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外國作品 > 伊甸之東 | 上頁 下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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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1 查爾斯站在村裡小酒館的吧台前,夜間留宿的旅行推銷員講著滑稽的故事,逗得查爾斯開懷大笑。他拿出自己裝著寥寥幾個銀幣的煙袋,給那些人買酒,讓他們繼續講下去。他站著咧嘴大笑,揉著破了皮的指關節。推銷員們接過他買來的酒,舉杯說道:「這杯敬你。」查爾斯高興極了。他又給新朋友們點了一輪酒,然後便加入他們的行列,去別的地方找樂子了。 當塞勒斯拖著殘肢走進夜色時,他心裡充滿了對查爾斯的絕望和憤怒。他在路上找他的兒子,又去小酒館裡找,可查爾斯已經走了。要是他那天晚上找到了他,他很有可能會殺了他,或至少想要殺了他。一個重大的行動可以改變歷史,但話說回來,也許所有的行動在不同程度上都改變了歷史,小到在路上踩到的一塊石頭、看到漂亮女孩時屏住的呼吸,或是在花園泥地裡折斷的手指甲。 自然,很快就有人告訴了查爾斯,他的父親正帶著霰彈槍找他。他在外面躲了兩個星期,等他終於回家時,父親的殺意已退化為普通的憤怒,他表現出加倍的勤勞和虛偽的謙卑,作為對自己的懲罰。 亞當在床上躺了四天,渾身僵硬疼痛,動一下就疼得直哼哼。到了第三天,父親展示了他在軍隊中的權力。他這樣做既是為了表現自己的尊嚴,也算是對亞當的獎勵。那天,一名騎兵上尉和兩名中士走進亞當的家,走進了他的臥室。他們都穿著藍色軍裝,他們的馬留在院子裡,由兩位列兵牽著。就這樣,亞當躺在床上入了伍,成為騎兵列兵。在父親和愛麗絲的注視下,他在《陸軍法規》上簽了字,宣了誓。父親的眼中閃爍著淚花。 士兵們都走了以後,父親在他旁邊坐了很久。「我把你放進騎兵隊是有原因的,」他說,「軍營不適合長期生活。但騎兵是有事幹的。我確定。你會喜歡去有印第安人的鄉下的。很快就要打仗了。我不能告訴你我是怎麼知道的。反正就要打了。」 「好的,父親。」亞當說。 §2 我一直奇怪,為什麼往往都是亞當這樣的人去當兵。他一開始並不喜歡打仗,更不像有些人會學著去喜歡打仗,他對暴力的反感與日俱增。他的長官們無數次仔細觀察他是否在裝病,可從來沒人能指控他。在當兵的五年間,亞當做的具體工作比中隊裡任何人做的都多,可如果說他殺過敵人,那也只是跳彈意外造成的。身為狙擊手和神槍手,他格外容易射偏。在那時,與印第安人的戰鬥就像是驅趕牛群的危險任務——印第安人部落奮起反抗,卻被四處驅趕、大肆屠殺,悲傷慍怒的倖存者只能定居在貧瘠的土地上。這不是光彩的歷史,可考慮到國家的發展模式,只能如此。 對亞當這個戰爭工具來說,他沒有看到未來的大農場,只看到了肚破腸流的好人,這一切令人噁心,且毫無意義。當他故意把卡賓槍射偏時,他背叛了他的隊伍,可他不在乎。非暴力主義的情緒在他心中積攢著,直到它成了一種偏見,一種令人思維遲鈍的偏見。他開始抵觸出於任何目的地對任何對象施加任何傷害。他執著於這種情緒,它當然也就屏蔽了他在這個問題上所有可能的思考。不過,在亞當的服役記錄中,沒有任何內容暗示他是個懦夫。實際上,他還得到過三次表揚,並被授予了勇氣勳章。 隨著對暴力越來越反感,他的衝動把他帶向了相反的方向。他多次冒著生命危險救回傷員。他主動在戰地醫院擔任志願者,哪怕常規的任務早已讓他累得筋疲力盡。他的戰友們對他充滿了鄙夷的情感和說不出的恐懼,因為人對自己無法理解的衝動都會感到害怕。 查爾斯定期給哥哥寫信——寫農場和村裡的情況,寫生病的奶牛和產崽的母馬,寫新增的草場和被閃電擊中的穀倉,寫愛麗絲因為肺癆窒息而亡,寫父親搬去華盛頓並在共和國大軍中擔任了一個有薪水的永久性職務。跟很多人一樣,查爾斯不怎麼說話,寫起信來卻非常詳盡。他寫下自己的孤獨和迷惘,將很多連自己都不清楚的事寫在了紙上。 在亞當離家期間,他對弟弟的瞭解比在此之前和之後都更深入了。隨著書信的往來,兩人之間生出了誰也想像不到的親密。 亞當保留了弟弟寫來的一封信,不是因為他完全讀懂了它,而是因為它似乎包含著一種他無法理解的隱秘的意思。「親愛的亞當哥哥,」信是這麼寫的,「我握著手中的筆,希望你身體健康。」他總是這麼開頭,好讓自己慢慢進入寫作的狀態,「我還沒有收到你給我上一封信的回信,不過我猜你一定是有別的事情要做——哈哈!雨水來得不是時候,毀了蘋果花。明年冬天沒多少蘋果吃了,不過我都會儘量留著的。今天晚上我打掃了屋子,到處都是水和肥皂泡,但屋裡並沒有乾淨多少。你覺得媽媽以前是怎麼保持整潔的?現在,家裡不一樣了。到處都落著什麼。我也不知道是什麼,反正就是擦不掉。不過,至少我把灰塵抹得更均勻了。哈哈! 「父親有沒有給你寫信說他旅行的事?他已前往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參加大軍的露營活動。戰爭部部長也會在那兒,父親要介紹他。不過,這對父親來說算不上什麼大事。他都見過總統三四回了,還去參加過白宮晚宴。我也很想去看看白宮呢。也許等你回來以後,你和我可以一起去。父親說不定會接待我們幾天,他一定想見你。 「我看我最好開始找個老婆了。這是個好農場,就算我不是搶手貨,也總會有姑娘覺得這農場不錯吧。你看呢?你沒有說等你退伍後是不是要回家住。我希望你能回來住。我想你。」 信寫到這裡中斷了。紙上有一道劃痕和一塊濺灑的墨水印,接下來的內容是用鉛筆寫的,可字跡不一樣了。 鉛筆寫道:「再見。嗯,剛剛鋼筆壞了。筆尖斷了。我得去村裡另外買支筆尖——這個全鏽了。」 接下來的字跡更流暢了:「我想我應該等新筆尖買來了再寫,不該用鉛筆寫的。只是我坐在廚房,開著檯燈,我覺得我就得思考,時間晚了——過了十二點吧,我猜,不過我沒看過鐘。老黑喬在雞窩裡開始打鳴了。母親的搖椅吱嘎吱嘎響個不停,像是她還坐在上面。你知道我不信那些,可它總讓我想起過去,你知道的,你有時候也會這樣。我想我會把這封信撕掉,寫這些東西有什麼用?」 寫到這裡,信上的筆跡變得龍飛鳳舞起來,仿佛是嫌寫得不夠快。「既然我是要扔掉的,那不妨先都寫下來吧。」信上說,「這整幢房子好像是活的,到處都有眼睛,門後好像有人隨時準備趁你不注意就進來。這真的讓我全身都起雞皮疙瘩。我想說——我想說——我的意思是,我從來不明白——哎,我們的爸爸為什麼要那樣。我是說,為什麼他不喜歡我在他生日時給他買的小刀?為什麼他不喜歡?那是把好刀,他需要一把好刀。要是他用了那把刀,哪怕只是磨一磨,或是把它從口袋裡拿出來看一看呢——只要這樣就好了。要是他喜歡它,那我也就不會拿你撒氣了。我只能拿你撒氣。我感覺媽媽的椅子又搖了一下。也許是燈在晃動。我是不信那些的。我覺得有些事情還沒有完成。就像你只做完了一半工作,還不知道它是什麼。有些事還沒有做。我不應該在這裡。我應該闖蕩天下,而不是坐在這個不錯的農場裡等著找老婆。有些事錯了,就像是沒有做完,就像是它發生得太快了,遺漏了什麼。我應該在你那兒,而你應該在我這裡。我以前從來沒有這樣想過。也許是因為太遲了——比那還要遲。我剛剛看了外面,看到了第一縷曙光。我看我不用睡覺了。夜晚怎麼過得這麼快?我現在不能上床。反正我也睡不著。」 信末沒有署名。也許查爾斯忘了要撕掉它的打算,還是把它寄了出來。亞當暫時保留著它,每次重讀,都有種不寒而慄的感覺,他也不知道為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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