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朱熹 > 周易本義 | 上頁 下頁
無妄


  震下乾上

  無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無妄,實理自然之謂。《史記》作「無望」,謂無所期望而有得焉者,其義亦通。為卦自《訟》而變,九自二來而居於初,又為震主,動而不妄者也,故為無妄。又,二體震動而乾健,九五剛中而應六二,故其占大亨而利於正。若其不正,則有眚,而不利有所往也。

  《彖》曰:「無妄」,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動而健,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無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佑,行矣哉。以卦變、卦德、卦體言,卦之善如此,故其占當獲大亨而利於正,乃天命之當然也。其有不正,則不利有所往。欲何往哉?蓋其逆天之命而天不佑之,故不可以有行也。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天下雷行,震動發生,萬物各正其性命,是物物而與之以無妄也。先王法此以對時育物,因其所性而不為私焉。

  初九,無妄,往吉。以剛在內,誠之主也。如是而往,其吉可知,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無妄之往,得志也。

  六二,不耕獲,不菑畬,則利有攸往。菑,側其反。畬,音餘。○柔順中正,因時順理,而無私意期望之心,故有不耕獲、不菑畬之象。言其無所為於前,無所冀於後也。占者如是,則利有所往矣。

  《象》曰:「不耕獲」,未富也。富,如「非富天下」之「富」。言非計其利而為之也。

  六三,無妄之災,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卦之六爻,皆無妄者也。六三,處不得正,故遇其占者,無故而有災。如行人牽牛以去,而居者反遭詰捕之擾也。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九四,可貞,無咎。陽剛乾體,下無應與,可固守而無咎,不可以有為之占也。

  《象》曰:「可貞,無咎」,固有之也。有,猶守也。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乾剛中正以居尊位,而下應亦中正,無妄之至也。如是而有疾,勿藥而自愈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既已無妄而複藥之,則反為妄而生疾矣。試,謂少嘗之也。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上九,非有妄也,但以其窮極而不可行耳,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