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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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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說》,十四卷(副都禦史黃登賢家藏本) 國朝惠士奇撰。士奇有《半農易說》,已著錄。 是編不載《周禮》經文,惟標舉其有所考證辨駁者,各為之說,依《經》文次序編之,凡《天官》二卷,計六十一條。《地官》三卷,計六十三條。《春官》四卷,計九十五條。《夏官》二卷,計六十一條。《秋官》二卷,亦六十一條。《考工記》一卷,計四十條。古聖王經世之道,莫切於《禮》,然必悉其名物而後可求其制度,得其制度而後可語其精微,猶之治《春秋》者不核當日之事實,即不能明聖人之褒貶。故說《禮》則必以鄭氏為宗,亦猶說《春秋》者必以左傳為本。鄭氏之時,去周已遠。故所注《周禮》,多比擬漢制以明之。今去漢末複閱千六百年,鄭氏所謂猶今某物、某事、某官者,又多不解為何語。而當日經師訓詁,輾轉流傳,亦往往形聲並異,不可以今音、今字推求。 士奇此書,於古音、古字皆為之分別疏通,使無疑似。複援引諸史百家之文,或以證明周制,或以參考鄭氏所引之漢制,以遞求周制,而各闡其製作之深意。在近時說《禮》之家,持論最有根柢。其中如因巫降之禮,遂謂漢師丹之使巫下神為非惑左道;因《貍首》之射,遂謂周萇宏之射諸侯為非依物怪;因庶民攻說,翦氏攻禜,遂謂段成式所記西域木天壇法禳蟲為周之遺術:皆不免拘泥古義,曲為之詞。又如因含玉而引及餐玉之法,則失之蔓衍。因《左傳》稱仍叔之子為弱,遂據以斷犁牛之子為犢,亦失之附會。至於引《墨子》以證司盟之詛,並以證《春秋》之觀社,取其去古未遠,可資旁證可也,遂謂不讀非聖之書者非善讀書,則詞不達意,欲矯空談之弊,乃激而涉於偏矣。然統觀全書,徵引博而皆有本原,辨論繁而悉有條理。百瑜一瑕,終不能廢其所長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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