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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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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就這樣,我們種起棉花。一畝又一畝的棉花田,順著山勢起起落落,有整個宇宙那麼多。要說我這輩子有什麼是確定不移的事兒,那事兒就是:假如我們逃出這地方,我絕對不當個棉農。 打從在叢林中遭遇大山姆和食人族的頭一天起,確實發生了不少事情。首先,弗芮區少校和我說服了大山姆,不要逼我們把可憐的公蘇送給他的族人煮來吃掉。我們說,讓公蘇幫我們種棉花要比拿它打一頓牙祭用處大得多。所以,現在公蘇天天戴著一頂草帽,背著一個麻布袋,跟我們一起種棉花。 還有,我們到那兒的第三個還是第四個星期,大山姆走進我們的草屋說:「喂,阿甘老弟,你會不會下棋?」 我說:「不會。」 他就說:「唔,你是個哈佛人,或許願意學學。」 我點頭,就這樣我學會了下棋。 每天傍晚我們做完農事回來,大山姆就取出棋盤,我們圍爐下棋到深夜。他教我各種棋步,頭幾天他還教我戰略。但是後來他就不再教了,因為我贏了他一、兩盤。 過了一些時日,棋局愈下愈久。有時候會持續好幾天。因為大山姆對他的下一步舉棋不定。他對著棋盤研究好半天,才挪動—枚棋子,但是我總會贏他。有時候他會好氣他自己,用根棍於敲他自己的腳,或是拿他的頭去撞石頭什麼的。 「以哈佛人來說,你是個很不錯的棋士。」他會說,要不他就說:「呃,阿甘——你剛才為什麼下那一步棋?」我什麼也不肯說,或者只是聳聳肩,弄得大山姆總是暴跳如雷。 有天,他說:「你知道,阿甘,我真高興你來到此地,我才有下棋的對手,我也高興救了你,沒把你下鍋煮了吃。只有一個遺憾,我實在想贏你一盤。」 說著,大山姆舔舔舌頭,這麼一來不必是白癡也知道:我要是讓他贏了一盤,他就心滿意足了,那麼他就會當場把我煮了當晚餐。實在讓人提心吊膽,朋友,明白我的意思吧? 在這同時,弗芮區少校遇上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 一天,她跟公蘇和我一起從棉花田回來的時候,有只粗大的黑胳膊從一堆樹叢伸出來,招呼她過去。我和公蘇停下來,弗芮區少校走到樹叢前面,問:「是誰在裡面?」突然間,大胳膊伸長,抓住她,將她拉到樹叢裡。公蘇和我對望一眼,立刻往她那兒跑過去。公蘇先抵達,我正要跳人樹叢中,公蘇攔住我。它搖頭揮手要我走開,我們走到一邊等待。樹叢裡傳出各種聲響,而且枝葉抖動得厲害。我終於明白是怎麼回事,但是從弗芮區少校的聲音聽起來,她似乎並沒有什麼危險,所以公蘇和我就繼續打道回村子。 大約過丁一個小時,弗芮區少校跟一個大傢伙回來了。那傢伙眉開眼笑,她則牽著他的手。她帶他進了草屋,跟我說:「阿甘,我介紹你認識古洛克。」 「嗨!」我說。我曾在村子附近見過這傢伙。古洛克咧嘴笑著點頭,我也點個頭。公蘇則在一邊搔著下襠。 「古洛克要我搬過去跟他住,」她說,「我想我會搬過去,因為咱們三個住這兒是有點擠,你說是不?」 我點頭。 「阿甘,你不會跟任何人洩漏這件事吧?」她問。呃,她以為我會跟誰洩漏?我倒想知道。不過我只搖搖頭,弗芮區少校就拿了她的零碎東西跟古洛克去了他的住處。事情就是這樣。 日子一天天、一月月、終於一年年過去。每天我和公蘇及弗芮區少校都在棉花田裡工作,我開始覺得自己是羅馬神話裡吃狼奶長大的雷摩斯大叔什麼的。晚上,我在棋盤上痛宰大山姆之後,便跟公蘇鑽進草屋,坐下來聊聊。我們已經到了可以用手語,做表情,咕咕噥噥聊天的程度。過了一段時日,我可以拼湊出它的一生經歷,原來它跟我的經歷差不多悲慘。 公蘇還是小猿猴的時候,有天它的爸爸媽媽在叢林裡散步,幾個傢伙拿網子把它們捉走了。它跟著叔叔嬸嬸勉強過了一段日子,後來因為食量太大被攆走,它就獨個兒自立更生。 它的日子還過得去;整天在大樹間晃蕩,吃香蕉,直到有一天它對外面的世界起了好奇心,於是它蕩過一棵又一棵大樹,來到叢林邊的一個村落。它口渴,於是坐在一條小溪旁喝水,這時有個傢伙劃著獨木舟經過。公蘇從沒見過獨木舟,因此它就那麼呆呆望著它,那傢伙就把獨木舟劃到它那兒。它以為那傢伙是要載它一程,但,結果那傢伙用槳敲公蘇的腦袋,把它像豬似的捆綁起來,接著它只知道自己被賣給了另一個傢伙,送到巴黎在一項展覽會上展示。 展覽會上有另一隻長膠棕毛的巨猿,名叫杜麗絲,它從沒見過這麼漂亮的母猿。過了一陣子,它倆相愛了。舉辦展覽的傢伙帶他們環遊世界,而無論走到哪兒,最吸引觀眾的就是將杜麗絲和公蘇關在一個籠子裡,讓大家看它倆做愛——就是那種展覽。總之,公蘇覺得很難堪,但那是他倆活命的唯一機會。 有次它們在日本展出,有個傢伙開價買下了杖麗絲。它走了,公蘇不知道它去了哪兒,它又孤零零了。 這件事徹底改變了公蘇對人世的態度。它變得憤怒不平,展覽中它齜牙悶吼,最後它會拉屎,然後。把屎扔出籠子,撤在那些花錢來開眼界的人身上。 這樣過了一陣子,主辦展覽的傢伙受夠了,把公蘇賣給了太空總署,就這樣它最後到了新幾內亞的叢林。我多少瞭解它的感受.因為它仍然孤零零想念杜麗絲,我也孤零零想念珍妮,而且,沒有一天不掛念她。可是,咱倆同病相憐,這會兒都困在這鳥不拉屎的地方。 大山姆的棉田收穫好得出乎想像。我們收割了一捆又一捆棉花,讓他們在新搭的大草棚裡整理。終於,有一天.大山姆說他們準備造一條大船——駁船——載運棉花,然後奮力突破小黑人的勢力區,到城裡賣掉棉花賺一筆錢。 「我都設想好了,」大山姆說。「首先我們把棉花拍賣,拿到錢。然後用那些錢買些我的族人需要的物品。」 我問他是哪些物品,他說:「哦,你知道的,老弟,珍珠、飾物啦,或許還買面鏡子、還有手提收音機,一盒上等古巴雪茄、兩箱酒。」 原來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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