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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書


  《梁書》,五十六卷(內府刊本)

  唐姚思廉奉敕撰。

  《唐書》思廉本傳稱貞觀三年詔思廉同魏徵撰。《藝文志》亦稱《梁書》、《陳書》皆魏徵同撰。舊本惟題思廉。蓋徵本監修,不過參定其《論贊》。(按:此據《史通·古今正史篇》,魏徵總知其務,凡有贊《論》,徵多預焉之文。)獨標思廉,不沒秉筆之實也。

  是書《舊唐書·經籍志》及思廉本傳俱雲五十卷,《新唐書》作五十六卷。考劉知幾《史通》,謂「姚察有志撰勒,施功未周。其子思廉憑其舊稿,加以新錄,述為《梁書》五十六卷」。則《新唐書》所據為思廉編目之舊,《舊唐書》誤脫「六」字審矣。

  思廉本推其父意以成書,每卷之後,題陳吏部尚書姚察者二十五篇,題史官陳吏部尚書姚察者一篇。蓋仿《漢書》卷後題班彪之例。其專稱史官者,殆思廉所續纂歟。思廉承藉家學,既素有淵源,又貞觀二年先已編纂,及詔入秘書省論撰之後,又越七年,其用力亦雲勤篤。中如《簡文紀》載大寶二年四月丙子,侯景襲郢州,執刺史蕭方諸,而《元帝紀》作閏四月丙午。則兩卷之內,月日參差。《侯景傳》上雲「張彪起義」,下雲「彪寇錢塘」。則數行之間,書法乖舛。

  趙與旹《賓退錄》議其於《江革傳》中則稱「何敬容掌選,序用多非其人」,於《敬容傳》中則稱其「銓序明審,號為稱職」。尤是非矛盾。其餘事蹟之複互者,前後錯見,證以《南史》,亦往往牴牾。蓋著書若是之難也。然持論多平允,排整次第,猶具漢、晉以來相傳之史法。要異乎取成眾手,編次失倫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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