打扮可真像個教授。我當下決定要讓他吃下那頂方帽。

  唔,我爬上擂臺,司儀說;「各位女士們,先生們,」這話引來一陣噓聲,他接著說:「今晚我們很榮幸,邀請到「北美職業摔跤協會」國內最優秀的兩名選手——『教授』對抗『笨瓜』!」

  這時響起一片噓聲和喝采聲,教我弄不清觀眾是高興還是生氣。不過反正無所謂,因為鈴聲響起,比賽開始了。

  「教授」已經脫下袍子、眼鏡和方帽,繞著我轉,一面對我晃著指頭,仿佛在責駡我。我想抓住他,但每次他都閃開,繼續晃指頭。雙方就這樣持續了一、兩分鐘,他才犯了個錯。他跑到我背後想踢我屁股,但是我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把他甩到繩圈上。他像顆小彈珠似的從繩圈彈回來,我順勢絆他一跤,正想用腹壓的招術跳到他身上,他卻一骨碌翻回他的角落,等我抬頭一看,他手裡拿了一把大戒尺。

  他拿著戒尺呼呼拍手心,好似要用它揍我屁股,但等我再抓住他時,他竟然用戒尺戳我的眼睛,想把它挖出來。我跟你說,朋友——那可真痛。我跟跑轉圈子,努力恢復視力,他卻從背後沖過來,放了些東西在我的尿片裡面。不消多久我就明白那是什麼東西——螞蟻!天知道他從哪兒弄來的,但是螞蟻開始咬我,我難受極了。

  丹恩在那兒叫我解決他,但是有螞蟻在褲子裡要解決他談何容易。總之,鈴聲響了,第一回合結束,我回到角落,丹恩努力把螞蟻弄掉。

  「他這招真齷齪。」我說。

  「放手解決他,」丹恩說,「咱們擔不起失敗。」

  「教授」出場做第二回合比賽。他對我做鬼臉,接著他挨得很近我得以抓住他舉起來作螺旋槳轉圈。

  我把他轉了大概四、五十圈,直到我相信他鐵定暈了,才用全身力氣把他扔到觀眾席上。他落在看臺大約第五排,一位正在織毛衣的老太太身上,她拿起雨傘就打他。

  問題是,螺旋槳這一招也讓我付出了代價。眼前的東西淨在打轉,但我心想沒關係,因為昏眩一會兒就會過去,反正「教授」已經被解決了。但這一點,我料錯了。

  我剛要從昏眩中恢復平衡,突然間有東西絆位我的足踝。我往下一看,該死的,居然是「教授」回到了擂臺上,而且,拿了那位老太太正在織的——球毛線,這會兒把我的腳綁住了。

  我奮力想掙脫,但是「教授」拿著線球繞著我轉,把我纏成了一具木乃伊。沒多久,我手腳被縛,無法動彈。「教授」停下來,把毛線系了個漂亮的結,然後站在我面前,鞠個躬——就好像他是個魔術師,剛變了一招把戲似的。

  接著他闊步走到他的角落,取了一本厚厚的大部頭書本好像是字典——然後走回來又鞠躬。接著他拿書敲我的頭。我束手無策。他起碼敲了我十幾下我才倒下。我無奈無助,只聽到觀眾的喝彩聲,任憑「教授」坐在我肩上壓住我——贏得了比賽。

  麥克和丹恩進入場中,解開毛線,把我扶起來。

  「太棒了!」麥克說,「真是太棒了!我都沒辦法設計得這麼妙!」

  「哦,閉嘴,」丹恩說。然後他轉向我。「呃,」他說,「這可真妙——你讓『教授』用機智給打敗了。」

  我一聲不響。我難過極了。這下子一切都輸光了,但只有一件事我確定不疑,就是我再也不摔跤了。

  比賽結束,我們不需要逃亡用的計程車了,所以丹恩和我搭麥克的汽車回印第安那波裡。一路上麥克不停地說我這麼輸給「教授」實在太棒了,下一場一定會讓我贏,而且讓大家賺上幾千塊。

  車停在公寓外面,麥克回頭遞給丹恩一個信封,裡面是我這場比賽的兩千塊酬勞。

  「別拿。」我說。

  「什麼?」麥克說。

  「聽我說,」我說「我必須告訴你一件事。」

  丹恩插口:「他要說的是,他再不摔跤了。」

  「你說笑?」麥克說。

  「不是說笑,」丹恩說。

  「呃,為什麼?麥克問。「有什麼問題,阿甘?」

  我來不及回答,丹恩就說:「他現在不想談。」

  「唔,」麥克說,「我大概瞭解。你們進去好好睡一覺。明天一早我就來,咱們好好談談,好不?」

  「好。」丹恩說完,我們下車。等麥克走了之後,我說:「你不該拿這筆錢的。」

  「呃,咱們現在只剩這些了。」他說。別的全沒了。幾分鐘之後我才明白他的話是多麼正確。

  進了公寓,噢,天,珍妮也走了。她的東西都不見了,只留給我們幾塊乾淨床單和毛巾和鍋什麼的。客廳茶几上留了一張字條。是丹恩先發現的,他念給我聽。

  親愛的阿甘:

  我實在無法再忍受下去。我曾試圖跟你談談我的感受,而你似乎並不在意。你今晚要做的事尤其不好,因為它是不誠實,我恐怕無法再跟你繼續下去了。

  或許我也有錯,因為,我已經到了需要安定下來的年紀。我想有個家,有棟屋予,上教堂之類的事。我從一年級就認識你了,阿甘——將近三十年了——看著你長得又高又壯又善良。等我終於明白自己多麼喜歡你時——你來波士頓的時候——我是世上最快樂的女孩。

  過後,你吸大麻,還跟那些女孩胡搞,但即使這樣我還是想念你,示威活動期間你到華盛頓來看我,我好開心。

  但是,等你被送上太空,又在叢林中失蹤四年,我想我變了。我不像以前那麼滿懷憧憬,只想找個地方過單純的日子就滿足了。所以,現在我必須去找它。

  你也變了,親愛的阿甘。我不認為你真能阻止這種改變,因為你始終是個「與眾不同」的人,但是,我倆的想法不再契合。

  我含淚寫這封信,但是我倆必須分手了。請不要找我。祝福你,我親愛的——再見。

  愛你的,珍妮

  丹恩把信遞給我,但是我任它落在地板上,自己就那麼呆站在那兒,畢生頭一回恍覺當白癡的真正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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