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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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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事之後我又比賽了兩場,當然,兩場都贏了,過後有一天,麥克把丹恩和我叫到他的辦公室,說:「聽著,這個星期你要跟『教授』交手。」 「那是何許人?」丹恩問。 「他來自加州,」麥克說,「在當地非常搶手。他正要爭奪西區冠軍。」 「我無異議。」我說。 「不過有件事,」麥克說。「這一次,阿甘,你得輸掉。」 「輸?」我說。 「輸,」麥克說。「聽我說,你已經一連贏了幾個月。得偶爾輸一場來刺激你的知名度,你明白嗎?」 「為什麼?」 「簡單。觀眾喜歡倒楣蛋。這樣下一場你才會贏得風風光光。」 「我不喜歡。」 「你打算付多少?」丹恩問。 「兩千。」 「我不喜歡。」我又說。 「兩幹塊是筆大錢。」丹恩說。 「我還是不喜歡。」我說。 但是我接受了這筆交易。 珍妮近來舉止怪異,但是,我把它歸根為神經質什麼的。有天,她回到家,說:「阿甘,我忍耐到極限了。請不安再去摔跤了。」 「我不得不去,」我說。「反正,這次我得輸。」 「輸?」她說。我把麥克說的話照樣解釋給她聽,她說, 「噢,媽的,阿甘,這太過分了。」 「命是我的。」我說—一管它是什麼意思。 過了一、兩天,丹恩從外面回來,說要跟我談談。 「阿甘,我大概有法子解決我們的問題了。」 我問什麼法子。 「我在想,」丹恩說,「我們還是儘早退出這一行的好,珍妮不喜歡,而且,咱們要想做養蝦生意,也該著手進行了。不過,」他說,「我想我有法子既可以退出,又可以賺上一大筆。」 「怎麼說?」我問。 「我跟鎮上一個傢伙聊天。他經營賭場,他說風聲已經傳開了,這個星期六你會輸給『教授』。」 「然後呢?」我說。 「然後,要是你贏了呢?」 「贏?」 「痛宰他。」 「我會跟麥克結怨。」我說。 「去他的麥克,」丹恩說。「聽我說,我的想法是這樣。要早咱們拿存下的一萬塊去賭你會贏呢?賭率是二比一呐。你痛宰他,咱們就有兩萬塊了。」 「可是,我會惹上一身的麻煩。」我說。 「咱們拿了兩萬塊離開此地,」丹恩說,「你知道有了兩萬塊咱們可以怎麼用法嗎?咱們可以大做養蝦生意,還可以剩下一大筆錢。反正我已經在考慮退出摔跤這玩意。」 唔,我心想丹恩是經紀入,而珍妮也說過我得退出這一行,況且兩萬塊的確是不賴的生意。 「你認為呢?」丹恩說。 「好,」我說,「好。」 跟「教授」交手的日子到了。比賽要在韋恩堡舉行,麥克來接我們,這會兒在屋外猛按喇叭,我問珍妮準備好了沒有。 「我不去,」她說。「我看電視轉播。」 「可是你一定要去啊。」我說,然後要丹恩解釋原因。 丹恩把我們的計劃告訴珍妮,說她非去不可,因為我痛宰「教授」之後需要有人開車送我們回印第安那波裡。 「我們兩個都不會開車,」他說,「所以,比賽結束之後得有輛跑車在體育館外面接我們回到這兒,拿了那兩萬塊然後走人。」 「唔,我不沾這種事。」珍妮說。 「可是有兩萬塊啊。」我說。 「但也是詐財。」她說。 「呃,他這些日子做的事才是詐財,」丹恩說,「輸贏都是事先計劃好的。」 「我不幹,」珍妮說。 麥克又在按喇叭,於是丹恩說:「呢,咱們得走了。比賽結束之後再見了——無論輸贏。」 「你們該感到羞慚。」珍妮說。 「等我們揣著兩萬塊鈔票回來,你就不會這麼生氣了,」丹恩說。 總之,我們就出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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