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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經刊誤


  《孝經刊誤》,一卷(通行本)

  宋朱子撰。

  書成於淳熙十三年,朱子年五十七,主管華州雲台觀時作也。取古文《孝經》分為《經》一章、《傳》十四章,刪舊文二百二十三字。後有《自記》曰「熹舊見衡山胡侍郎《論語說》(案胡宏高宗時為禮部侍郎,居衡州,故曰衡山,所著有《五峰論語指南》一卷),疑《孝經》引《詩》,非《經》本文。初甚駭焉,徐而察之,始悟胡公之言為信。而《孝經》之可疑者不但此也,因以書質之沙隨程可久丈(按可久,程迥之字也)。程答書曰:頃見玉山汪端明(案汪應辰,孝宗時為端明殿學士),亦以此書多出後人附會。於是乃知前輩讀書精審,其論固已及此。竊幸有所因述而得免於鑿空妄言之罪」云云。今以《朱子語錄》考之,黃記云:「《孝經》除了後人所添前面『子曰』及後面引《詩》,便有首尾。」又云:「『以順則逆,民無則焉』,是季文子之詞。『言斯可道,行斯可樂』一段,是北宮文子論令尹之威儀,在《左傳》中自有首尾。載入《孝經》,都不接續,全無意思。」又葉賀孫記云:「古文《孝經》有不似今文順者。如『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又著一個『子曰』字,方說『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此本是一段,以『子曰』分為二,恐不是。」又輔廣記云:「『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豈不害理?如此則須是如武王、周公方能盡孝道,尋常人都無分,豈不啟人僭亂之心?」是朱子詆毀此書,已非一日,特不欲自居於改經,故托之胡宏、汪應辰耳。

  歐陽修《詩本義》曰:「刪《詩》雲者,非止全篇刪去也,或篇刪其章,或章刪其句,或句刪其字。」引《唐棣》、《君子偕老》、《節南山》三詩為證。朱子蓋陰用是例也。陳振孫《書錄解題》載此書,注其下曰:「抱遺經於千載之後,而能卓然悟疑辨惑,非豪傑特起獨立之士,何以及此?此後學所不敢仿效,而亦不敢擬議也。」斯言允矣。南宋以後,作《注》者多用此本。故今特著於錄,見諸儒淵源之所自與門戶之所以分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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