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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消防隊員吉姆是個好人。他中學畢業,可謂是個受過教育的人。他的錢掙得不少,在家時間不多。這種丈夫最為理想。他們在一起很快樂。茜茜對他並沒有多少要求,只求能夠多多做愛,這個也是他的愛好。有時候,想到老婆是個文盲,他也有些羞愧。不過茜茜人機靈,腦子聰明,心地善良,且能把生活安排得有滋有味;不久,他也就不怎麼在乎她是文盲了。茜茜對媽媽和妹妹都很好。吉姆給了她不少零花錢。她花得很省,餘下的都給了媽媽。

  結婚一個月後,她就懷孕了。從婚姻上看,她已經是女人了,但她實際上不過是個十四歲的調皮丫頭。她還在街上和別的孩子一起跳皮筋,全然不顧鼓鼓的肚皮裡有個孩子,鄰居看了都心驚肉跳。

  茜茜如果不是在做飯、清掃、做愛、跳繩、混到男孩子中間玩棒球,就是在給要出生的孩子做籌備。如果是女孩,她就會用祖母的名字,叫她瑪麗。如果是男孩呢,就叫約翰。不知什麼原因,她總是對約翰這個名字有好感。她開始用約翰的名字稱呼吉姆了。她說她只是用孩子的名字稱呼他。一開始,這只是個寵他愛他所用的綽號,但是一轉眼大家都叫他約翰了,很多人甚至以為這就是他的真名字。

  孩子出生了,是個女孩,生產過程順利。街區的接生婆被叫了過來。生產很順利,過程只有二十五分鐘。生得很順利。唯一的遺憾是,孩子生下來就是死的。孩子出生和夭折這天,碰巧也是茜茜十五歲生日。

  她悲痛了一陣。悲痛將她變了個人。她做事更勤快了,把家裡收拾得纖塵不染。她想媽媽想得更頻繁了。她不再像個假小子那樣調皮。她相信孩子夭折都是跳繩跳的。只是這麼平靜下來,她顯得更小,更像孩子了。

  到了二十歲的時候,她生過四次,四次孩子都是死嬰。最終,她斷定這是丈夫的過失。她生過頭一胎之後,不就停止跳繩了嗎?她告訴吉姆,說自己不愛他了,因為他們倆在一起做愛,做出來的只有死亡。她叫他離開。他爭了一段時間,但後來還是走了。一開始,他偶爾送些錢來。有時候茜茜想男人了,就經過消防站。吉姆總是坐在外頭,椅子斜靠在牆上。茜茜會慢慢在那裡走過,笑著,屁股一扭一扭的,於是吉姆便不告而別,放自己的假,跑到公寓,兩人在那裡尋歡作樂個半小時左右。

  最後,茜茜遇到了一個想和自己結婚的男子。這個男的到底叫什麼,茜茜家的人從來都不知道,因為茜茜從一遇到他,就開始叫他約翰。她的第二次婚結得很簡單。離婚手續又複雜,又費錢。而且她是個天主教徒,不相信離婚。反正她和吉姆是在市政廳讓一個小職員辦的手續。她想橫豎也不是教堂,算不得真正的結婚,幹嗎讓這個來擋道?於是,她用自己第一次結婚後的名字,卻不提第一次婚史,讓另外一個小職員給自己辦了手續。

  茜茜沒在教堂結婚,她的媽媽瑪麗很難過。茜茜第二次婚姻卻白送給托馬斯一個新的機會,一個折磨妻子的機會。他常常告訴妻子說要報警,說茜茜犯了重婚罪。不過,沒等他去報警,茜茜就已經決定這個約翰也不適合自己。她和這位約翰結婚四年,也生了四個孩子,生下來的也都是死嬰。

  她告訴丈夫(對方是個新教教徒),天主教不承認他們的婚姻,因此,她也不承認。就這樣,她三下五除二,把這婚姻關係又給解除了。

  約翰二號欣然接受。他喜歡茜茜,和她在一起也相當幸福。不過她就像水銀一樣易變。她雖然坦率得可怕,天真得驚人,但他對她毫無瞭解,他已經厭倦了和一個謎一般的人生活在一起。他並沒有因分手而很難過。

  二十四歲的時候,茜茜就已經生過八個孩子,一個都沒有活。她覺得是上帝不讓她結婚。她到了一個橡膠廠上班,跟所有人都說自己是老處女(沒有任何人相信),回家後和媽媽一起住。在第二、第三次婚姻之間,她交過很多情人,將其統稱為約翰。

  每次生下死嬰,她對孩子的熱愛便更為強烈一些。她有時候情緒很惡劣,覺得要是沒個孩子讓她來愛,自己會瘋掉的。她將這種受挫的母愛全部傾瀉給和她上床的男人,她的兩個妹妹艾薇、凱蒂,以及她們的孩子。弗蘭西對她喜歡得不行。她聽人私下說茜茜是個壞女人,不過她還是喜歡她喜歡得不得了。艾薇和凱蒂想對老犯錯的老姐生氣,可是她對她們很好,她們也惱火不起來。

  弗蘭西十一歲生日後不久,茜茜第三次在市政廳結婚。第三個約翰在一家雜誌社上班,通過他,弗蘭西每個月都有這些新雜誌。為了這些雜誌,她希望茜茜的第三次婚姻能堅持下去。

  瑪麗和托馬斯的二女兒是伊麗莎,不如三個姐妹漂亮,也不像她們那麼熱情。她很平凡、無趣,對生活缺乏熱情。瑪麗總想送一個女兒當修女,於是就選中了伊麗莎。伊麗莎十六歲的時候進了修道院。她所選擇的修行方法是最嚴的一種:除非父母死亡,否則不能離開修道院大門。她選了烏爾蘇拉①這個教名。這位烏爾蘇拉嬤嬤對弗蘭西來說,是個虛構一般的傳說。

  ﹛① 相傳公元五世紀時威爾士公主,名為烏爾蘇拉,信奉天主教,與一位信奉異教的王子訂婚。她要保全處女身份,去羅馬朝聖還願,於是與十位貴族女伴結伴出遊,女伴各有一艘大船,上攜千名少女。這11000處女大軍沿萊茵河而下,路上遇到了匈奴軍隊,烏爾蘇拉拒絕嫁給匈奴首領,匈奴首領遂將她和11000名少女全部慘殺。﹜

  弗蘭西只見過烏爾蘇拉嬤嬤一次。那是在托馬斯·羅姆利的葬禮上,她從修道院過來了。那時候弗蘭西九歲。她剛領過第一次聖餐,要全心把自己奉獻給教會,想日後當修女。

  她激動地等著烏爾蘇拉嬤嬤的到來。有個姨媽當修女,這真是不可思議呢!多大一個榮耀!可是當烏爾蘇拉修女低下身子親吻她的時候,弗蘭西看到她的上嘴唇和腮上有些細須。這讓弗蘭西十分恐懼,以為年紀輕輕的時候進修道院,臉上都會長鬍子出來。弗蘭西放棄了做修女的想法。

  艾薇是羅姆利的三女兒。她也是很早就結婚了。她嫁給了威利·弗裡特曼。這是一個英俊的年輕人,頭髮烏黑,嘴上的鬍鬚如同絲一般,眼睛水汪汪的,就像個意大利人。弗蘭西覺得他的名字很滑稽,每次想到都忍俊不禁。

  弗裡特曼沒有什麼出息。他也不是浪子,只不過是性情軟弱,成天倒苦水。不過他彈得一手好吉他。羅姆利家的女子都有個毛病:抵擋不了有創造或者表演才能的人。對她們來說,任何音樂、繪畫或者講故事才能都很好,都值得去培育、守護。

  艾薇是家裡最有文化的一個。她在一個高檔社區的邊緣,租住著一個地下室公寓,常在此尋思如何讓生活更上一層樓。

  她想有所成就,想讓孩子得到自己不曾享有的機遇。她有三個孩子:男孩子跟著爸爸命名,女孩子叫布洛瑟姆,另外還有個孩子叫保羅-瓊斯。她的子女文化培養第一步,就是讓他們離開天主教主日學校,進入聖公會的主日學校。也不知是聽誰說的,她總覺得新教比天主教更有文化一些。

  艾薇很喜歡音樂人才,可是自己又沒有這方面的才能,便積極讓子女去學音樂。她希望日後布洛瑟姆會唱歌,保羅-瓊斯拉小提琴,小威利彈鋼琴。但是這些孩子都沒有音樂天賦。艾薇知難而進,要他們喜歡也得喜歡,不喜歡也得喜歡。既然他們沒有音樂天賦,那麼就是這樣一小時一小時填鴨填進去也成。她給保羅-瓊斯買了把二手小提琴,找了個自稱艾利格瑞特①教授的人,討價還價到每小時五毛錢,來給保羅-瓊斯上課。他像拉鋸一樣給小弗裡特曼教了很多;一年結束的時候,要教他一首整曲子,他說是「諧趣曲」。艾薇覺得能拉支完整的曲子很不錯。總比一直拉音階強……總之,好那麼一點。然後,艾薇的心就更野了。

  ﹛① 意思是「小快板」。﹜

  「那口子,」她對丈夫說,「現在我們有小提琴給保羅-瓊斯,不如讓小布洛瑟姆也上課,兩個共用一把小提琴。」

  「但願時間能錯開。」她丈夫不高興地說。

  「你說呢?」她氣呼呼地回了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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