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朱元璋 > 皇明祖訓 | 上頁 下頁 |
內令 |
|
自後妃以下,一應大小婦女及各位下使數人等,凡衣食、金銀、錢帛並諸項物件,尚宮先行奏知,然後發遣內官監官。監官覆奏,方許赴庫關支。尚宮若不奏知,朦朧發遣,內官亦不覆奏,輒擅關支,皆處以死。 凡私寫文帖於外,寫者接者皆斬。知情者同罪,不知者不坐。 凡庵、觀、寺、院,燒香降香,禳告星斗,已有禁律。違者及領香送物者,皆處以死。 凡皇后止許內治宮中諸等婦女人,宮門外一應事務,毋得干預。 凡宮中遇有疾病,不許喚醫人入內,止是說證取藥。 凡宮闈當謹內外,後妃不許群臣謁見。命婦于中宮千秋節並冬至、正旦、每月朔望來朝;其隆寒、盛暑、雨、雪,免朝。 凡天子及親王、後、妃、宮人等,必須選擇良家子女,以禮聘娶,不拘處所;勿受大臣進送,恐有奸計。但是娼妓不許狎近。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