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繩武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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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繩武編》,三十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吳瑞登撰。瑞登有《兩朝憲章錄》,已著錄。 是編成於萬曆壬辰。以洪武至隆慶事蹟,分類編輯。其例一依真德秀《大學衍義》,凡四大綱,一曰《格致》,二曰《誠正》,三曰《修身》,四曰《齊家》。為目十有二,又分子目五十。然明自太祖開創之初,已多過舉。成祖篡立,虐焰橫煽。英宗以下,亦瑕多瑜少。至世宗、穆宗,善政不及十之一,稗政逾於十之九矣。瑞登乃臚列虛詞,使與古帝王媲美,雖臣子之體宜然,然非事實也。至於法戒並存,在德秀編錄前代史書,自無不可。瑞登乃舉歷朝之失,昌言排擊孔子諱內之謂何,是又並非臣子之體矣。此所謂進退無據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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