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四庫提要 > 春秋類 | 上頁 下頁 |
春秋四傳糾正 |
|
《春秋四傳糾正》,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俞汝言撰。 康熙丙辰,汝言《春秋平義》始脫稿。是歲之夏,複續作此書,以綜括大旨。相傳其晚年失明,口授而成之者也。書中摘列《春秋》三《傳》及胡安國《傳》之失,隨事辨正,區為六類:一曰尊聖而忘其僣,計八條。二曰執理而近于迂,計十五條。三曰尚異而鄰于鑿,計二十三條。四曰臆測而近于誣,計四十三條。五曰稱美而失實情,計八條。六曰摘瑕而傷鍥刻,計六條。末附《春王正月辨》一篇,申左氏、公羊、孔安國、鄭玄之說,明周正改時改月,《春秋》正朔皆從周。其中如華督奪孔父之妻,齊桓因蔡姬而侵蔡,史家簡策相傳,必有所據。即就《傳》文而論,亦無以斷其必不然。汝言皆以為臆測近誣,轉未免自蹈臆測。 又《公羊》褒齊襄之復仇,固為謬戾。然紀侯譖齊哀公于周,至於見烹,則實有其事。汝言乃謂語言之故不足為仇,亦不甚可解。至《春王正月辨》中謂《左傳》「王周正月」句「王周」二字猶漢稱皇漢、宋稱皇宋之義,則不知正月、正歲並見《周禮》,兼用夏正,實亦王制。故特言王周正月,明非夏時。無庸牽引漢宋,橫生曲說。又一行、衛樸推驗《春秋》日食,皆合於建寅一條。汝言無以難之,遂泛謂不足深據。不知日月交食,推朔望不推時令。建子建寅,食限無殊。一語可明,亦不必顢頇其說。如斯之類,雖或間有小疵,然六類之中,大抵皆立義正大,持論簡明。一卷之書,篇帙無幾,而言言皆治《春秋》者之藥石,亦可謂深得《經》意者矣。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