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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射禮儀節


  《鄉射禮儀節》(無卷數,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林烈撰。烈,福州人。其始末未詳。據嘉靖丙寅烈《自序》,稱嘗於其鄉之嵩陽社創射圃,擇子弟一百七十三人,每月朔望行古鄉射之禮。因作是書。前列《嵩陽射圃記》一篇,述復古之義。

  其書則節錄《儀禮》經文,各略為詮釋而系之以圖。然意取簡明,或往往刊削過甚,晦其本旨。如經文「司射」節「將乘矢」之下有云:「執弓不挾,右執弦。」蓋司射既發乘矢之後,矢雖盡而弓不釋。其執弓之儀則右手執弦,左執弣也。烈於「將乘矢」之下刪此二語,則執弓南面揖之節,遂不知何所措施。又《經》文「初射」節「司馬出於下射之南,還其後,降自西階」下有雲「反由司射之南,適堂西,釋弓,襲反位,立于司射之南」數語,烈又刪去,則「降自西階」之後,其反位由何道,立何方,及由袒而襲之節,皆不可考。是書雖不主於釋《經》,然《經》義不明,則儀節俱爽,於行事亦多違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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