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外國作品 > 肖申克的救贖 | 上頁 下頁 |
| 九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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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大夥講到我的故事時,我總會覺得不安,雖然大家好像都很喜歡這些故事——想說故事,甚至想把故事寫下來……這種志願就跟長大以後想當個下水道巡查員或是大賽車的機械師一樣特別、一樣酷。以前常跟我們玩在一起、後來搬到內布拉斯加州的李奇,是第一個知道我長大要當作家的人,而且知道我想做個專業作家。當時我們正在我的房間裡玩,後來他在衣櫃裡一箱漫畫書下面發現一堆手稿。這是什麼?李奇問。我說沒什麼,想搶回東西,李奇把手抬得高高的,我夠不著……我得承認,當時我其實沒有太費勁去搶,一方面希望他讀一讀我寫的東西,一方面又不想讓他看——這種交織著驕傲與靦腆的不安情緒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改變。對我而言,寫作像手淫一樣,是很私密的事情。對了,我有個朋友,居然可以在書店或百貨公司的櫥窗裡寫作,不過這個人簡直是勇氣十足到瘋狂的地步,如果你在人地生疏的地方突然心臟病發而倒在路旁,就希望這種人剛好在你身邊。對我而言,寫作就像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搞的那玩意兒,非得關起浴室門來,還要上鎖不可。 那天下午,李奇就一直坐在我的床頭看我寫的東西,內容大半受到那些恐怖小說的影響,也就是那種讓魏恩做噩夢的漫畫書。李奇看完之後,以一種嶄新而奇異的眼光注視著我,好像他不得不把我這個人重新估量一番似的。他說:你寫得蠻不錯的,為什麼不拿給柯裡看看?我說不行,我想保住這個秘密;李奇問:為什麼?你的東西又不會娘娘腔,我的意思是,你寫的又不是詩。 不過我還是逼他答應保守秘密,當然他還是說了,大家都很喜歡我的故事,內容大部分是有人被活活燒死,或什麼死刑犯復活後屠殺當初判他死刑的陪審團成員,以及殺人狂把許多人斬成肉塊等。 為了有點變化,我還寫樂迪歐的故事,樂迪歐是法國的一個小鎮,一九四二年,一整班疲憊的美國兵想要從納粹手中奪回這個小鎮(兩年後我才發現,盟軍直到一九四四年才登陸法國)。他們在街頭進行巷戰,一直想盡各種辦法來奪回小鎮,我在九歲到十四歲時,就這個題材寫了四十個故事。泰迪對樂迪歐故事特別著迷,我最後十來個故事幾乎都是為他而寫——那時我寫樂迪歐故事已寫到想嘔了,也很厭煩繼續賣弄「我的上帝」[33]、「找找德國佬」[34]和「關門」[35]之類的法文。在樂迪歐故事中,法國農夫老是叫美國大兵:「關門!」[36]。但是泰迪埋首於這些故事中,眼睛張得大大的,眉頭掛著汗珠,臉上扭曲著各種表情,我幾乎可以聽見他腦袋瓜裡響起白朗寧手槍的聲音。他吵著要看樂迪歐故事的狂熱令我一方面很高興,另一方面也很害怕。 如今寫作成了我的工作,樂趣因此略為減少一些,那種帶著罪惡感的自淫快感,漸漸混雜了醫院中人工授精的冷酷氣氛,我現在完全根據出版合約上的規定來寫作。儘管沒有人會稱我為現代的伍爾夫,我也不覺得自己是個騙子,因為我每次都全力以赴,像做愛時一樣,否則就會很奇怪的,感覺自己好像同性戀一樣。可怕的是,最近我時常覺得寫作很痛苦,過去總覺得寫作真是他媽的愉快,愉快得幾乎有點厭惡自己,最近我偶爾瞪著打字機,納悶著自己會不會有江郎才盡的一天,我不希望有那麼一天,我想只要還能寫出好東西,日子過起來就爽快得多。你懂嗎? 「什麼故事?」魏恩不安地問道,「戈登,不是恐怖故事吧?我不想再聽什麼恐怖故事了,一點興趣也沒有。」 「不是恐怖故事,」柯裡說,「這故事很滑稽,雖然不雅,但很滑稽。戈登,快講吧!」 「是不是樂迪歐的故事?」 「不是那個故事,你這神經病,」柯裡說著捶了他一拳,「是吃餅大賽的那個故事。」 「嘿,這故事我還沒寫下來呢!」我說道。 「沒關係,照講不誤。」 「你們想聽嗎?」 「當然,」泰迪說,「大作家。」 「好吧。是關於一個叫格那的小鎮,這鎮名是我取的,緬因州的格那鎮。」 「格那?」魏恩咧開嘴笑道,「這算什麼名字?緬因州哪有什麼格那鎮?」 「閉嘴,白癡,」柯裡說道,「他剛才說過鎮名是他編出來的,你沒聽見嗎?」 「我知道,可是格那這名字聽起來真蠢——」 「好多真正的鎮名聽起來更蠢,」柯裡說,「何佛鎮?沙哥鎮?城堡岩鎮?是不是更蠢?我們鎮上連個城堡也沒有。大部分的鎮名都很蠢,只不過因為聽習慣了,所以不覺得,是不是,戈登?」 「當然。」我說道,但私底下我覺得魏恩說得沒錯——把格那拿來當鎮名的確有點蠢,可是我一直想不出別的名字。「管他的。這天是他們鎮上一年一度的先鋒節,就像城堡岩的——」 「對對對,先鋒節。」魏恩熱心地說道,「我要把全家——包括比利在內——全部關在他們那種有輪子的監牢裡,上次只坐了半小時,就花了我所有的零用錢——」 「你閉嘴讓戈登講下去行不行?」泰迪大發牢騷。 魏恩眨眨眼。「當然,好吧。」 「說下去,戈登。」柯裡說道。 「其實沒什麼——」 「好了,我們也對你這種傢伙沒抱什麼太大希望,」泰迪說道,「不過還是請你說下去。」 我清了清喉嚨。「先鋒節的最後一天晚上,他們有三項大活動:第一項是三歲到五歲小孩的蛋捲賽,第二項是八九歲小孩的布袋賽跑,最後則是吃餅大賽。這個故事的主角,就是一個人見人厭的胖小孩大衛·何根。」 「如果查理有個弟弟,一定跟他一樣。」魏恩說完立刻向後一縮,躲開柯裡捶過來的拳頭。 「這個小孩跟我們的年紀差不多,不過他很胖,大概有一百八十磅,總是挨打挨駡,飽受欺凌,所有的小孩都不叫他大衛,而稱他的外號何豬,每逮到機會,都不忘損他一番。」 大家都點點頭,對何豬表現出適度的同情,不過如果城堡岩出現這種貨色的話,我們一定也會好好嘲弄他一番,直到他抱頭鼠竄。 「於是他決心報復,因為他已經受夠了,知道嗎?他只參加了吃餅大賽,不過因為那是最後一晚的壓軸,所以大家都頗重視。勝利者的獎金是五塊錢——」 「結果他贏了,總算出了口氣!」泰迪說道。 「不對,結局比這更好。」柯裡說,「閉嘴聽下去。」 「何豬心裡想:五塊錢算什麼?大家以後想起先鋒節,只記得我何豬比所有人都能吃,他們會說,咱們去他家好好損他一頓,唯一的不同只是我們不再叫他何豬,而叫他何大餅。」 他們又點點頭,都覺得何豬倒不失有頭腦,我也開始重溫自己的故事。 「不過大家都以為他會參加比賽,連他父母也不例外,而且已經先替他把那五塊錢花了。」 「沒錯。」柯裡說。 「所以他也在思考這件事,他痛恨這一切,因為肥胖並不是他的錯,是體內的腺體作祟——」 「我表妹也是這樣!」魏恩激動地說道,「真的!不騙你們!她已經快三百磅了!我不知道什麼脾體腺體,只知道她真是個大胖子,胖得跟感恩節的火雞一樣,有一次——」 「魏恩,閉上你的狗嘴!」柯裡喝道,「這是最後一次!我是說真的!」他已經喝完可樂,此刻正拿著他那沙漏形的瓶子猛敲魏恩的腦門。 「好啦,好啦,對不起。說下去,戈登,這故事真好聽。」 我微笑著,其實我並不介意魏恩打岔,不過這當然不能告訴柯裡,因為他一直自詡為藝術的守護神。 「於是在比賽前一個星期,他心裡反復思忖著。在學校裡,別的小孩老是問他:嘿,何豬,你準備吃多少大餅?要不要吃十個?二十個?八十個?何豬就回答:我怎麼知道?我連大餅長什麼模樣都還不知道。大家對這個比賽都興趣濃厚,因為上屆冠軍是個叫比利的大人,而這個傢伙根本一點也不胖,簡直是個瘦竹竿,可是他吃餅吃得飛快,去年他在五分鐘內吃了六塊大餅。」 「整塊嗎?」泰迪問,一副肅然起敬的模樣。 「沒錯。如果何豬參加比賽,他就是歷年來最年輕的挑戰者。」 「何豬,加油!」泰迪興奮地喊道,「把那些大餅吞下去!」 「再說一說其他參加比賽的人。」柯裡說。 「好。除了何豬與比利,還有卡文,他是鎮裡最重的傢伙,還開了一家珠寶店——」 「格那珠寶店。」魏恩說完吃吃笑著,柯裡白了他一眼。 「還有一個傢伙是路易斯登電臺的音樂節目主持人,長得不算胖,不過看起來圓圓的。最後一個傢伙是何豬學校的校長。」 「他敢跟自己的校長比賽吃大餅?」泰迪問。 柯裡雙手抱膝,愉快地前後搖晃。「過不過癮?說下去,戈登!」 我吸引了他們的全副注意力,此刻他們都靠攏過來,我感到一種握有權力的陶醉感。我把空可樂瓶往樹林裡一扔,這時又聽到林子裡傳來山雀的啼聲,這一次比較遙遠,單調而沒完沒了的鳴叫聲劃過天空:啼——啼——啼——啼…… 「於是他想到一個主意,」我說,「這也是小孩所能想到最棒的報復手法。偉大的夜晚來臨了——先鋒節的壓軸好戲;吃餅大賽之後就是燃放煙火,格那鎮的主要街道都已經交通管制,讓人可以安全無虞地行走。街道上也搭起大舞臺,上頭還垂著幔幕,舞臺前面擠得人山人海。在場的還有一家報社記者,想來拍一張吃餅大賽冠軍滿臉藍莓果的照片,因為那年吃的是藍莓派。我還忘了告訴你們一件事,參賽者必須雙手反綁著吃大餅。比賽時間到了,所有參賽者上了舞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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