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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


  編輯科耶夫的授課內容當然是格諾最重要的學院與編輯工作,儘管這本書中並沒有格諾自己的獨創貢獻。無論如何,在這個黑格爾的經驗上,我們獲得他對巴塔耶的回憶之珍貴證據,這份回憶也是間接自傳性的,在其中,我們看到他在那幾年裡,參與了法國哲學文化中最錯綜複雜的爭論。我們可以在他的小說中找到這些爭論的痕跡,他的小說似乎經常要求一種對博學研究及理論敏感的閱讀方式,在當時,巴黎的學術刊物及機構對這些研究及理論都很熱衷,儘管對它們的討論如煙火般,充滿了滑稽鬼臉與翻筋斗。這三部作品——《皮埃爾的嘴》(Gueule de Pierre$)、《混合的時間》($Les Temps mêlées$)、《聖格蘭格蘭》($Saint Glinglin$)(後來被重寫,並且以三部曲的形式被收錄在《聖格蘭格蘭》的書名之下)——值得從這個觀點來詳盡分析。

  我們可以說,如果說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格諾積極參與文學界的前鋒派與學院專家的討論,卻仍保持他穩定性格特有的克制與謹慎的話,那麼要找出他第一次清晰表達自己想法的時候,我們便必須等到二次大戰發生之前的那幾年,那時他在《意志》雜誌中發表他的議論,他參與了這份雜誌的第一期(1937年12月)到最後一期(1940年5月的德軍入侵阻礙了這一期的發行)。

  這份雜誌由喬治·佩洛森擔任主編(編輯委員中也包括亨利·米勒),它經營的時間就跟喬治·巴塔耶、米歇·萊利斯、羅歇·凱盧瓦所經營的社會學學院(科耶夫、克勞索斯基、瓦爾特·本雅明與漢斯·邁耶也參與其中)一樣長。這個團體的辯論是雜誌中文章的背景,特別是格諾所寫的文章①。

  ﹛①關於這個主題請參考D.Hollier,《社會學學院》(1937—1939)(巴黎:伽利馬出版社,1979年)。——原注﹜

  不過格諾的論述所遵循的路線,幾乎可以說是他自己的,我們可以引述他在1938年所寫的一篇文章來概括這條路線:「另外一個高度妄想卻非常普遍的想法,是在靈感、探索潛意識與解放之間建立等同的關係;在機率、自動反應與自由之間建立等同的關係。這項靈感在於盲目遵循每一股衝動,事實上,它是一種奴役的形式。古典作家遵循一些他所熟悉的規則來寫作悲劇,詩人則是將掠過他腦海裡的事物寫下來,受制於他沒有意識到的其他規則,相比之下,古典作家要自由得多。」

  格諾將現代關於超現實主義的爭論放一邊,此處他清楚表達在他的美學及倫理學中的幾個常數:他拒絕「靈感」或是浪漫的抒情主義,也拒絕對於機率及自動聯想的崇拜(這是超現實主義的偶像),相反地,他欣賞一部被建構、完成、完整的作品(之前他曾經發起反對不完整、斷片與速寫詩學的運動)。不僅如此:藝術家必須充分意識到他的作品所遵循的美學規則,以及作品的特殊及普遍意義,它的功能及影響。當我們想到格諾的寫作方式似乎只遵循即興及滑稽的奇想時,他的「古典主義」理論便令人驚訝;然而我們正在討論的文章(《藝術是什麼?》,以及它的補充文章《或多或少》,兩篇皆寫於1938年)具有他從未捨棄的忠誠表白地位(儘管挑釁及勸誡的年輕語調在格諾晚期的作品中消失了)。

  因此我們更有理由驚訝於反超現實主義的爭議,會導致格諾(偏偏是他!)攻擊幽默。他初期在《意志》雜誌所寫的一篇文章是對於幽默的責駡,它當然是與當時的議題相關,甚至是與當代的習俗相關(他所反對的是簡化與防禦性的幽默前提),不過在此處,重要的是pars construens(建設性過程):他稱頌完全喜劇,也就是從拉伯雷延伸至雅裡的那條路線。(在二次大戰之後,格諾立刻回到佈雷頓的黑色幽默的主題,以便檢視在恐怖的戰爭經驗中,黑色幽默如何經得起考驗;在後來的筆記中,他又注意到佈雷頓對這個問題的道德寓意所作的澄清。)

  他在《意志》的文章中反復攻擊的另一個目標(此處我們應該試著讓這些文章與他後來身為百科全書編輯的角色協調),便是落在現代人身上那些沒完沒了的大量資訊,它們並沒有形成現代人存在的完整部分,亦非必不可少。(「一個人與他真正知道的事物之間的一致性……一個人與他自認為知道、事實上卻不知道的事物之間的差異。」)

  因此,我們可以說,格諾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所發表的議論可分為兩個方向:反對創作便是靈感,反對「偽知識」。

  因此,我們必須將格諾身為「百科全書編輯」、「數學家」與「宇宙論者」的角色小心定義。他的「智慧」的特徵是他對於全盤知識的需要,同時他也有極限的概念。此外,他對於任何類型的絕對哲學感到缺乏自信。他在一部寫於1943—1948年間的作品中,畫出了科學循環的輪廓(從自然科學到化學及物理,以及從這些科學到數學與邏輯),在這個輪廓中,科學朝向數學化的一般趨勢顛倒過來,而當數學與自然科學所提出的問題產生接觸時,數學便被轉化了。因此,在邏輯被當做人類智慧運作模式的地方,這條線可往任一方向延伸,讓自己變成圓圈,如果皮亞傑所說為正確的話:也就是「邏輯是思想本身的公理化」。關於這一點,格諾補充道:「不過邏輯也是一種藝術,而將事物變成規則是一種遊戲。在二十世紀的前半段,科學家們所建立的理想,並不是將科學呈現為知識,而是規則與方法。他們提供(無法定義的)觀念、公理與指示,以供使用,簡言之,他們提供的是由慣例所構成的系統。不過這難道不是一種遊戲嗎?就像下棋或橋牌?在研究科學的這個層面之前,我們必須深思以下這一點:科學是知識嗎?它會幫助我們知道什麼嗎?就算(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在探討數學,我們對數學又知道些什麼呢?明白地說,一無所知,而且也沒有什麼好知道的。我們不知道點、數字、群、組、函數,就像我們不『知道』電子、生活、人類行為。我們不知道函數與微分方程的世界,就像我們不『知道』地球上具體的日常生活。我們所知道的一切是由科學社群所接受(同意)為真的方法,這個方法還有一項優點,便是與製造技巧相關。不過這個方法也是一個遊戲,或者更精確地說,是被稱為『益智遊戲』的事物。因此整個科學以最完整的形式呈現在我們眼前的,是它既是技術,也是遊戲。也就是說,與另外一項人類活動呈現的方式不相上下: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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