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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第十章

  §1

  兩個男人共同生活,出於最初對彼此的怒氣,往往會保持一種勉強整潔的狀態。獨處的兩個男人總是處於爭鬥的邊緣,他們自己也很清楚。亞當·特拉斯克回家沒多久,兄弟間的緊張氣氛便與日俱增了。兩人見面的時間太長,見別人的時間又太少。

  有好幾個月,他們都忙著厘清塞勒斯留下的遺產,再把錢貸出去收利息。他們一起去華盛頓掃墓,墓地用的石料很好,墓碑上有個帶鋼印的鐵質五角星,頂上還有個小洞,可以在先烈紀念日①時插上小旗子。兄弟倆在墓前站了很久,然後便離開了,誰也沒有提起塞勒斯。

  ﹛①在美國很多州,將5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一定為法定紀念日,紀念在所有戰爭中陣亡的將士。﹜

  要是塞勒斯真的騙了人,那他也騙得很好。關於錢的事沒人問過。可這件事一直壓在查爾斯心頭。

  回到農場後,亞當問他:「你為什麼不買幾件新衣服?你現在有錢了。怎麼還像是一分錢都不敢花。」

  「我就是不敢花。」查爾斯說。

  「為什麼?」

  「我可能還要把錢還回去的。」

  「你還在糾結這件事啊?要是真有什麼不對勁,那我們現在也早該聽說了,你覺得不是嗎?」

  「我不知道,」查爾斯說,「我不想說。」

  可那天晚上,他又再次提起了這個話題。「還有件事讓我心裡很煩。」他說。

  「錢的事嗎?」

  「是的,錢的事。要是你真的賺了那麼多錢,肯定會有很多亂七八糟的東西。」

  「什麼意思?」

  「嗯,就是各種文件啊,賬簿啊,買賣的票據、記錄、金額啊——可我們翻遍了爸爸留下的東西,這些都沒有。」

  「也許他把它們都燒了。」

  「也許吧。」查爾斯說。

  兄弟倆按照查爾斯形成的習慣生活,他從不改變這些習慣。查爾斯每天一到四點半就準時醒來,仿佛是被黃銅的鐘擺推動了一樣。實際上,他在四點半前的一瞬間就醒了。鐘聲敲響前,他已睜開眼睛,並眨了一次。他會一動不動地躺一會兒,一邊望著眼前漆黑的屋子,一邊撓著肚皮。然後,他會把手伸到床邊的桌子上,精確無誤地摸到放在上面的硫黃火柴。他用手指抽出一根火柴,在盒子的側面劃燃。硫黃點燃了藍色的小火柴頭,接著燒到木杆。查爾斯用它點亮床邊的蠟燭。他把毯子掀開,起身下床。他穿著長長的灰色內衣,鬆鬆垮垮的,蓋過膝蓋,一直垂到腳踝。他打著呵欠走到門口,打開門大喊:「四點半啦,亞當。該起床了。起來吧。」

  亞當含糊地說:「你從來都不賴床的嗎?」

  「該起床了。」查爾斯把腿伸進褲管,把褲子拉到腰上。「你不用起來,」他說,「你是有錢人了。你可以在床上躺一整天。」

  「你也可以的。但我們還是天不亮就起來。」

  「你不用起來,」查爾斯又重複了一遍,「不過你要是還打算幹農活,那就最好去幹農活吧。」

  亞當沮喪地說:「所以我們還要買更多的地,好幹更多的活兒。」

  「別廢話了,」查爾斯說,「你想睡就接著睡吧。」

  亞當說:「我敢說,你就是躺在床上也睡不著。你知道我還敢說什麼嗎?我敢說,你之所以起床是因為你想起床,這樣你就可以表揚自己了——就像有人長了六根手指頭就表揚自己一樣。」

  查爾斯走進廚房,點亮油燈。「躺在床上是沒法經營農場的。」他說。他從火爐格柵裡敲出爐灰,撕了點紙放在外面的煤塊上,用嘴吹著,讓火燒起來。

  亞當在門外看著他。「你連火柴都不用啊。」他說。

  查爾斯怒氣衝衝地轉過頭:「你他媽就管好自己的事吧。別來找我的碴兒。」

  「好吧,」亞當說,「我會的。也許我的事本來就不在這兒。」

  「隨便你。你什麼時候想走,直接走就是了。」

  這樣的爭吵很愚蠢,可亞當控制不住。他的嘴巴不顧他的意願還在說著,話裡充滿了怒氣和焦躁。「你他媽說對了,我想走的時候就會走的,」他說,「這裡是你的家,也是我的。」

  「那你為什麼不在這兒幹活?」

  「哎呀,天哪!」亞當說,「我們在吵什麼?我們別吵了。」

  「又不是我想找麻煩的。」查爾斯說。他把溫熱的玉米糊舀進兩個碗,碗在桌子上旋轉起來。

  兄弟倆坐下來。查爾斯往一片麵包上塗上黃油,又用小刀挖出果醬,抹在黃油上。他用刀給第二片麵包挖黃油時,在黃油塊上留下了一攤果醬。

  「他媽的,你就不能把刀擦一下嗎?看看這黃油成什麼樣了!」

  查爾斯把小刀和麵包放在桌上,雙手手心向下,撐在身體兩側。「你最好還是離開這兒吧。」他說。

  亞當站起身。「我寧願住在豬窩裡。」說完,他走出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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