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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經古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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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經古義》,十六卷(桂林府同知李文藻刊本) 國朝惠棟撰,棟有《周易述》,已著錄。 是編所解,凡《周易》、《尚書》、《毛詩》、《周禮》、《儀禮》、《禮記》、《左傳》、《公羊》、《穀梁》、《論語》十經。其《左傳》六卷,後更名曰《補注》,刊版別行,故惟存其九。曰「古義」者,漢儒專門訓詁之學,得以考見於今者也。古者漆書竹簡,傳寫為艱,師弟相傳,多由口授,往往同音異字,輾轉多岐。又六體孳生,形聲漸備,毫釐辨別,後世乃詳。古人字數無多,多相假借。沿流承襲,遂開通用一門。談經者不考其源,每以近代之形聲究古書之義旨,穿鑿附會,多起於斯。故士生唐宋以後,而操管摛文,動作奇字,則生今反古,是曰亂常。至於讀古人之書,則當先通古人之字,庶明其文句而義理可以漸求。 棟作是書,皆蒐采舊文,互相參證。其中愛博嗜奇,不能割愛者,如《易》之《需卦》,據《歸藏》作「溽」,於《象傳》飲食之義固符,於爻詞「需泥」、「需沙」則義不相協。《書》之「曰若稽古」,用鄭康成之義,實則訓古為天,經典更無佐證。《儀禮·士昏禮》之「皇舅某子」,申《注》、《疏》、張子、李子之義,駁顧炎武之說,實則《春秋傳》所謂男婦辨姓,乃指婚姻,不指稱號。《禮記·檀弓》之「子夏喪明」,「漢冀州從事郭君碑」作「喪名」,實系假借之字,乃引《爾雅》「目上為名」,謂名為目珠,實則目珠不在眉目之間。《公羊·隱十一年傳》,蔡邕石經以「弑」為「試」,引《白虎通》證之,已屬附會,又引《荀子·議兵篇》「威厲而不試,刑措而不用」句為證,實則此「試」字又別一意,蔡邕所書,義不緣此。《成二年傳》「是土齊也」,自以何休《注》文為正解,而引《周禮》、《司馬法》解「土」為「杜」,實則盡東其畝,原非杜塞鄰國之交通。《論語》之「詠而歸」,據鄭康成、王充之說,以「歸」為「饋」,實則風雩無饋祭之理。如斯之類,皆不免曲循古人,失之拘執。又如據《周禮·牛人》謂「任器」字出於經文,不出子、史,駁宋祁《筆記》之誤,則體同說部,與經訓無關。引《荀子》、《墨子》證《學記》之「撞鐘」,引《荀子》證秦穆公之能變,引《墨子》證許止不嘗藥,引楊方《五經鉤沈》證《論語》生知,亦皆牽引旁文,無關訓詁,未免為例不純。然自此數條以外,大抵元元本本,精核者多。較王應麟《詩考》、鄭氏《易注》諸書,有其過之無不及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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