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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


  ▼第六章

  §1

  亞當參軍後,塞勒斯搬到華盛頓,查爾斯獨自住在農場。他吹噓著要找個老婆,可他並沒有按常規程序著手去做這件事,比如先認識女孩、帶她們參加舞會、在美德或其他方面考察她們,最後再無力地滑入婚姻的深淵。這些他都沒有做,原因在於,查爾斯在女孩面前特別膽怯。跟很多害羞的男人一樣,他在不知姓名的妓女身上滿足著自己的正常需求。害羞的男人找妓女是很安全的。提前付過錢的妓女成了商品,害羞的男人可以跟她一起找樂子,甚至粗暴地對待她,絕不會有讓他們心驚膽戰的遭拒絕的可怕後果。

  安排的方式很簡單,也足夠隱秘。小酒館的老闆在頂樓留了三個房間,以兩個星期為限,租給姑娘們臨時居住。兩周結束後,會有新的一批姑娘取而代之。小酒館老闆哈勒姆先生並不插手。他甚至可以近乎誠實地說,他對此事一無所知。他只是對這三個房間收取了普通租金五倍的房租。指派、招募、調動、管理和剝削這些姑娘的是一個名叫愛德華茲的皮條客,他住在波士頓。他的姑娘們緩緩巡迴在小鎮之間,從不在任何地方停留兩周以上。

  這是個極實用的系統。姑娘們在鎮上的時間不長,不足以引起居民或警察的議論。她們基本上都待在房間裡,避開了各種公共場合。她們不能喝酒,不能吵鬧,不能愛上任何人,否則就要挨打。有人會把飯菜送到她們房間,替她們仔細篩選客戶——喝醉酒的人不能上樓找她們。每隔六個月,姑娘們就有一個月假期,可以喝得酩酊大醉,隨意撒潑。但在工作時,有哪個姑娘不遵守規矩,愛德華茲先生就會親手扒光她的衣服,堵住她的嘴巴,用馬鞭把她抽得只剩一口氣。如若她敢再犯,就會被送進監獄,罪名是流浪和公開賣淫。

  兩周輪換制還有另一個好處——這些姑娘中有不少是有病的,等她將疾病傳染給顧客之時,她本人往往已經離開。顧客便找不到發火的對象了。哈勒姆先生自然不知情,愛德華茲先生也從未在公共場合以皮條客身份亮過相。這套輪換機制確實很巧妙。

  姑娘們大都是相似的——高大、健康、懶惰、無趣。男人很難分辨出是否換了人。查爾斯·特拉斯克養成了每兩周至少去一次小酒館的習慣,他悄悄爬到頂樓,速戰速決,完事後回到酒吧,喝得微醺。

  特拉斯克家從來沒什麼歡樂的氣氛,但只有查爾斯一個人住在這兒時,它開始顯現出令人悲哀的衰敗跡象。蕾絲窗簾變成了灰色,地板雖然掃過,但仍黏糊而潮濕。廚房是塗過生漆的——但牆壁、窗戶和天花板上全是煎鍋裡濺出的油漬。

  曾經住在這裡的主婦們不停地擦洗,每年進行兩次徹底清潔,這才沒有積灰。查爾斯只是掃掃而已。他床上不鋪床單,直接睡在毯子裡。打掃壓根沒人看的房子有什麼用?只有在他要去小酒館的晚上,他才會洗個澡,換身乾淨衣服。

  查爾斯養成了不安分的性格,天一亮就出門。因為孤獨,所以他在農場上全力以赴地幹活,幹完活回家,狼吞虎嚥地吃下各種油炸食物,然後上床,在隨之而來的困頓中沉沉睡去。

  他陰沉的臉上掛著總是獨處的人特有的嚴肅呆滯的表情。比起母親和父親,他更想念他的哥哥。在他相當不準確的記憶中,他記得在亞當離家前他們過得很開心,他想要那樣的日子再回來。

  這些年來,他從不生病,當然,除了當時人人皆有的慢性消化不良,現在這個病在自己做飯、自己吃飯的獨居男人中也很普遍。為了治病,他用了一種叫作「喬治老爹生命聖水」的強力清腸劑。

  獨居生活第三年,他發生過一次意外。當時,他正挖著大石塊,用滑板把它們運到石牆邊。有一塊巨大的岩石不好移動。查爾斯用長長的鐵棍去撬,岩石一遍又一遍地翹起來又滾回去。突然,他就失控了,臉上浮現出一點笑容,在怒火中與岩石默默搏鬥起來,仿佛它是個人。他將鐵棍深深插進岩石後面,將全身重量壓了下去。鐵棍一滑,上端砸到他的額頭。他不省人事地在田裡躺了好久才翻過身,半瞎著眼睛,跌跌撞撞地走回屋。他的前額從髮際線到眉毛之間出現了一道長長的紅腫傷口。由於感染流膿,他頭上纏了幾星期繃帶,但他並不擔心。那時候,大家都認為化膿是好事,說明傷口在正常癒合。等到傷口真的癒合後,查爾斯額頭上留下了一道皺巴巴的長長的傷疤,大部分人的傷疤都比周圍皮膚的顏色淺,可查爾斯的傷疤卻是深棕色的。也許是因為鐵棍上的鐵銹嵌進了皮膚裡吧,那道疤就像文身一樣。

  查爾斯沒有擔心傷口,卻很擔心傷疤。它看起來就像額頭上一道長長的指印。他經常對著爐子邊的小鏡子看它。他把頭髮往下梳到額頭,儘量遮住它。他為這道傷疤感到羞恥;他痛恨這道疤。一有人看著它,他就坐立難安,任何人問起它,他都怒火中燒。在給哥哥的信裡,他寫下了自己的感受。

  「它看起來,」他是這樣寫的,「就像有人把我當奶牛烙了個烙印。這該死的東西顏色越來越深。等你回家時,它只怕已經是黑色的了。我只需要再來一道相反方向的疤,就跟聖灰星期三儀式①上的天主教徒一個樣了。我不知道它為什麼讓我這麼煩。我還有好多別的疤。可這個疤就是讓我看起來像被打了烙印一樣。我到鎮上,比如去小酒館的時候,哎呀,大家老是盯著它看。他們以為我聽不到,其實我聽到他們的議論了。我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這麼好奇,搞得我壓根不想去鎮上了。」

  ﹛①每年復活節前四十日(不包括主日),許多教會會在這一天進行給教徒額頭抹灰或撒灰的儀式,用以象徵基督徒表達悔改的意思。﹜

  §2

  一八八五年,亞當退伍,他開始用逃票搭車的方式踏上歸途。他的外表幾乎沒有變化,也沒有表現出任何軍容軍姿。一般的騎兵不是這樣的。實際上,有些部隊甚至以邋遢的軍容為傲。

  亞當感覺自己在夢遊。要離開任何一種根深蒂固的規律生活都是很難的,哪怕你很痛恨它。早晨,他總是突然醒來,躺在床上等待起床號。他的小腿懷念有綁腿包裹的感覺,他的喉嚨沒有了緊扣的衣領,感覺就像裸露在外面。他來到芝加哥,沒有任何原因,租下了一個家具齊備的房間,租期一周,但他只住了兩天便去了布法羅,在那裡他又改變主意,去了尼亞加拉大瀑布。他不想回家,所以在盡可能地拖延。在他腦海中,家不是一個令人愉快的地方。在他心裡,在家時的那些感受都已經死了,他不願讓它們復活。他一連好幾個鐘頭看著瀑布。咆哮的水流讓他麻木,仿佛被催眠了。

  一天傍晚,他突然生出強烈的孤獨感,他多麼渴望營房和帳篷裡那種人與人親密相處的生活。他只想沖進人群尋找溫暖,什麼樣的人群都行。他能找到的第一個擁擠的公共場合是個小酒吧,酒吧裡人頭攢動,烏煙瘴氣。他滿意地深呼一口氣,蜷在人堆裡,簡直就像一隻小貓舒服地蜷在木柴堆裡。他點了威士忌,喝了之後感覺很溫暖,很美好。他既不看,也不聽,只是吸收著周遭的一切。

  時間漸晚,人們陸續離開,他害怕不得不回家的那個時刻到來。很快,酒吧裡就只剩他和酒保了,酒保把紅木吧台擦了又擦,試圖用眼神和行為告訴亞當該走了。

  「我再喝一杯。」亞當說。

  酒保把酒瓶拿出來。亞當這才第一次注意到他。他前額有個草莓形狀的印記。

  「我是第一次到這兒。」亞當說。

  「來看瀑布的大都是第一次。」酒保說。

  「我參過軍。騎兵。」

  「哇!」酒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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